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辱華議員拒絕道歉 港立法會裁定宣誓無效
【文/觀察者網馬雪 綜合港媒】
香港本土激進派“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遊蕙禎和梁頌恆12日在立法會宣誓時公然辱華、“宣獨”及爆粗,激起全港公憤。據港媒報道,截至昨日,兩人均表示拒絕就辱華言論道歉。香港兩位市民昨日(17日)先後上訴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審查,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拒絕兩人重新宣誓,要求將兩名辱華議員踢出立法會。
據大公網援引TVB新聞最新報道,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18日)裁定梁頌恆、遊蕙禎、姚松炎、黃定光,以及劉小麗五名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准許五人重新宣誓。
香港歷史文化界約三百名學者今日在《大公報》聯署聲明指出,經歷一個多世紀,同胞先輩讓中國從此不再蒙受“支那”這種污名的羞辱,“今日竟有如斯狂妄無知的香港青年,把這歷史上的臭名拿到立法會上指謂中國,公然羞辱七百萬香港中國人和十三億祖國大陸同胞。是可忍,孰不可忍!”

17日,香港市民到立法會外示威,痛斥梁、遊二人辱華言論
兩市民上訴 36萬港人聯署
首位申請人是曾多次參選立法會但落敗的“港人民權民生黨”主席蕭思江,他在上訴文件中質疑遊蕙禎宣誓時修改誓詞提倡“港獨”,並公開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橫幅,實際上在否認自己是中國公民,因此不符合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參選資格。
蕭思江要求香港最高法院推翻選舉主任宣佈遊蕙禎成功當選的公佈,又指出事件涉及中央政府和特區的關係,要求最高法院把案件移交終審法院以提請人大釋法,儘快解釋怎樣才符合參選立法會的中國公民規定。
第二位申請人是日前發起網上聯署譴責遊蕙禎的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他昨日在律師陪同下到最高法院上訴,並透露聯署行動至今已收集到36萬個簽名。上訴文件指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遊梁二人的議員資格,在十月十二日當天他們拒絕及忽略作出法定宣誓時,就應該已被撤銷,不應再有重新宣誓的機會,所以立法會主席根本無權在本週三在二人重新宣誓時監誓。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昨日在律師陪同下到最高法院上訴。
莫嘉傑在最高法院外坦言,上訴的最終目的是“要兩個人做不了議員”。他批評兩人宣誓時的表現,顯示他們蓄意羞辱國家、不尊重立法會及藐視《基本法》,二人事後的公開言論亦毫無悔意,於是決定上訴,希望立法會主席秉公辦理。
港歷史文化學者:狂妄無知之徒
除了莫嘉傑發起的聯署外,香港公開大學歷史系主任趙雨樂、香港歷史博物館總館長丁新豹等約三百名署名為“一羣從事歷史文化及教育工作及關心香港社會的人士”今日在《大公報》發表聯署聲明,對遊蕙禎及梁頌恆宣誓時將“中國”讀成“支那”予以強烈譴責,要求兩人收回有關言論,以及公開、嚴肅地向全港市民及全球華人道歉。聲明敦促立法會主席嚴格把關,堅決拒絕那些在誓詞內包含辱華言詞的人成為議員。
聲明指出,經歷一個多世紀,同胞先輩讓中國從此不再蒙受“支那”這種污名的羞辱,“今日竟有如斯狂妄無知的香港青年,把這歷史上的臭名拿到立法會上指謂中國,公然羞辱七百萬香港中國人和十三億祖國大陸同胞。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們要求“遊梁二人以公開的方式,向全港市民和全球華人嚴肅道歉”。聲明同時建議全面恢復“中國歷史”獨立成科,作為必修的國史科,特區政府也應建立香港抗戰歷史紀念館,用多元形式開展國族教育。

署名為“一羣從事歷史文化及教育工作及關心香港社會的人士”在今日《大公報》上發表聯署聲明
梁遊二人拒不道歉:不明白怎麼侮辱到人
據香港東網報道,遊蕙禎昨日對媒體聲稱,誓詞沒有針對人民及文化,只針對政權本身,所以覺得不用道歉。梁頌恆誓詞也揚言,並不涉及人,不明白如何可以侮辱到人,又強調自己“沒做錯”。
梁頌恆還妄言,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單憑他披上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旗幟就覺得他不理解誓詞內容,那“以後不用選舉啦,陳維安自己決定”。梁頌恆還又批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應先交出相關準則,如果沒有明確規則,就不能確定有何不可做。
立法會主席:今日裁決
數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原定明日(19日)重新宣誓就職。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會見媒體表示,剛剛收到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他將會綜合秘書處法律顧問、秘書長意見,一併考慮六名人士在明日宣誓的問題,希望今日可以作出裁決。至於宣誓準則的鬆緊與相關法律問題,今日也會一併裁決。
大紅旗永不倒解讀:
這麼年輕,這麼圖樣圖森破,居然都能當上議員,真是奇葩。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