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藥巨頭阿斯利康因涉在華行賄 被美國證監會罰款550萬美元
跨國藥企在華行賄再惹風波,英國製藥巨頭阿斯利康因涉嫌在華行賄,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下稱美國證監會)罰款550萬美元。

據第一財經8月31日報道,美國證監會週三宣佈,阿斯利康同意支付550萬美元,以了結針對其中國與俄羅斯子公司涉嫌行賄問題進行的調查。
美國證監會稱,阿斯利康在這兩個國家的員工向包括醫生在內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行賄,違反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這些行為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該公司至少到2010年仍未在這兩個國家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並將所有行賄款項作為營業費用入賬。
阿斯利康在和解協議中既未承認也未否認美國證監會的行賄指控。該公司同意支付的550萬美元中,有432.5萬美元是沒收非法所得,82.2萬美元是應付利息,37.5萬美元是罰款美國證監會表示,由於阿斯利康積極配合調查,因此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這並不是阿斯利康第一次“涉案”行賄。2006年就有媒體報道,該公司前員工爆料,公司一直委託獨立調查公司開展市場調研項目,其項目的內容是發放調查問卷由醫生填寫,內容包括調查患者服藥記錄、療效、滿意度等內容,每調查1名患者醫生可以獲得一定費用。2013年,中國警方造訪了阿斯利康在上海的辦公室,並帶走一名員工詢問。
跨國藥企近年來在中國“屢碰紅線”,行賄醜聞不斷,浙江在線曾報道稱,2011年以來已有輝瑞、強生、西門子、巴奧米特等多家全球大型跨國企業巨頭遭到了美國證監會的海外行賄指控。
去年10月,美國證監會宣佈,製藥巨頭百時美施貴寶(Bristol-Myers Squibb)同意支付超過1400萬美元,以和解有關其涉嫌在華行賄的指控。

中國網曾報道稱,在華的外資藥企在2007年就簽署了《藥品推廣行為準則》,但在銷售額和高額提成的誘惑下,藥企賄賂仍是其屢試不爽的手法。
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葛蘭素史克,2014年,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GSKCI)因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30億元,成為當年的最大罰單,原GSKCI法定代表人、董事會主席馬克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驅除出境。

阿斯利康是由前瑞典阿斯特拉公司和前英國捷利康公司於1999年合併而成,是全球綜合型生物製藥企業。2012年6月,阿斯利康投資一億美元建設位於上海張江園區的中國總部。
阿斯利康在諸多治療領域為患者提供處方藥產品,包括消化、心血管、腫瘤、中樞神經、麻醉、呼吸和抗感染領域等,其中許多產品居於世界領先地位,產品銷售覆蓋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消化類藥物“洛賽克”(奧美拉唑)是全球銷量最大的藥品。
綜合自第一財經、浙江在線、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