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看病難看病貴:醫改新舉措與你息息相關
【觀察者網綜合】醫療服務價格、公立醫院藥品採購透明度、醫務人員薪酬制度等與我們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都在近日出台的《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得以解答。
新醫改實施八年來,已經進入改革的深水區和攻堅期,利益調整更加複雜,體制機制矛盾凸顯。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將從8個方面運用典型經驗,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建立強有力的領導體制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工作機制,為深化醫改提供組織保障;破除以藥補醫,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加強對醫療服務的外部制約;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醫療聯合體為重要抓手,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改善羣眾就醫體驗;發展和規範社會辦醫,滿足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
據中新網報道,具體來看,對於看病貴問題,《意見》明確提出,**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統籌考慮當地政府確定的補償政策,精準測算調價水平,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並強調,要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和耗材費用等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另外,價格調整要重點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手術、護理、康復和中醫等醫療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要通過綜合施策,逐步增加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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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醫院藥品採購不透明現象,《意見》明確,要落實公立醫院藥品分類採購,這也意味着公立醫院藥品採購不能再“任性”。
《意見》提出要區分藥品不同情況,通過招標、談判、直接掛網、定點生產等方式形成合理採購價格。堅持集中帶量採購原則,對臨牀用量大、採購金額高、多家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和非專利藥品,由省級藥品採購機構集中招標採購。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可採取以市為單位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上自行採購。
另外,《意見》還提出,公立醫院藥品採購逐步實行“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推行“兩票制”,減少藥品流通領域中間環節,提高流通企業集中度,打擊“過票洗錢”,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淨化流通環境。

資料圖(圖片來源 中新網 下同)
對於醫務人員薪資待遇問題,《意見》提出,地方可結合實際,按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佔業務支出的比例。
這其中,要對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較多、高層次醫療人才集聚、公益目標任務繁重、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
《意見》還特別強調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長期激勵,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機制,薪酬在保持現有水平的基礎上實現適度增長。
此外,薪酬總量核定和個人績效工資分配不與醫療機構的藥品、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鈎,薪酬分配體現崗位的技術含量、風險、貢獻等,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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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分級診療患者,將按規定轉診患者,醫保報銷或給予傾斜的政策。《意見》提出,要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醫療聯合體為重要抓手,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對於此前一直在積極探索的分級診療制度,《意見》強調要健全分級診療配套政策。這其中包括合理劃分和落實各級醫療機構診療職責,明確轉診程序和標準,實行首診負責制和轉診審批責任制等。
另外,《意見》還明確要引導雙向轉診,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促進基層首診。對於按規定轉診的患者,在醫保報銷政策上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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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醫藥服務,《意見》強調要加強基層醫療衞生機構中醫館建設,推行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廣泛推廣運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另外《意見》提出,在提高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體現中醫藥技術勞務價值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中醫按病種支付標準。對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將中醫醫院的門診中醫診療服務納入首診範圍,滿足人民羣眾首診看中醫的需求。創新中醫診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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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立醫院運營管理自主權,《意見》提出,要“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轉變政府職能,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從直接管理公立醫院轉變為行業管理,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範的制定和監督指導職責。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收入分配、副職推薦、中層幹部任免、年度預算執行等自主權。
與此同時,《意見》還提出要定期組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總量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鈎,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此外,這次的《意見》中明確,要加強黨委和政府對醫改工作的領導,提出深化醫改工作由地方各級黨政一把手負責。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
另外,醫改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績效考核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改革推進不力的地區和個人將被嚴肅問責。
(觀察者網綜合新華社、中新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