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日為核協定條款起爭執 印官員稱是對日本特殊照顧
【觀察者網 綜合】印度總理莫迪上週訪日時,與日本簽署了一項民用核合作協議。這項協議兩國花六年時間談判終於達成。然而訪問剛結束,兩國就因協定的有關條款各執一詞,發生爭執。

莫迪上週末訪日,會見安倍
據《印度教徒報》14日報道,日印在簽署民用核協定後,還簽署了一份“觀點和諒解筆記”。該條款寫明,如果印度進行核試驗,日本即可以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暫停對印度供給相關物資,並有權拒絕賠償要求。印度政府消息指出,這項條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一位日本官員堅持該條款是在安倍與莫迪在場時簽署的,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印度時報》14日也報道稱,多名印度官員表示,政府沒有在與日本簽署民用核能協定時做出額外的承諾,相關條款不具法律效力。
《印度教徒報》稱,印度歷來拒絕核能合作與核試驗掛鈎,認為這關係到國家主權問題。
作為此問題的回應,印度政府官員表示,這項筆記只是單純記錄“在某些議題上兩國不同看法的記錄”。由於日本是唯一遭受核打擊的國家,所以給日本一個特殊的照顧。

印媒列舉兩國説法分歧
印度政府官員還解釋,由於印度尚未簽署《不擴散武器條約》(NPT),這項“筆記”是為了幫助日本通過2017年國會審議,但並沒有簽署任何額外條款。
《印度教徒報》聯繫到的一位日本政府官員則強調,他們的理解是,這項“筆記”是包含在協定中的,是雙方的共同意見而不是各自的看法。
該日本官員表示,該文件清楚表示,如果印度進行核試驗,日本有權終止談好的合作和其他承諾。
一名印度方面參與談判的關鍵人物給出與印度外交部不同的解釋。他指出,這項“筆記”是給日本的特殊條款,“兩國用一個單獨文件記錄他們協定中彼此關心的問題,這很常見”。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一些日本企業,如日立、東芝和三菱,現在將能夠向印度出售核電站。這些公司迫切需要新訂單,此前2011年福島發生的核泄露事故使該行業在國內幾乎得不到任何業務。在日本看來,印度一方面是促進經濟增長的機遇,另一方面也是抗衡中國的戰略伙伴。
《印度教徒報》稱,這項被稱為“里程碑式”的條款,也讓人想起2015年1月起印美民用核交易之間的論戰。
儘管莫迪和奧巴馬去年1月宣佈兩國在民用核合作上有了突破性的進展,但美國公司仍然拒絕接受印度政府在相關責任上的保證。直到兩國經過數月的討論,才在去年底同意美國西屋電氣公司在印度的安得拉邦建造6個核反應堆的計劃。自2008年兩國簽訂一項標誌性民用核協議以來,這是雙方簽訂的首個此類協議。
新德里電視台評論稱,印日民用核協議剛剛簽署,兩國就在相關條款問題上口徑不一,前景堪憂。
高山流水解讀:
兩家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心思也根本不在核技術合作上,呵呵,繼續就好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