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斌:自由主義民主的死結何在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楊光斌】
一直以來,總有國人把對美式民主的反思和剖析視為“否定民主”,由此可見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在中國思想界的影響。把美式民主等同於民主本身,這顯然有違民主理論本身。
此次美國大選中“分裂社會”所造就的特朗普總統,以及特朗普當選所加深的美國社會分裂,深深地傷了美國知識分子的心,為此美國各大學的院長致信安慰學生,院長們事實上在做中國大學裏的班主任或者輔導員的工作。年輕人是難以被安撫的,連續幾天走上街頭髮泄,抗議特朗普當選。

行動過後,未來的西方思想界必定會有一場反思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和民主制度的高潮,儘管歷史上從來不乏這種反思和批判。近年來,國內理論界開始了“理論自覺”,突出表現在對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反思性研究上。在諸多相關作品中,就研究問題的真實性、深刻性和系統性而言,當首推華東政法大學張飛岸副教授的《被自由消解的民主:民主化的現實困境與理論反思》(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該項研究發現了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死結,相信其在政治實踐上必定是災難性後果。2016年英國脱歐公投和此次美國大選均是該項研究成果的新腳註。
《被自由消解的民主》是張飛岸博士在其畢業論文基礎上修訂而成。在畢業論文答辯時,極具戰略智慧的台灣問題一號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黃嘉樹如是説,“從來沒有讀過語言如此有力量的論文,男生都寫不出來”。中央黨校政法部前主任李良棟教授則斷言:張飛岸很可能成為民主理論大家。如此純淨的語言既讓為師的驕傲,也可以作為前輩們對自己的激勵。
張飛岸博士心懷大眾,公正至上,看不慣不平等、不公正現象,更不能忍受虛偽的政治理論。該著作就是這種性情的產物,用她自己的話説:流行的自由民主理論事實上為了遏制大眾的利益,這個發現“讓我接近於憤怒,不是因為它的邪惡,而是因為它的虛偽”,立志“把自由民主請下神台”。
《被自由消解的民主》第一個貢獻是基本完成了對自由民主理論的解構,進而回答了為什麼以追求平等為宗旨的第三波民主化非但沒有帶來平等,反而陷於更不平等的境地。如本書的歷史分析徑路上的論證,第一波、第二波民主化都是社會主義運動和大眾運動的產物,不僅帶來了社會的平等化,也帶來了財產關係的變化即無產者第一次在政治上有了再分配財富的權利,西方以社會保障為中心的社會權利就是這樣來的。
因為民主化帶來了財產關係即社會結構的變化,民主化不僅僅是普選權問題,第一波民主化才顯得如此漫長。相對於第一波民主化運動,以競爭性選舉即普選權的第三波民主化雖然很迅猛,但是什麼都沒有改變,不僅如此,社會反而更不平等了。
根本原因何在?就在於民主的去社會主義化,即過去的第一、二波次的民主都是社會主義的社會民主,而當社會民主直接威脅到既定製度時,即1970年代社會民主在西方達到高峯時,亨廷頓等人寫出了《民主的危機》,認為民主需要降温;以捍衞自由而非民主為宗旨的薩託利《民主新論》在冷戰高峯時期如期出版。
也正是在這種被我們忽視的語境下,自由民主理論成為社會民主的替代品。所謂的自由主義民主只是在以“民主”的話語追求“自由”,自由主義民主的實質是自由而非民主。這樣的理論又被1980年以來西方的語境坐實,那就是撒切爾主義、里根主義所實現的哈耶克式新自由主義。我們都知道,新自由主義的核心就是市場自由化和財產私有化,事實上是一種市場原教旨主義運動。在滾滾先前的資本浪潮(洛克式財產權)中追求民主?民主必然被吞噬!
所以,以民主化之名而行自由化之實,民主化的結果之一倒是最終消解了政府,為資本的自由流動即自由的掠奪打開了方便之門。不是嗎?在上個世紀的九十年代,無論是葉利欽時代的俄羅斯,還是南美,贏家都是資本權力集團,輸家都是追求民主的大眾。結果,深受新自由主義之害的大眾反過來就成了民粹主義者。
曾經追求民主的俄羅斯人轉而呼喚強人普京,深受新自由主義之害的南美則左翼政治盛行,今日美國大選中的民粹主義政治更是新自由主義氾濫的結果,“深南部”的底層白人感覺是過去30年政治的受害者,把真人秀節目主持人、不着調的特朗普送進白宮。這個對很多美國人打擊太大了,總統至少應該是道德上的“模範公民”啊。
《被自由消解的民主》的第二個貢獻則是回答了西方民主鞏固理論為什麼失效。在第三波民主轉型國家,成功者寥寥無幾,原因何在?為此西方政治學界如同其前輩在冷戰時期的使命性表現一樣,要回答民主如何鞏固即民主為什麼失敗,或無效民主這樣重大的現實問題。
學究氣的探討有文化主義的、理性選擇主義的、還有制度主義的(國內學術界也基本上是跟着西方學術界走,説難聽點就是“拾人牙慧”),只有戴蒙德(Larry Diamond)的“非自由的民主”影響最大,即成功的民主都是自由的民主,而很多競爭性威權主義的產生如普京、伊朗的內賈德和委內瑞納的查韋斯是因為缺少自由。

拉里·戴蒙德
那麼,自由到底是什麼?難道僅僅是戴蒙德所説的、我們習以為常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嗎?難道有競爭性多黨制就沒有這些自由嗎?在《被自由消解的民主》中,最重要的還是洛克式財產自由這樣的根本性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問題。也就是説,如果民主鞏固理論不涉及這樣的根本問題,其理論本身就毫無意義。
在作者看來,民主不但是政治權力結構的變化,即所謂的普選權問題,更重要的是社會結構問題。而自由民主的核心即競爭性選舉追求的僅僅是政治結構的變化,而是無視、甚至刻意迴避社會結構問題。在不變的社會結構上到來的民主,最終都是失敗的民主或者無效的民主。要知道,在很多國家,民族獨立並沒有帶來社會結構的改革,依然是封建制、部落制的社會結構,在這種社會結構中搞競爭性選舉,只是強化了固有的社會結構,因為主宰選舉過程的依然是那些舊結構的主人。
且不説第三波民主轉型國家的狀況,在印度這樣的老牌民主國家為什麼也是無效的民主?關鍵在於其古老的不變的社會結構。結果,在封建制社會結構內玩選舉民主,社會變得更不平等,因為少數人的特權以大眾選舉授權的方式獲得了更大的合法性,不平等得以固化甚至惡化!這就是國內很多人口口聲聲授權的重要性,認為沒有選舉授權就沒有政治合法性。
到底是紙面上的理論重要還是活生生的現實更有説服力!被國內很多人認為有合法性的印度民主政權,而在著名的印裔美籍政治評論家扎克里亞看來卻是千真萬確的“強盜式民主”。
與第二個貢獻相關,《被自由消解的民主》還論及了所謂的威權政權的合法性來自績效、民主政府的合法性來自選舉制度程序這樣老生常談卻被當做“真理”的説法,不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民選政府有哪傢俱有合法性?伊拉克民選政府有什麼合法性?只不過,“黨爭民主”是一條不歸路,一旦走上了,就永無回頭的可能了,老百姓也只得認栽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合法性?不得不説,國內學術界關於合法性的認識還非常膚淺,總是把美麗的概念與美麗的結果相聯繫。
談論民主不能不涉及“治理”,這是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上最流行的兩個概念或範式。與消解政府作用的民主化相呼應,西方人的治理概念即社會治理、非政府組織的治理結果如何?雖然不是本文的重點,該著作還是給予了深刻的剖析,指出以社會為中心的治理理論,如同以選舉為核心的民主理論一樣,都是禍害落後國家的壞東西。
我們知道,習慣於忘卻歷史的世界銀行經濟學家們發現,聯合國援助項目被社會組織管理比政府管理更有效,由此搞出一個當代的治理概念(其實這個概念在16世紀的英國就有了,指的是國家的統治權)。這到底是無知還是故意陷害發展中國家?
第一,誰是世行項目的最好完成者?當然是中國,是中國政府,因為中國政府受世行援助最多,也是做得最好的,怎麼能説社會組織就比政府做的好?第二,在無數的發展中國家,由於長期被殖民的歷史,國家力量被消解了,培育的貴族、地主、軍閥等社會力量,在這些國家還強調所謂的社會作用而抑制政府的作用,不是落井下石嗎?
其實,也不奇怪,這一時期的民主化理論和治理理論都是新自由主義的不同形式。寫到這兒,不得不佩服中國人與生俱來的智慧,中國人談的治理更多的是國家治理,即由國家(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治理,本質上還是如何實現公共上的治國理政之道!
最後要指出的是,在我們這個大時代,因為沒有自己的概念而簡單地用別人的話語來“關照”中國,中國如此偉大的實踐和成就卻被有些人認為是錯誤的,被認為不具有合法性,還有什麼比這種現象更詭異呢?
比較政治研究的反事實法已經昭示,那些按照所謂“正確的”“合法性”的自由民主理論開展實踐的所有發展中國家,它們發展的希望何在?社會科學説到底是為了回答重大社會問題,是用來“用”的,當流行的理論不符合歷史邏輯時,必須被拋去;當理論不符合現實實踐時,必須根據實踐而修正。《被自由消解的民主》既發現了自由主義理論與歷史邏輯的脱節,也指出了它與現實實踐相悖的危險,因而是國內思想界重新認識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繞不開的智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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