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少宇:熊貓瀕危程度降級,林業局和國際機構唱反調?
9月4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美國夏威夷舉行2016世界自然保護大會,公佈了最新版的《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Red list)。名錄中的一大亮點,就是大熊貓從瀕危降到易危。
第二天,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大熊貓仍是“瀕危物種”,將大熊貓保護等級降低還“為時過早”。
大部分網友為我國保護工作取得的成績而自豪,為“滾滾”降級而高興,但也有一些網友或許沒有看具體內容,僅僅憑藉兩則新聞的標題,就開始“自由發揮”。
有的懷疑IUCN給熊貓降級,是要給“熊貓外交”降級,要對租借熊貓“殺價”;有的則認為,國家林業局的迅速表態,是因為IUCN的修訂觸犯了“部門利益”。
這開腦洞的能力,我給120分。

一臉懵X.jpg
熊貓究竟該不該降級
IUCN是目前國際上最權威的自然保護評價體系之一,對於各國獨自制定的標準而言,是重要的參照。
IUCN的評價體系細分為絕滅(Extinct)、野外絕滅(Extinct in the Wild)、極危(Critically Endangered)、瀕危(Endangered)、易危(Vulnerable)、近危(Near Threatened)、無危(Least Concern)、數據缺乏(Data Deficient)和未予評估(Not Evaluated)。
其中,瀕危、易危和近危都屬於“受威脅”,熊貓只是從瀕危降到易危,仍然受到高度的威脅。


按目前的3.1版標準,符合許多具體的標準才能列為“瀕危”,比如種羣數降低了某一比例,在地理範圍、成熟個體數方面都有詳細規定(詳見附錄)。
根據第四次全國“熊口普查”(2011-2014)的估算,除去1.5歲以下的幼崽,共有1864只野生大熊貓。據估算,整個種羣的規模為2060只,成年個體約1040只。
而在2000-2004年間進行的第三次全國調查,雖然發現與第二次調查(1985-1988)結果相比,野外種羣數量有所回升,但仍有很多不確定性。比如破碎棲息地之間的連通性存疑,無法真正確定最大的種羣規模;相應地,數量回升也有很多估算的成分。因此,大熊貓保護工作的效果雖然有目共睹,但之前一直被留在“瀕危”等級。

熊貓棲息地
根據第四次調查的結果,IUCN認為“消除了不確定性”,而且IUCN熊類專家組的意見與“四調”結論一致,都認為熊貓種羣已經“穩定或增加”,適宜的棲息地也在“增加”,因此把熊貓降級是順理成章的。
有些網民肆意開腦洞,認為林業局的表態是“保經費”、維護“部門利益”,是對我國的生態保護工作缺乏瞭解。
早在2015年,中國發布的《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就已經把熊貓從“瀕危”下調到“易危”了,並且預期IUCN基於同樣的證據,也會進行類似的修改。
既然國內在去年已經調整,任何人在討論經費時,拿今年IUCN的“瀕危”變“易危”再做文章,都會貽笑大方。
熊貓仍舊受威脅,還得靠人類
在筆者看來,林業局的表態,主要還是從實際工作的角度出發。相關負責人列出的一些威脅,都應該讓民眾瞭解,讓各級部門重視。
如棲息地破碎化,個體數量小於30只、具有滅絕風險的種羣有22個,個體數量小於10只、具有高度滅絕風險的局域種羣有18個。
又如受氣候變化的影響,未來大熊貓賴以生存的竹林中有三分之一可能會消失,將對大熊貓的生存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在這些實際困難方面,中外專家高度一致。IUCN明確指出:“氣候變化仍可能在未來80年中使大熊貓的竹林棲息地減少35%以上,因此熊貓數量預計會下降。在此條件下,該物種使用於‘易危’的C2a(i)條款。
“儘管熊貓降級是積極的信號,肯定了中國政府保護的努力是有效的,但繼續這些保護措施,並重視正浮現的威脅,是至關重要的。”
“竹林棲息地受到減少的威脅,將會抵消過去20年中取得的成果。”
“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熊貓仍將是依賴於人類保護的物種。中國政府計劃擴展現有保護政策,這應該得到強有力的支持,以確保其執行。”
這是活脱脱在為中國政府“背書”啊。
IUCN盛讚動物保護的“舉國體制”
豈止是在介紹熊貓的頁面開頭“背書”,後面大段大段的列舉中國政府的舉措,因為我們確實推行了許多給力的政策。保護大熊貓不是幾個科學家和志願者就能做好的事情,需要政府在各方面統籌。
報告列舉説,中國政府投入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巡邏機制,減少人類活動,有時還遷移居民。
“天然林保護計劃覆蓋了大部分熊貓棲息地,禁止伐木。退耕還林鼓勵農民種植樹木,減緩水土流失。……此外,還在棲息地之間建立了走廊,向小的孤立種羣放歸個體。”
“生態補償成為熊貓保護的重要元素。大約15%尚未保護的棲息地位於集體所有的林地內,
國家為生態服務支付補償,已經在退耕還林中顯現效果,未來可以進一步推廣。”
中國政府和國有研究機構與國際NGO和動物園密切合作,科學成果與政策制定相結合,也讓熊貓受益匪淺。
可見,從國家層面的宏觀計劃,到科研機構、保護區的具體實踐,再到對當地民眾的實質鼓勵,大熊貓保護是多層次,綜合性的。許多政策並非為大熊貓量身定做,但也對其保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IUCN介紹的其他保護成功的案例,還包括澳大利亞的大刺巢鼠(Greater Stick-nest Rat (Leporillus conditor),“易危”降為“近危”)和尖尾兔袋鼠(Bridled Nailtail Wallaby (Onychogalea fraenata),從“瀕危”降為“易危”)等。
前者是非常小的動物,相當一部分棲息地在島上。後者的主要威脅是外來的捕食者,圈起來數量猛漲,但一放出去,即使只有少量狐狸,種羣也會崩潰;野貓捕食幼崽,也會使種羣數量明顯下降。

“喵星人”在野外成了一流的捕食者
外來捕食者是澳大利亞野生動物的首要威脅,上述兩種動物的保護,除了具體的針對性措施外,也可以看到全國性、區域性政策的影響。
比如去年澳大利亞就頂住了國內外原教旨動物保護主義者、動物福利主義者的壓力,決定在2020年前消滅兩百萬只野貓,因為它們已經成為對本土野生動物的首要威脅。政府官員也不惜與一些鼓吹原教旨保護的明星筆戰。


澳大利亞的野貓分佈
遺憾的是,東部大猩猩從“瀕危”升到了“極度瀕危”。即使對大猩猩而言,剛果民主共和國的混亂局勢也可以用“沒有國哪有家”來形容。
IUCN明確指出,在北基伍和南基伍(Kivu)地區的叛亂與軍事行動,使偷獵行為增加,偷獵者獲得了更好的武器。那裏正是山地大猩猩的主要分佈地區。

東部大猩猩的大部分棲息地都在局勢動盪的南北基伍地區

2014年,基伍地區的維和部隊
在20世紀90年代和本世紀頭十年,武裝分子也影響了鄰國的Virunga保護區,甚至在2012年5月還有1500多武裝分子穿越保護區。好在近幾年總體上Virunga減少了來自剛果的干擾,保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圖對應的區域大致是在上圖右側的Goma東北地區
熊貓出色地完成了“任務”,但要交棒嗎?
也有些人認為,熊貓既然“降級”了,就該把部分投入讓給其他物種。還有人調侃,WWF是否該考慮換換標誌了。

然而,中國部門和IUCN都明確表示了熊貓仍舊遭受嚴峻的威脅,許多棲息地仍處於破碎化狀態是不爭的事實。
另外,熊貓是“旗艦物種”(flagship species)與“保護傘物種”(Umbrella species)。“旗艦物種”就是有號召力和吸引力,能夠吸引普通人關注生態保護。熊貓的走紅不是偶然的,WWF的決定也不是拍腦袋的。
現在的動物保護早就不是針對單一物種了,因為沒有良好的生境,單一物種是不可能在野外恢復的。有些物種所需的生境能夠涵蓋許多其他物種的需求,就被稱為“保護傘物種”。
IUCN認為,熊貓棲息地的生物多樣性在温帶是首屈一指的,甚至可以與熱帶生態系統相媲美,因此熊貓是“保護傘物種”的絕佳範例。
熊貓棲息地在我國中部地區具有重要的生態功能與地位,雖然小有成績,但不容有絲毫懈怠。要加強對其他生態系統的保護,應該在全國生態建設的規劃下,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加強,而不能隨意削減對熊貓棲息地的投入。
IUCN在關於熊貓的頁面末尾總結:“中國國家林業局,理當為其成績感到自豪,它同時充分認識到,需要為將來的熊貓保護做更多努力,避免使艱苦取得的基礎蒙受損失。”
為了保護熊貓,中外難得“齊心協力”,隨便開腦洞、瞎吐槽的網友,對得起“滾滾”嗎?

附錄:IUCN的物種“瀕危”標準
A. 種羣數以如下任何一種形式減少:
1. 根據(和特別由於)以下任何一方面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原因明顯可逆並可理解而且已經終止,種羣數至少減少90%:a. 直接觀察 b.適合該分類單元的豐富度指數 c.佔有面積、分佈區的縮小和/或棲息地質量的衰退 d. 實際或者潛在的開發水平 e.由於引進外來生物、雜交、疾病、污染、競爭者或者寄生生物帶來的不利影響。
2. 根據(和特別由於)A1以下(a)-(e)任何一方面的資料,顯現出、估計、推測或猜測在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或減少因素可能還沒停止或被理解或可逆,該分類單元將至少減少80%。
3. 根據(和特別由於)A1以下(b)-(e)任何一方面的資料,設想或猜測在今後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該分類單元將至少減少80%。
4. 根據(和特別由於)A1以下(a)-(e)任何一方面的資料,顯現出、估計、推測或猜測在任何10年(包括過去和將來)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其減少或減少因素還沒停止,該分類單元將至少減少80%。
B. 符合B1(分佈區)、B2(佔有面積)其中之一或同時符合兩者的地理範圍:
1.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分佈區少於100km2,並且估計符合以下a-c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一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 (i) 分佈區 (ii) 佔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範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羣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佈區 (ii) 佔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羣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2.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佔有面積少於10km2,並且估計符合以下a-c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一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i) 分佈區 (ii) 佔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範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羣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佈區 (ii) 佔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羣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C. 估計種羣的成熟個體數少於250,並且符合如下任何一條標準:
1. 預計今後3年或者一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成熟個體數將持續至少減少25%, 或者
2. 觀察、設想或者推斷成熟個體數和種羣結構以如下任何一種形式(a-b)持續衰退:
a. 種羣結構符合以下任何一條 (i). 估計不存在成熟個體數超過50的亞種羣,或者 (ii). 至少90%的成熟個體存在於一個亞種羣中;
b. 成熟個體數極度波動。
D. 推斷種羣的成熟個體數少於50。
E. 定量分析表明今後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野外絕滅的機率至少達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