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原副董事長王帥廷受審,貪腐窩案將掀開蓋子?
11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香港中旅(集團)原總經理王帥廷受賄貪污一案,檢察院公訴材料顯示,王帥廷的犯罪行為主要發生在其在華潤電力任職期間。
微信公號“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11月24日發表題為《華潤高管王帥廷受審貪腐窩案將掀開蓋子?》的文章,文章指出,包括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華潤集團原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王帥廷在內,僅2014年,華潤集團共有7名高管先後被帶走接受調查。
文章全文如下:
11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香港中旅(集團)原總經理王帥廷受賄貪污一案。深圳市檢察院的公訴材料顯示,王帥廷的犯罪行為主要發生在其在華潤電力任職期間。


王帥廷在庭審現場
王帥廷曾任華潤集團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後調任香港中旅(集團)擔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2014年4月,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落馬。一個月後,王帥廷因涉嫌在華潤集團工作期間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深讀”注意到,包括宋林、王帥廷在內,僅2014年,華潤集團共有7名高管先後被帶走接受調查。
1、宋林與王帥廷相隔一個月被調查
11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香港中旅(集團)原總經理王帥廷受賄貪污一案。
在當日的庭審中,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帥廷利用擔任華潤電力黨委書記、董事局副主席、董事局主席、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海港城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等3個單位和個人,在投資入股、職務任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08.8337萬元。

王帥廷(資料圖)
2006年至2011年,王帥廷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先後11次違規領取火電項目開發獎,非法佔有華潤電力項目公司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08.6375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王帥廷的刑事責任。
“深讀”查閲公開信息顯示,王帥廷與宋林的履歷有頗多交集。兩人均是2001年進入華潤集團,王帥廷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宋林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
2002年,王帥廷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兩年後的2004年,宋林出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帥廷為宋林“副手”。
2006年11月,宋林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3年後,王帥廷任集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再一次成為宋林“副手”。
2011年,宋林辭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同年4月,王帥廷也離開華潤,擔任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14年5月16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稱,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王帥廷涉嫌在華潤集團工作期間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這距離宋林被調查僅僅過去了一個月的時間。

宋林(資料圖)
2、宋林曾被舉報涉及百億國有資產流失
有媒體報道稱,宋林落馬源於新華社記者王文志的兩次實名舉報。2013年7月5日,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刊發《華潤電力併購金業項目被指數十億國資流失》調查報道,稱華潤在2010年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
隨後該報記者王文志通過微博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高管瀆職,有鉅額貪腐嫌疑,並稱已經將舉報材料提交了中紀委網站。華潤集團及宋林個人先後發表聲明對舉報內容予以否認。
2014年4月15日下午,王文志再次通過微博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受賄。微博發出後,宋林發表個人聲明稱,舉報內容純屬捏造和惡意中傷,希望有關部門儘快進行調查,並將通過法律途徑對造謠誹謗追責。
讓人始料未及的是,聲明發出僅僅一天後,宋林就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4月17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證實,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在王文志的實名舉報中,涉及華潤集團旗下華潤電力2010年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併購案。
而在2010年,王帥廷的職位則是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兼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首席執行官。
3、宋林、王帥廷因涉嫌違紀違法被雙開
“深讀”注意到,2015年9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分別通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對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在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任職期間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宋林、王帥廷被開除黨籍,遭行政開除處分,並移送司法。
中央紀委監察部在通報中説明,經查,宋林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兼職取酬,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規領取薪酬和項目開發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打高爾夫球等;貪污公款;與他人通姦。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對王帥廷的通報也顯示,王帥廷在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任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搞利益輸送;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多佔住房,違規領取獎金,違規報銷費用,安排其妻掛名取酬,向他人送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4、2014年華潤企業7名高管被查
除宋林和王帥廷之外,在2014年,華潤企業還有5名高管被查。
原華潤金融控股首席執行官、集團助理總經理吳丁
1988年,剛大學畢業的吳丁進入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工作。在華潤工作的20多年中,曾任華潤集團企發部項目經理、華潤(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華潤置地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4年4月17日下午,中紀委發佈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後不久,吳丁被帶走接受調查。吳丁和宋林關係較好,被查前剛被升任為華潤集團助理總經理。
2014年4月24日,中紀委監察部通報,華潤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華潤集團協同辦主任張春
2014年6月底,華潤集團協同辦主任張春被帶走調查。自2008年以來,張春成為華潤電力華北代表處首席代表、發展部總經理、發展規劃總監、華潤集團協同辦主任。2010年,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集團旗下資產時,張春擔任華潤電力發展部總經理。
原華潤電力執行董事兼總裁王玉軍
2014年8月26日晚,華潤電力發佈公告稱,該公司執行董事及總裁王玉軍被江蘇省有關檢察機關立案調查。
2015年8月12日,王玉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玉軍利用其擔任華潤電力登封有限公司總經理、江蘇鎮江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和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利用其擔任江蘇鎮江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從王玉軍的履歷來看,在其擔任華潤電力執行副總裁時,華潤電力與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達成了百億收購協議。
2016年6月,王玉軍因受賄罪、貪污罪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
華潤集團原首席審計官兼審計監察部總監黃道國
黃道國曾在審計署工作,2011年離開審計署加入華潤集團,擔任華潤電力公司主要股東華潤集團審計總監,名列華潤集團領導行列。
2014年8月,黃道國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調查,被調查前任華潤集團首席審計官兼審計監察部總監。
華潤集團原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蔣偉
2014年12月16日,華潤集團發佈消息稱,“蔣偉被檢察機關叫去協助調查”。
有媒體報道稱,對蔣偉的有關調查,可能涉及其擔任華潤深國投信託董事長時,在華潤電力對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的收購案中為其提供信託貸款等。
2015年1月23日,《中國組織人事報》發佈的《中央企業領導任免》公告顯示,華潤集團原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蔣偉將不再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2016年8月17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華潤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蔣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蔣偉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