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妄稱釋法系“香港終結的開始” 外交部強硬回應
【觀察者網綜合】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規定第104條中所列明的公職人員宣誓的形式與內容,以及違反相關規定的後果。然而,外媒卻對人大此次釋法有頗多微詞,不僅將釋法描述成為“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從而帶來經濟等方面的負面影響,甚至稱妄稱人大釋法為“香港終結的開始”。對此,外交部強硬回應稱,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不應干涉,此次釋法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
外媒:釋法破壞香港法治民主

英國當地時間11月7日,《衞報》發表一篇名為《這是香港終結的開始》文章。文中稱,中國政府為了禁止兩位“港獨”議員任職,開啓了所有不向北京方面效忠的人就失去(就任)資格的先例,並稱這一行為是中國政府濫用權力,摧毀香港法治體系以及民主制度的表現。
“這是十分,十分危險的先例”文章稱,此次釋法使得香港法治蕩然無存,甚至可能會影響外國投資者。“我們需要關上這個閘門”,文章宣稱,“但香港民眾卻對此無能為力,這就解釋了現如今香港隨處可見的恐懼、憤怒以及挫敗感”。
《衞報》不僅聲稱中國政府濫用了自己的行政權力,更稱其“完全打破”在香港迴歸時,中英所簽訂的,為了捍衞“前殖民地”的自主權的“一國兩制”方針。**“**中國大陸現今完全就如同奧威爾《1984》中所描述的老大哥一般(觀察者網注:“老大哥”監視以及控制所有人的一言一行),任何的政治不正確,他們都將改變並迫使其遵從它的意願”。

英國《獨立報》,更是將兩位“港獨”候任議員描述成為民主制度的擁護者(pro-democracy politicians),並稱香港基本法給予了“港獨”擁護者極大的自由表達和討論權,故而不應因擁護“港獨”而失去議員資格。
“每一次,中國政府都想以釋法來阻止香港人民尋求民主自由,但是這將會促成相反的結果”,《獨立報》援引一位“民主”人士稱,“這一舉動將無法阻止香港年輕人追求政治自治”。

紐約時報也發文稱,這會給香港法院的獨立性帶來危險。香港享有的法治聲譽對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至關重要,因此任何破壞其司法制度的行為,都可能產生超過該具體案例本身的影響,“就連香港政府都表示,這件事應該由香港的法庭做出裁決”。
香港支持“港獨”議員?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大批香港民眾譴責此次梁遊兩名候任議員辱華、“港獨”行為。逾百萬名市民通過網上聯署,譴責兩人的惡劣言行,並要求褫奪他們的議員資格。立法會門外舉行萬人集會,抗議梁遊就職宣誓時發表辱華言論,促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取消其議員資格,更揚言要將二人“轟出立法會”。

香港“反辱華反港獨”大集會現場一角 (來源:人民日報)
代表特首及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指出,梁遊明顯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以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梁君彥批准兩人可再宣誓的決定,有違基本法。
香港媒體更是力挺人大釋法,認為此番釋法不單來得正是時候,也是徹底解決相關爭議的最佳辦法。香港民眾也組織集會支持人大釋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人大釋法後,立即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和特區政府對人大釋法表示支持,將全面切實執行。
釋法符合香港民主進程
對於西方媒體的“關注”,外交部發言人陸慷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不應干涉。“港獨”勢力搞分裂活動,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違反法律,違背民意,不僅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根本利益,也不符合各國在香港利益。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
香港《大公報》7日稱,説人大釋法會嚇怕投資者,是胡言亂語。不釋法,任由“港獨”分子在香港搗亂,才會真正嚇怕國際投資者。國際投資者追求的就是有着清晰法律和嚴格執法的環境。
香港時事評論員何亮亮7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法律就是權威,香港社會必須明白,“兩制”必須在“一國”前提下才能進行。
香港《星島日報》7日發表評論稱,回顧過去10年,香港爭取民主的歷程走向激進及暴力化,界線愈來愈模糊。近年香港民主政制發展裹足不前,與這種激進化傾向不無關係。這些激進勢力的氣焰不斷高漲,甚至變成了“分離主義”和“港獨”。中央這次劃下一條底線,把激進的“分離主義”和“港獨”列入禁區,併為温和泛民議員釐清了底線,減少政治內耗。
鏈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陸慷回答人大釋法問題
問: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國外一些輿論對此表達關注。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嚴格意義上講,這不是外交部回答的問題。可能你也注意到,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解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先生對釋法的內容和有關理據作了詳細的公開説明。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和香港中聯辦負責人也已就此發表談話。
既然你提到國外有些輿論對此表示關注,我想在此再強調一下我們的有關立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明確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條公職人員就職宣誓有關規定的含義,澄清了有關法律爭議,明確樹立了宣誓的基本規矩,有利於遏制“港獨”勢力,維護中國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權威,捍衞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有關解釋完全符合我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
我還想着重指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不應干涉。“港獨”勢力搞分裂活動,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違反法律,違背民意,不僅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根本利益,也不符合各國在香港利益。我們希望國際社會和有關國家認清“港獨”勢力的真面目,充分理解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必要性、合理性,支持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捍衞國家主權、安全和統一,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長期繁榮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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