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村拆遷“女兒户”補償縮水 村民稱嫁了就是外人
據微信公眾號“北京時間”報道,從今年三月到現在,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神堂溝街道寨溝村的張文(化名)日子過得很“憋屈”。由於“女兒户”(女性單獨立户,或出嫁女子户口未遷出者及子女)的身份,張文一家拆遷置換的房屋面積比其他村民少,也沒有過渡安置費。
太原市萬柏林區今年啓動7個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寨溝村就是其中之一。3月15日,寨溝村拆遷啓動,目前已經基本結束。
張文認為,這一政策是對女性的歧視。幾個月來,她和其他“女兒户”多次維權無果。該村支書表示,這樣的政策,遵照農村傳統制定,由村民大會通過,“拆遷時沒有一個強拆,説明大家都是認可的”。
有法律人士認為,“女兒户”一詞帶有重男輕女色彩,這種拆遷方案涉嫌違反男女平等原則。
村規:女兒户“已出嫁不算實際居住人”

寨溝村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圖/北京時間
寨溝村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中提到,宅基地按照面積每分(面積單位,十分為一畝)可以置換90平米的房子、20平米商鋪,每户還有一個車位。對於村民來説,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在三年的過渡期中,村民還可以拿到一筆過渡安置費,標準有兩種,宅基地面積*40元*36個月或者每人一年2萬*3年,村民可以自主選擇。如果按人數選擇,必須以院內實際居住人數為準。考慮到家裏人數較多,很多村民選擇的都是每人6萬的過渡安置費標準。
然而,寨溝村大約一百人的“女兒户”,村裏認為“已經出嫁,不算實際居住人”,所以不能領到過渡安置費。
實際執行中,父母的宅基地置換來的房子、商鋪、車位,“女兒户”也無法參與分配,她們只能領到每人30或20平米的補償。
寨溝村的拆遷方案顯示,“本人單獨立户,和出嫁女户口未遷出者及子女,視為“女兒户”。以2007年5月31日為界,之前落户的可享受每人30平米補償,之後落户的為每人20平米。“雖然沒有明説房子、商鋪不給女兒,但“女兒户”都被單獨給了這三十平米了,自然也就不能去分那90平了。”
以張文家為例,她和父母及弟弟共同居住的宅基地為父母所有,拆遷中父母和弟弟算作一户,可以拿到每分地90平住房、商鋪、車位、過渡費等。已經出嫁但並未遷走户口的張文,算作“女兒户”,只能拿到30平米每人的補償,並且沒有過渡費。

正在進行拆遷改造的寨溝村。圖/北京時間
拆遷簽字的環節,村裏要求宅院的户主參與村民大會並簽字即可。張文等“女兒户”在村裏沒有宅基地,也就沒有權力決定是否接受協議。
“女兒户”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在得知拆遷協議後,她們曾多次到村裏、街道、信訪等地討要説法,村裏的答覆一直是“標準按照農村傳統制定”,街道則認定“女兒户”不屬於常住人口,不能拿到過渡費。
“政府的拆遷要按法律程序來,怎麼能按照農村的規矩呢?” 張文説。
有“女兒户”告訴“北京時間”,自己的孩子當初在村裏落户時,還被迫簽了一個“放棄拆遷補償資格”的協議。
“北京時間”聯繫了村裏幾户村民,有人認為男女應該平等對待,户口在村裏自然應該拿到一樣的補償,但也有人覺得補償政策也一定程度照顧了“女兒户”的利益,女兒都嫁出去了,就是外人,不應該留在村裏“跟村民搶補償”。
村支書:很多女孩出嫁不遷户口等拆遷
寨溝村黨支部書記王虎龍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在拆遷中確實存在對“女兒户”區別對待的問題。但這樣的政策,是遵照的是農村的傳統制定的,並且實際執行中已經在努力維護“女兒户”的權益了。

太原日報對寨溝村改造的報道
王虎龍説,這次的拆遷是按照宅基地來進行補償的,一套宅基地對應一份置換補償。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很普遍,宅基地只有男的才能批下來,女孩即便留在村裏也沒有宅基地。現有的20或30平米的補償,也是村裏是為了照顧她們,從其他户的面積中擠出來的。政府拆遷錢數都是固定的,每人6萬的過渡費確實沒法再給了。
“我自己也是兩個女兒,這個政策我也沒有好處的”,王虎龍稱。“拆遷政策的制定也都是開了村民大會的,拆遷時也沒有一個強拆,説明大家都是認可的”。
他認為,很多女孩出嫁後户口不遷出,就是為了等拆遷。“好多村民把嫁出去的女兒户口重新遷了回來,還有人託關係把女婿的户口也遷進來了。”
王虎龍説,村裏居住人口500人,可户口顯示有接近800人,其中300人村裏都見不到。最近拆遷結束,好多人的户口又遷走了。
關於“放棄拆遷補償資格”協議,王虎龍承認確有此事,是村裏開會通過的,就是怕該遷走的人不走,“搞亂套了”。
城改辦:拆遷政策由村裏自主決定
“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致電寨溝村隸屬的神堂溝街道辦事處,一名胥姓值班人員稱,“女兒户”沒有宅基地,並且很多“女兒户”不在村裏居住,只是掛户,所以不享受單獨個人過渡費補償,“在便民熱線和信箱中都做過很多次答覆了。”
“大部分村民都是願意拆遷的,拆遷的過程也很順利。但有些村民素質不高,就是想撈錢。”這名街道工作人員稱,拆遷方案開會討論過多次,也都徵求過村民的意見,“白紙黑字都有記錄”。
太原市萬柏林區城改辦的工作人員表示,拆遷政策是按照一村一策,由村裏自主決定的。按人分配還是按面積分配、給不給“女兒户”補償,都由村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名工作人員稱,一般情況都是按照宅基地面積分配,不會專門提到“女兒户”的問題。
同屬於萬柏林區,也在今年完成拆遷的大王村,拆遷補償和安置費用完全按照宅基地面積確定,沒有宅基地的“女兒户”無法獲得補償。但方案中提到,會解決“女兒户”補償問題。村民稱,具體補償方案尚未明確。
當地村民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實際執行中,如果沒有專門提到“女兒户”,她們很難分到補償和安置費。
觀點:拆遷安置按人分配是“自找麻煩”
“按照面積發安置費由家庭自主分配就可以了,按人分配是自找麻煩。”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這樣評價寨溝村的拆遷政策。
他表示,農村“女兒户”在拆遷過程中被區別對待是很普遍的現象,特別是經濟實力比較強的村子,拆遷、分紅過程中類似情況經常出現。
黨國英認為,這個説到底還是利益問題,“農村傳統觀念認為,媳婦娶進來就是自己人,姑娘嫁出去就是外人。”可有的村子條件較好(有分紅)或者要拆遷,就會出現媳婦娶進來落户,女兒嫁出去户口卻不遷走。
黨國英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全國婦聯曾聯合幾個部門專門下過文件,要求保障農村女性合法權益,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問題依舊存在。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周旭亮律師認為,“女兒户”這個詞語帶有重男輕女色彩,在法律上並無此定義,當地的這種拆遷方案涉嫌違反憲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則。
周旭亮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女性村民不應因為是否出嫁等情形而被區別對待,在拆遷安置中,只要其户口仍在村集體,應當按照《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及寨溝社區宅基地分配面積的平均標準,與其他普通户享受包含過渡費在內的同樣的補償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