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淡寧:賢能政治論之中共執政“合法性”來源論述
【2016年9月,全球著名政治學者、原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現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貝淡寧推出了《賢能政治》中文版。隨着書的出版,貝淡寧教授也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西方固有政治觀念認為,“一人一票是挑選政治領袖時唯一具有道德合法性的方式,任何其他方法在道德上都是不正當的”,而貝淡寧教授認為這模式或許不適合中國。其在書中系統闡釋了政治尚賢制這一中國政治模式,指出中國選賢舉能的政治尚賢制有着深遠的歷史淵源,且現今得到民眾的充分支持,因此在中國是選舉民主制的一種替代選擇。
貝淡寧教授對中國問題的思考,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視角。而其就現實中頻繁爭議的中共政治合法性問題,也在書中給予了新的作答。本期,觀察者網獲授權,刊出《賢能政治》第三章“合法性問題”,供各位讀者參考。**】****
按照讓–馬克·夸克(Jean-Marc Coicaud)的説法,政治合法性“被定義為民眾承認管理者的領導權,並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他們享受特權的權利”。簡單地説,一個政府之所以擁有合法性就是因為它被民眾看作在道德上是合法的。衡量合法性並不容易:依靠與不同社會階層的人進行定性訪談嗎?還是依靠調查數據或選舉?什麼可以被算作是合法的:受教育的民眾的觀點,或者大多數民眾都支持的,還是必須人人都同意?或許當統治者缺乏合法性的時候,它會表現得更明顯——在革命中被推翻,或必須使用殘酷的武力鎮壓民眾的反叛。事實上,“通常,只有當合法性缺失或者不足時,它才進入人們的視線。只有在政權遭遇公民、臣民或是受益人的公然挑戰時,政治科學家才會轉向合法性作為解釋其危機的原因。在政權運行良好之時,合法性問題就退居幕後。那時人們會理所當然地認為,當權者的行為是‘適當的’、‘正常的’或‘合理的’。”
就中國而言,合法性研究開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原因再次是政治性的。很顯然,擁有合法性的政權不大可能求助於暴力手段。一個政權的合法性越高,也就是説在民眾眼裏越具有道德合理性,它就會越少地依靠強制性威脅的方式行事。
尤其是對於西方分析家,似乎很清楚的是,這個政權註定要垮台。就像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和東歐的情況(和最近中東出現的情況)那樣,人們遲早會要求組建政黨的自由和投票選舉政治領袖的權利。短期內,或許存在類似於軍事政變的“民主的逆轉”(如埃及),但非民主的選擇肯定無法長久存在。正如弗朗西斯·福山所説,自由民主是“歷史的終結”。在現代社會或走向現代化的社會,其他任何政權形式都不可能擁有合法性。馬克斯·韋伯同樣著名的三種合法性權威類型的區分似乎也指向自由民主。第一種——傳統權威,已經隨着 1911 年清王朝被推翻而灰飛煙滅了;第二種——個人魅力型權威,也隨着毛澤東和中國革命的其他英雄的過世而不復存在;第三種——理性的合法性權威,隨着中國的經濟現代化似乎是必然結局,根據理性的合法性權威結構運作的自由民主是唯一可靠的政權形式。經濟發達的、擁有儒家傳統的東亞社會的政治歷史,似乎進一步支持了這個觀點,即自由民主終將在中國取得勝利。日本、韓國和中國台灣地區的實踐已經證對於政治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的限制,採取了一人一票選舉政治領袖的民主,因此為中國的現代化指明瞭道路。
但是,中國的一黨執政國家體制並沒有崩潰。非但沒有崩潰,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反而越發鞏固了。一個又一個民意調查顯示,中國共產黨執掌的政權贏得了眾多民眾的支持。正如王紹光所説:“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學者(或者出生於中國但在西方工作的學者)進行了很多有關中國政治權力合法性的大規模調查。到現在為止,熟悉這個領域的學者事實上都得出了一個共識——中國政治體制的合法性程度非常高。”王紹光補充説:“政權接受程度很高被許多西方學者解釋為受訪者害怕説出真相。因此,後來的調查補充了各種機制防止人們在接受訪問時撒謊(如提供其他選擇:‘不知道’或‘不回答’)。但是,每次調查的結果總是一樣的。”無須質疑的是,大部分中國人認為現有政治制度是適合這個國家的。事實上,在最近的亞洲民主動態調查中,中國公民對自己政治機構的信任程度甚至超過參與調查的8個社會中的任何一個,其中就包括日本、韓國、菲律賓和中國台灣等國家和地區。
但這並不是否認,中國存在社會不滿情緒的事實,但是,這種不滿基本上指向地方政府。託尼·賽奇(Tony Saich)解釋説:“公民將國家‘分解開來’,雖然他們表達了對中央政府的高度滿意,但滿意度隨着政府層級往下也依次降低。2009年,95.9%的人對中央政府比較滿意或非常滿意,但這個滿意度到了地方政府那裏就只有61.5%了。”何包鋼用更加生動的語言描述了民眾眼中的現象:“用民眾的話説,中央政府的官員是救星,省政府的官員是親戚,縣政府的官員是好人,鄉政府的官員是惡棍,村幹部是敵人。”

哈佛大學東亞研究中心主任、著名中國問題專家託尼·賽奇
一個明顯的悖論是,中國公民表現出對民主的信心,同時認可非民主的統治。但正如史天健和盧傑所説:“普通中國人心中所想的民主或許並不符合自由民主話語中對民主的定義,相反它是建立在監護人話語基礎上的。”簡單地説,民主意味着為民服務的政府(民享政府,由精英負責),而不是由民眾管理的政府(民治政府)這一觀點被廣泛接受。所以,如果中國政府“為人民服務”,它就是民主的。調查的確顯示,民眾支持選舉,但那些選舉不應該伴隨着圍繞競爭性利益組織起來的多黨政治。“雖然84%的受訪者同意或者強烈贊同選舉國家領導人,但只有16.3%的人同意或者強烈同意多黨競爭。”西方分析家或許抱怨説,中共最近談論的“黨內民主”並非真正的民主,因為它排除了多黨競爭政治,但大多數中國人或許在使用不同的標準來評價“民主”的進步。
簡而言之,即使並沒有採取自由公平的競爭性選舉來挑選領袖,中國政府也已經成功地獲得了很高程度的政治合法性(即人們認為政府具有道德上的合法性)。那麼,政府究竟是如何贏得合法性的呢?換句話説,中國政府合法性的重要來源是什麼?中國共產黨通過以下三個來源獲得了合法性:民族主義、政績合法性和政治尚賢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合法性的這三個源頭在不同時期都很重要,但民族主義在政權初期最重要,政績合法性在改革開放的最初幾十年非常重要,而政治尚賢制正在變成越來越重要的合法性來源。
合法性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所説的“意識形態合法性”:國家或政權試圖通過它體現的某些觀點或者在教育體系、政治演説和公共政策中表達的觀點,成為民眾眼中在道德上具有合法性的政權。中國共產黨當然是建立在被列寧和毛澤東修改和重新解釋的共產主義或馬克思主義原理的基礎之上,它的合法性大部分源自其是否能踐行這些原則。現在的問題是,許多中國人對於馬克思主義的信仰有所動搖,尤其是年輕人。這並不是否認某些社會主義價值觀如需要為民眾謀取物質福利的觀念在人們心中仍有認可度。但是,它們之所以被認可,至少部分是因為這些觀念類似於從前的傳統政治觀點(見下文)。我們也不否認存在一些值得提及的當代地方改革實驗,至少部分是受到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啓發。但是,也可以説即便沒有官方的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中共也能夠成功地獲得政治合法性。這個“意識形態合法性”的很大部分來自於向民族主義的轉向,即中共作為於中國民族主義的主要傳播者和保護者。
通過戰爭贏得支持和民心
民族主義是舶來品。傳統的中國政治文化受到更加全球化的政治視野的影響,其理想是賢德的聖王統治下的沒有疆域邊界的世界大同。在皇權時代的中國,政治精英往往將其國家視為世界的中心。但是,當中國在19世紀中期受到西方列強和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之後,一切都改變了。在將近100年的時間裏(百年國恥)中國遭受了一次又一次軍事失敗,國家陷入貧困和內戰的深淵。中國精英陷入痛苦的現實之中,意識到中國的政體在不斷擴張的威斯特伐利亞國際秩序中處於邊緣位置。如果中國要生存,它就必須適應這個新體系。在現實中,這意味着不惜犧牲任何代價也要讓國家強大。正如蔣介石在1947年所説:“回想百年來,全國國民在不平等條約束縛之下,以雪恥圖強為一致的要求。”我們知道,是中國共產黨成功地洗雪了“國恥”,是毛澤東在 1949 年發表的著名的《中國人民站起來了》這一宣言,象徵着中國被外國列強欺負和奴役的屈辱歷史走向終結。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起來的比較強大和安全的國家,意味着中國已經不用再擔心國家的生存問題。但是,朝鮮戰爭、少數民族地區的不穩定、與蘇聯的決裂(更不要提統治精英中的重重疑慮)持續培育出一種建立在憤恨基礎上的民族主義。中國共產黨對於“外來干涉”的敏感,促使它進一步在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不停地提醒國人曾遭受過的外國列強欺負的“恥辱”,以及只有強大和中央集權的中共領導才能保護中華民族不受外來勢力的干涉。這種“愛國主義教育”一直持續到今天。在擔任國家副主席的時候,習近平強調説“我們遭受了一個世紀的虛弱、壓迫和羞辱”,在擔任國家主席後不久,他就呼籲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事業”,這與在爭議島嶼的領土主權主張方面採取更加咄咄逼人的姿態似乎不謀而合。
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充滿怨恨的民族主義是否能夠持續下去。中共當權的風險之一是,如果政府在應對外國干涉的時候表現得不夠強硬的話,接受過愛國主義教育的民眾會轉而反對政府。像《中國可以説不》(China Can Say No)這種暢銷書就比較直白地批評中國政府在對待日本、中國台灣和西方的時候過於“軟弱”。像《環球時報》這種大眾化報紙被外人視為是“民族主義的”,但是它的審查工作大部分其實針對的是強硬而好戰的民族主義言論。反日示威遊行受到政府的約束就是因為中共擔心局面失控。好戰的民族主義幾乎遭到中國知識分子的普遍反對,但在大眾(和軍方)層面上卻引起共鳴,而且或許已經遠遠超出了政府的意料。政府或許能夠控制民眾的不滿情緒,但人們也可以想象可能對政權產生威脅的情況,如動用武力對付台灣及其“羞辱”了中國大陸的外國保護者。
除去道德的考慮之外,從政權生存的角度看,最好的情況是中國打贏戰爭。比如,英國在馬島戰爭中戰勝阿根廷,戰爭勝利能夠幫助發動戰爭的政權。另一方面,民眾最終還是放棄了對瑪格麗特·撒切爾保守黨政府的支持,這也説明建立在軍事成果基礎上的民族主義的合法性並不能持久。在和平時期,人們往往能夠更清晰地區分什麼是國家利益,什麼是執政黨的利益,政府通過發揮道德威力而不是武力能夠更容易地獲得民眾的信任。這並非表明,民族主義在和平時期將不能夠再作為支撐合法性的有力武器。民族主義將採取更“温和”的形式,在文化和歷史中激發自豪感而不是在戰爭中取得勝利或引發對外國人的怨恨。中共的確認識到和平時期“軟”民族主義的重要性。正如高玉麒所説:“傳統和歷史已經成為中國共產黨用來塑造其合法性而精心挑選的工具。該黨試圖用從傳統思想流派尤其是儒家那裏挑選出一些價值觀來修復已經生鏽的精神意識形態上的裂縫。”政府一直在政治演講中強調如和諧和孝道等儒家價值觀。2008 年北京奧運會突出顯示了儒家主題,在開幕式上引用《論語》。上海新建的共產黨幹部學院的領導驕傲地告訴參觀者,其主樓就是根據儒家學者的書桌設計而成的。在海外,中國政府通過開辦孔子學院推廣儒家思想,這種學院類似於德國的歌德學院,是學習漢語和中國文化的中心。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設計圖
但是,政府不能單靠自己成功地推廣這種“軟”民族主義:中國的知識分子也試圖提出自己對國家利益的理解,並聲稱如果在此過程中他們被排除在外的話,政府無論説什麼都不能令人信服(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像蔣慶和康曉光等學者已經在呼籲政府正式擁抱儒家,但是政府礙於官方堅持的馬克思主義而一直抗拒這些呼籲。辯論不僅限於儒家,最近,一羣“熱愛中國這片土地,忠於人民”的具有自由主義、新“左”翼、新儒家和基督教研究等不同學術或思想背景的中國學者在牛津聚會,並發表了署有他們簽名的文件——《關於中國現狀與未來的若干共識》,這一舉動旨在就中國未來發展的價值觀達成共識。
這裏的問題是,獨立知識分子和政府之外的其他羣體將國家利益和執政黨的利益區分開來,他們試圖提出自己對國家利益的定義;一黨壟斷國家利益的想法是陳舊過時的觀念。簡而言之,為中共辯護的“硬”民族主義建立在經過多年的貧困、混亂和外國列強欺負之後統一中國的軍事勝利的基礎上,但它不能永遠贏得民眾的支持。民族主義在有限的程度上將繼續成為和平時期合法性的來源,但政府必須留出更多的空間,形成一個開放的社會,允許更多聲音參與什麼才是國家利益的討論。民族主義不會消失,但它不會像從前一樣給中共帶來很大幫助。
如果民族主義在中國的歷史很短,政府有義務改善民眾的物質生活這一觀點則有着更深厚的根源。按照《論語》所説,政府有義務為民眾提供維持生存以及實現思想道德發展所需的基本條件。但是,如果兩者發生衝突,前者會佔據優先地位:“子適衞,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但這並不意味着要盲目追求更高的國內生產總值。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君子周急不濟富。”幫助窮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貧窮容易產生消極情緒,而財富會讓人更容易做出符合道德要求的行為。孔子曾説:“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孟子提出了類似的觀點。人們必須受到教育才能培養道德品質。但是,政府首先應該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生存條件,以免他們走上邪路:
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
如果人們需要擔心下一頓要吃什麼,教育人們向善是不會有結果的。因此,政府的首要責任是保證民眾獲得基本生活條件。如果政府成功地做到這一點,讓民眾脱貧,就能贏得民心(即擁有了政治合法性)。這種合法性依賴於政府的政績,而不是選拔政府官員的程序或民眾參與政府管理的程度。
政府有義務為國家所有成員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條件這一觀點是政府制定政策的指南,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只要王朝這麼做就能持久生存下去。按照童燕齊的説法:“災害預防,尤其是防洪和救災的責任就落在政府的肩上,因為工程規模巨大。夏朝第一個皇帝(公元前 210~ 前 160 年)——大禹,因為治水有功成為傳奇人物。”大禹的成就至今仍然被當今人們用來説明政府應該發揮的作用。“每個中國人從童年時期開始就知道,大禹專心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故事。”
明清時期,國家會通過開放地方糧倉賑濟饑荒中的災民。王國斌(R. Bin Wong)説:“地方糧倉的思路很清晰——把創建和維持這些機構的責任交到地方民眾手中。國家對於依靠鄉賢和其他人推動地方糧食儲備的意願建立在一個基本的共識之上,即最低生活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基本要素。”一旦發生災禍,政府就開倉放糧,國家也會給連棺材都買不起的災民提供救濟款,甚至幫助那些賣兒救窮的災民“贖回”自己的孩子。政府有義務負責災後重建,通過給災民減免税賦、撥款修復災區交通要道,讓民眾能夠返回被毀壞的家園,為農民提供糧食種子和其他資金幫助他們恢復生產。在清朝,刑法明文規定嚴厲懲罰那些不能為窮人提供救濟的地方官,從而保證災民獲得食物的權利。
作為1978~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領導人之一,鄧小平認識到,民族主義和革命熱情不足以維持民眾對中國共產黨的信任。結合如何贏得民心和支持的傳統觀點,政府需要讓民眾過上幸福的生活。因此,鄧小平開始了旨在改善經濟表現的市場改革(包括大幅度減少軍隊開支)。馬克思本人也認為資本主義是發展生產力的必要條件。改革開放的結果盡人皆知:
30多年裏,中國成為世界上經濟發展最快的地方之一,而人們在後改革開放時代已經看到了人類歷史上最引人注目的脱貧成就。
但是,問題在於政績合法性是否能夠持續。如果情況出現異常,該怎麼辦?這裏,歷史提供了一些借鑑。在傳統中國,人們判斷國家的政績不僅僅看其經濟發展狀況,而且看它應對危機的方法,當今同樣如此。考慮到中國政府在比如亞洲金融危機(1997年)、汶川地震(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2007~2008年)等危機中的表現即便不是令人欽佩但至少也説得過去這一得到普遍認同的觀點,若説該政權的合法性在過去幾年逐步增加,我們並不應該感到吃驚。上述情況也適用於中國應對台灣危機的方式:如果與台灣的緊張關係緩和,中國政權的合法性就會增加。沒有理由僅僅依靠經濟增長速度或脱貧來定義政府的政績。
我們也不應該假想出現危機的時候,一切都必然會陷入混亂:這取決於人們認為政府應該為危機承擔什麼責任,以及政府對付危機的意願和能力。如果政府被認為應該為危機時刻的糟糕表現承擔責任,那政績合法性就會陷入困境。温州動車事件(2011年7月)中民眾之所以表現出普遍的憤怒,原因之一就是民眾為國家有能力在很短的時間內建造高速鐵路網感到自豪,後來卻發現某些政府在事故發生後竭力隱瞞真相。因此,政府被視為至少應該為災難承擔部分責任——一味追求政績工程。政府在應對災難時表現出的遲滯,進一步破壞了政府的信用。這種事件或許不至於導致災難性的後果,但經濟危機的持續存在破壞了民眾對政府管理經濟能力的信心,若再加上政府在應對社會危機或自然災害時的不及時,或許可能導致更加嚴重的後果。

還有另外一個原因讓我們對政績合法性能否持續感到懷疑。當領導和民眾對關心的重大事項擁有廣泛的一致意見時,比如過去30年一直在做的消除貧困,人們很容易為強大的政府辯護。但是,如果政府成功地提供了讓民眾獲得基本物質福利的條件之後,會發生什麼呢?那時,政府的工作將變得更加複雜,需要更多的社會力量融入進去,幫助制定政府政策。正如王紹光所説:“在當今中國,社會經濟兩極化、都市化,文化、教育和媒體水平的提高激發了民眾參與政策決策制定的熱情。如果社會羣體不能找到他們表達需要和利益的制度化渠道,他們被壓抑的不滿情緒就會以暴力的形式爆發出來。從長遠看,隨着利益的多樣化和複雜化,用競爭性的利益結構取代單一性利益集合體的結構是必然的。”簡而言之,政治領袖的良好政績不大可能確保中國的長期穩定。我們需要的是以制度化的形式把民眾更多參與政治的權利固定下來。
合法性的第三個來源——政治尚賢制也有古老的根源(這也是本書一直在強調的東西)。它是中共合法性的最新來源。一方面,為參與公共服務的官員確立嚴格的選拔和晉升制度在中國的歷史並不算長,它是從 20 世紀 90 年代初期開始的。而且,中共對宣揚將政治尚賢製作為理想一直非常謹慎,因為它與講究平等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不是那麼相符:毛主義強調工人農民對社會的貢獻,甚至超越知識分子和教育者。社會應該由政治精英管理的觀點顯然與馬克思主張的人人平等的“高級共產主義”——到那時,國家將逐漸消亡——理想社會格格不入。與之相反,儒家公然宣稱,即便是理想社會也需要由道德水平和政治才能高於平均水平的領袖來管理。漢朝時期根據更古老的材料編輯而成的著作《禮記》中的理想社會“大道”,被描述為一個“天下為公”的時代,緊接着這句名言的就是政治尚賢制的理想——“選賢與能”。但是,執政黨被稱為中國共產黨,而不是中國儒家黨。
然而,中國共產黨非常清楚,政治尚賢制能夠幫助它獲得統治的合法性。最近的調查數據顯示,在擁有能影響民眾對政府態度的儒家傳統的東亞社會中,存在着對於政治尚賢制的普遍支持。杜楚森(Doh Chull Shin)解釋説:“民眾對家長制賢能政治的依戀非常明顯地促成了人們從實質意義上理解民主,但卻對人們在程序意義上理解民主產生了同樣程度的消極影響”。如上所述,史天健和盧傑發現,大多數人認可“監護人話語”(guardianship discourse)而不認可“自由民主話語”(liberal democratic discourse),前者認為有必要選出“關心人民需求、決策時考慮人民利益、代表人民和社會制定適當政策的高水平政治家”,後者則強調可以確保人民參與政治、選擇領導人的權利的程序性安排。而且,史天健還提出,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人對儒家政治價值觀的依賴與日俱增。
就中共持續進行自我改造,成為更講究尚賢的政治組織的程度而言,它在中國人的眼中應該更加合法了。當然,尚賢體制也需要變得更加透明,這樣人們才能更好地理6解這個制度,尊重那些在競爭特別激烈的人才選拔中勝出的成功者。因此,無須感到吃驚的是,無論是官方還是獨立學者,在討論中國政治話語時,對賢能政治的關注越來越多。2013年10月,一組對比中國尚賢制和西方民主制的英漢雙語漫畫視頻在網上迅速傳播開來,短短兩個星期之內,觀看人次超過千萬。這或許是因為它在美國聯邦政府關門的時刻發佈,突出顯示了民主政治的糟糕一面。
雖然如此,僅僅(或主要)建立在政治尚賢制基礎上的政權的合法性是否能夠持久還是存疑的。雖然大部分社會不滿情緒的確是針對基層或低級政府的,但這些不滿也伴隨着一些委婉的請願活動——公民進京上訪,向中央政府提告地方官員的胡作非為等。孔誥烽(Ho-Fung Hung)注意到清朝中期出現過類似的情況,他認為這種抗議模式源於儒家的權威和正義概念。在此概念中,受到虐待的臣民指望愛民如子的皇帝為其申冤,就像孩子受到虐待後求助於爺爺奶奶的仁慈保護一樣。雖然這種做法保護了帝國中央政府免遭民眾反叛和重大社會危機的衝擊,但它也隱含着不穩定的種子。“只有在民眾普遍相信統治者是合法的和在道德上是正義的情況下,中央政府的這種‘安全閥’才能奏效。但是,這種信任很容易喪失,有時候因為皇帝淫亂生活的傳言,有時候因為皇帝在履行某些關鍵職能方面的所謂失敗。如果一些意外事件的發生,比如重大經濟失誤、涉及最高領導人的醜聞或者地緣政治衝突中的失敗突然使民眾喪失對中央政府的信任,並引起國家的崩潰,我們也不必感到過分驚訝。”
即使政府成功地治理了高層政治領袖的腐敗(或至少限制人們對高層腐敗的瞭解),考慮到民眾對領袖抱有很高的道德期待,政治尚賢制的合法性問題也不能完全解決。暗示比如政治局常委中有人陷入克林頓式的性醜聞可能從根本上破壞民眾對該政治體制的支持,這並不誇張。甚至涉及統治者家人的嚴重醜聞都可能顛覆一個政權,孟子曾説:“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通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天下”。這不僅説明家庭責任比政治責任更重要,而且説明家人的不道德行為可能讓君主的名譽受損,以至於讓他喪失當政的道德權威性。
純粹的政治尚賢制的最大問題是,很難向體制外野心勃勃的和具有公共服務精神的人論證其合理性。在為撰寫本書而進行的研究中,我發現肯定能得到對公務員考試的批評視角的方法就是詢問那些沒有通過考試的人(即大部分人)。在皇權時代的中國,科舉考試的失敗者在當地仍然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常常能夠在準備科舉考試的過程中獲得寶貴的就業機會。但
是現在,那些沒有通過公務員考試的人什麼也得不到。
所以問題是,如何向考試失敗者和更廣泛的雄心勃勃的公民論證尚賢制的合理性,這些人試圖通過其他方式而非官方的選拔和晉升途徑改善中國社會。其中一個方式是,強調成為專業性的公職人員不是改善社會的唯一途徑:農民、家庭主婦、體力勞動者、醫生和非政府組織中的積極分子等都可以為改善社會做貢獻。政府能夠,而且也應該突出強調政治體制之外的個人和社會團體的成就,如資助那些宣傳傑出社會貢獻的電視節目等。政治領袖應該謙恭且明確地承認,其他社會團體和公民在智慧能力和美德上比政府官員更優秀。或許,更重要的是,黨外社會貢獻者能夠也應該在經濟上得到獎勵,至少應該和官員的待遇一樣。換句話説,那些在高層沒有政治權力的人能夠也應該將自己視為“勝利者”,只要他們為公共利益做出了貢獻,不平等的政治權力無須破壞人們(平等)的社會價值意識。
雖然如此,在擁有儒家傳統的社會中,政治領袖繼續擁有最高社會地位的可能性似乎仍然很大。所以政府必須採取措施擴大政治參與程度。中國共產黨能夠繼續將各個社會羣體中充滿政治熱情的代表人物納入體系之中,但並非所有的潛在反叛分子都願意被“招安”。政府也能夠為非黨員參加政治活動提供更多的機會,尤其是在基層政府。但是,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平息對於高層賢尚的批評。最終來説,唯一的方法是讓所有民眾支持政治尚賢制。換句話説,民主或許是為尚賢制的合法性辯護的必要條件。
在本文中,我討論了中國背景下政治尚賢制的三大主要問題,並提出了一些可能的解決辦法,它們都不需要通過民主選舉挑選國家最高領導人。腐敗問題能夠通過獨立的監督機構、提高官員的工資待遇、執政黨向多樣的社會羣體和更多言論自由開放,並根據不同賢能標準選拔不同類別的政治領袖等方式處理。但是,合法性問題只能通過民主改革的方式處理,包括某種明確的民眾認可。因此,問題是如何調和政治尚賢制與民主。

本文轉自貝淡寧教授著作《賢能政治》第三章,第118頁至第1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