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六中全會通稿裏的一字之差 透露“重大政治改革”的未來走向
近日,以從嚴治黨為主題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微信公眾號俠客島(ID:xiake_island)注意到,全會公報中“黨風廉政建設”一詞被新表述“黨風廉潔建設”所替代。11月8日,該微信號撰文分析稱,這一新表述意味着監察不僅僅覆蓋“黨”“政”兩個系統,更將拓展到所有的公職範圍;甚至是與公權力、公職人員打交道的整個社會,未來也許也都將納入到這一範疇。
全文如下:
昨天其實有很多大新聞。比如,除了俠客島解讀過的全國人大對基本法的釋法,昨天晚上8點,還有一條重磅消息悄然發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
照此方案,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將成試點,設立由人大產生的監察委員會——這一全新的機構,將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
雖然新聞通稿文字不長,只有400多字,但滿滿的都是信息量。用《方案》中的話來説,這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要知道,像“重大政治改革”這樣的字眼,十八大以來也非常少見。
所以,這一新聞意味着什麼?
問題
當一個新的職能機關需要被設立的時候,就説明一定有其設立的背景,也有需要其解決的問題。
用通稿中的話説,試點設立這一機構的目標,在於“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
如果把這些需要達至的目標進行反義或折扣,就可以看到其希望解決的問題。而在俠客島看來,此次試點希望解決的最核心問題,就是反腐力量分散、反腐範圍未達到全覆蓋——換句話説,力量沒有聚焦一處、覆蓋所有的廣義“公職人員”。
先説分散。按照目前中國的架構,關於“反腐敗”這一工作的職能,大家最熟悉的,肯定首先是紀委,這毫無疑問;檢察院內設的反貪局、反瀆職侵權和職務犯罪預防部門,也算此類;而在國務院的內設機構中,則還有監察部、審計署、國家預防腐敗局等;公安、法院等機構,則也有偵查、審判等職能。不同的部門,適用於不同的人羣範圍,或者在反腐敗這個條線上的不同階段承擔不同任務。

又比如全覆蓋還不夠。這很容易理解:理論上講,紀委系統管的是全部的黨員;而監察部的條線,則屬於政府機構內設部門,只能管政府系統內部的公職人員。但在中國,“公職人員”的外延則不僅限於政府公務人員;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以及廣義“吃財政”的,都屬於“公職人員”。這些人員有的是黨員身份,有的則不是;按照目前的《行政監察法》,還有一些雖然不在公職隊伍內、但從事政府授權行為的人員(比如村主任)。
按照現有架構,從理論上講,這存在着監督的盲區;又或者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授權不充分、手段缺乏或需要多頭協作的情況。而在這三地進行試點的監察委員會,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
操作
很多人曾經呼籲成立監管的獨立機構,類似於香港的廉政公署那樣,集偵查、審訊、審計等功能於一身。但畢竟牽一髮而動全身,很多事情要一步一步來。
比如,從目前來看,審計署的功能就不太可能拿到監察委員會中去。一則,從現實上看,審計本身就是很大一攤,對於機構架設可能負擔很重;二來,在六中全會的公報中,也將監察機關、政協、審計機關的監督方式平行列為三種(依法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看上去沒有合併的趨勢。
從現實操作的層面看,目前最有可能的機構調整,應當是原有的監察部門同檢察院負責反貪部門的功能合併進入監察委員會。這樣做,首先是減輕了改革的壓力,比較容易操作;同時,它賦予了監察委以更多的手段。
按照《方案》,監察委將與同級紀委合署辦公——也就是通常所説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也就是説,這樣的“一套人馬”,就將實現對公職人員的全覆蓋,無論黨員還是非黨員,無論政府部門還是其他部門,都在監察範圍內。而如果將紀委、監察部門、檢查機關反貪部門的功能歸於一處,在監察的手段上就將得到豐富:紀委的執紀功能現在已經很明確,但是對於監察來説,有時還需要執法手段,這些在目前的機構架設中是沒有的。

重大
為什麼説這將是一場“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首先,是在提法上。六中全會的公報中,首次將“監察機關”與“權力與立法機關”(人大)“行政機關”(政府)“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並提,甚至按照合理推測,未來也許會出現“一府兩院一委”(政府、法院檢察院、監察委)的架構。這是一個全新的垂直條線,由權力機構人大產生。
其次,是法律需要隨之修訂。比如,在憲法中,其實並無“監察機關”這一概念,未來如果需要提升其位格,就面臨修憲可能。又如,現行的《行政監察法》,監察的對象、手段也和國家監察委員會所需的不完全一樣。未來監察委究竟監察的對象有多廣、可以獲得怎樣的監察手段與權利,都需要法律予以確認。
另外,還有領導層級的重視。新聞通稿已經提到,中央成立了“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但沒有更多信息;但在地方上成立的相應小組,則由地方一把手擔任組長。想來也是,這一工作可能牽涉面非常廣,涉及到黨委、紀委、政府、政法委、人大、政協等多個條線,因此需要統領和協調的工作會非常繁重。
但同樣,這一工作的未來前景亦相當可期。
比如,在六中全會的公報中,就曾有鮮有人見的“一字之差”:過去我們熟知的“黨風廉政建設”,被新的表述“黨風廉潔建設”所替代。這就意味着,廉潔將不僅僅是“黨”“政”兩個系統的工作,更將拓展到所有的公職範圍;甚至是與公權力、公職人員打交道的整個社會,未來也許也都將納入到這一範疇。換句話説,反腐敗將不僅是政黨內部的事情,更是整個國家、整個社會的職責與風氣所在。
(文/俠客島明日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