法國最高法院禁止封殺布基尼:當公共秩序遭到威脅才禁止
自法國加納、盧貝新城等地月初頒佈禁令,不許穿布基尼泳裝後,法國已有多地跟隨,並引發種族歧視等爭議。不過,法國最高行政法院26日做出了指標性判例,認定盧貝新城對布基尼的禁令無效。

23日在社交媒體廣為流傳的圖片:幾名法國警察要求一名穆斯林婦女脱下包裹布基尼。次日,有法媒對事件真實性提出懷疑。
針對連日來的布基尼禁令的爭議,人權聯盟(LDH)和法國反仇視伊斯蘭團體(CCIF)此前提出申訴,但在尼斯(Nice)遭到行政法庭駁回。
隨後,相關團體不服,轉向巴黎的最高行政法院申訴。
人權聯盟和法國反仇視伊斯蘭團體主張,法規既然允許穆斯林在除了公家機關和學校以外的公共場所包頭巾、穿着不覆蓋臉部的全身長袍,布基尼與這種長袍無異,不應特別禁止;人權聯盟的律師史皮諾斯(Patrice Spinosi)表示,若海灘禁止布基尼,難保之後不會在街頭禁止全身長袍,“不管我們對特定宗教象徵有什麼看法,佩戴宗教象徵就是一種自由”。
據環球時報援引法國《費加羅報》消息,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只有在公共秩序遭到威脅時才能禁止這種穆斯林泳裝,而在盧貝新城,沒有任何因素可以證明,一些人穿着這種服裝會對公共秩序造成威脅。法院認為,應在尊重法律規定的自由的前提下,維護公共秩序。
據法國《世界報》消息,3名法官於當地時間26日下午做出裁決,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決定,盧貝新城的禁令無效,應予中止,這項判例可能會成為其他城市的依循標準。
布基尼是一種全身泳裝,從頭到腳僅露出臉部和手腳,通常是穆斯林婦女穿着。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法國陸續有超過20個城市禁止在海灘上穿布基尼。

禁止布基尼的法國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