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過內閣決議 賦予海外自衞隊“馳援護衞”任務
據新華社11月15日報道,日本政府15日通過內閣決議,賦予參與南蘇丹維和任務的自衞隊“馳援護衞”的任務。這是今年3月日本的新安保法生效以來,政府首次向海外自衞隊下達新安保法拓展的新任務。

圖為日本自衞隊進行的“馳援護衞”訓練
“馳援護衞”是指在海外參與維和行動的自衞隊可以攜帶武器營救遭襲的聯合國職員或平民,包括持槍和在必要時進行警告射擊。
另外,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還決定賦予海外自衞隊另一項新任務“宿營地共同防衞”,即與他國軍隊共同保衞宿營地。
新一批參與南蘇丹維和任務的約350名日本自衞隊員將在本月20日以後陸續啓程,於12月12日之前與正在南蘇丹執行維和任務的隊員完成交接,承擔起包括上述兩項新任務在內的維和任務。
日本輿論認為,因武器使用範圍擴大和當地治安形勢不穩定,自衞隊員捲入衝突的風險勢必增大。
去年9月,安倍晉三政府強行通過新安保法案,將自衞隊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的活動範圍和武器使用範圍擴大,包括允許使用武器進行“馳援護衞”等,結束了日本戰後“專守防衞”的政策,引起日本國內反對和國際社會的擔憂。
(新華社 記者楊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