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誤射雄三導彈調查結果 高雄檢方:是過失意外 無任何陰謀
台灣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導彈造成翔利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一案,高雄地檢署偵辦近2個月,今天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導彈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罪嫌起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高雄檢察官認定全案確是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
"聰.Time┈解讀:
按他們所説如果是意外~那他們軍紀得多鬆散
綜合台灣“中央社”、聯合新聞網消息,高雄檢方認為,高嘉駿獨自在戰情室演練導彈發射操作,並按鈕發射導彈,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過失毀壞武器罪,士官長陳銘修讓高獨自在戰情室操作,兵器長許博為未依規定一次發給5支火線,都涉嫌廢弛職務罪,艦長林伯澤無過失。

被誤射的漁船
檢方起訴表示,金江艦今年7月1日上午在左營軍港,準備執行年度“甲操”測驗,導彈中士高嘉駿與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到艦上戰情室,演練雄三導彈飛射程序,陳銘修暫時離開之際,高嘉駿仍自行練習,結果誤射導彈到澎湖海域擊中翔利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檢方接獲報告後,立即指揮憲兵約談金江艦長林伯澤、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導彈中士高嘉駿,為避免外界質疑,並指揮警方鑑識人員到金江艦及翔利升漁船上仔細採證,深入調查各項疑點。
檢方為釐清疑點,與金江艦同為錦江級軍艦、負責導彈發射的相關軍士官,幾乎全數傳來作證,甚至連研發的“中科院”相關人員,檢方也詳細詢問有關發射細節;檢方發現,各軍艦發射導彈的操作規定並不完全相同,甚至與“中科院”的原始手冊也有出入,可能因艦上師徒制傳承誤差所致。

高雄檢察官黃元冠説明案情
台防務部門下午公佈行政調查報告
7月初台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導彈打中漁船造成1死3傷,台“國防部”今天下午將舉行記者會,公佈軍方對誤射事件的行政調查報告,指出這是一連串錯誤造成重大意外。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將按鈕發射導彈的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壞武器罪嫌起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
台當局“國防部”下午將公佈軍方內部完成的調查,指出艦長、兵器長、射控士官長及導彈操作手不夠了解雄三導彈系統原理,使艦上發射箱的火線都接上。
按規定,導彈接上火線後,須有資深幹部在戰情室監看,但當時幹部們忙於準備考官造訪,留高嘉駿一人在戰情室,高嘉駿自行練習發射程序,一連串錯誤造成重大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