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私人攝影師涉誹謗被判拘役50天 曾拍馬英九走光照
據台媒9月18日報道,蔡英文私人攝影師,台灣記者陳育賢,近日因去年10月28日在Facebook轉載“支持朱立倫參選‘總統’後援會成立暨誓師大會,車馬費:300 元(新台幣,下同)”,並加註“支持朱立倫參選‘總統’後援會成立大會車馬費300……這樣少有點落漆(遜掉了)”等內容,被該活動主辦人蔡宏駿狀告其妨害名譽。
對此,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陳育賢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指被判處短期自由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法規定條件,准以罰金替代自由刑執行,折抵的罰金完納後,原判自由刑就認為已經執行的制度)。

馬英九爭議照片
去年10月28日,陳姓網友匿名在立委高志鵬Facebook頁面留言,發佈“支持朱立倫參選“總統”後援會成立暨誓師大會,日期:2015年10月28日,時間:下午5點15分,地點:新北市三重區綜合體育館(小巨蛋)大門口集合,散會:晚上8點,車馬費:300元”等內容。
陳育賢看到未經查證,便將陳姓網友的名字塗上馬賽克,並加註“支持朱立倫參選‘總統’後援會成立大會車馬費300……這樣少有點落漆”等內容轉載,使讀者誤認主辦人蔡宏駿涉賄選。
陳育賢稱,她從好友張朝敬處獲取了陳姓網友所發佈的文字訊息,訊息中未註明活動為何人主辦,同時自己在轉貼前曾向張求證,但她認為車馬費300元是否屬實“無法查證”,為了保護消息來源,便將陳姓網友信息打上馬賽克後轉貼到自己的Facebook頁面上。而加註“車馬費300……這樣少有點落漆”的文字則無特別意思,只是認為這樣去一趟才拿300元有點少。
陳育賢稱自己與原告蔡宏駿並不相識,也沒想過要影響蔡宏駿名譽或影射他賄選。
士林地院認為陳育賢未經合理查證,擅以網絡Facebook頁面轉貼、加註原訊息,所指摘、傳述之事也足以毀損蔡宏駿名譽。她輕率發表網絡言論的行為,明顯逾越了法律保護言論自由界線,散佈文字誹謗行為明確,應依法論處。
士林地院認為陳育賢任職網絡媒體工作,報導政治、選舉新聞多年,應知網絡消息來源查證不易,未必可信,選舉期間對立陣營的候選人亦常有指訴對方“賄選”、“出奧步”(出爛招)的舉動。本案關於“車馬費300元”文字內容,顯然涉及賄選與否爭議,發表言論前應盡力查證才能刊載,否則將損害他人名譽、造成社會無端對立。
法官認為陳育賢僅“為逞口舌之快”,未經查證就輕率轉貼“車馬費300元”等內容,還加註戲謔評論,且犯後矢口否認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衡量陳育賢智識程度為高中畢業,離婚、育有1子、擔任網絡媒體記者工作、每月收入6萬元新台幣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法院判處她拘役50日,並告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
據悉,陳育賢曾貼身跟拍蔡英文整整5年,著有《我們和小英一起走過的旅程》一書,是蔡英文的私人攝影師。今年6月24日陳育賢曾隨同新上任的台灣當局領導人蔡英文出境訪問。

陳育賢與蔡英文合影
今年4月,她曾在Facebook貼出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的 “走光照”,在島內引發爭議。
(觀察者網綜合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