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公路爛尾民工討薪三年:施工方不認賬、地方政府稱沒責任
上百名民工討薪,施工方説自己是受害者,地方政府也説自己沒責任,那麼,這些農民工究竟該向誰討薪?
據央廣網12月22日報道,甘肅省隴南市文縣山大溝深,多年來,交通不便一直是制約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2007年1月,隴南市、文縣兩級政府通過招商引資的形式和一家投資公司簽訂國道212線高樓山隧道及引線工程建設經營合同,這是甘肅省公路建設領域的第一個BOT項目。
所謂BOT,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種模式,由企業投融資,政府准予其在一定期限內特許經營,收回投資後將產權交還政府。這個被當地寄予厚望的項目幾經波折,直到2012年才正式開工,2013年底因投資方資金鍊斷裂,陷入爛尾狀態,上百名農民工的血汗錢討要多年無果。

葛洲壩集團承建的高樓山隧道已經停工三年多
在G212線高樓山隧道A標段(進口)的施工現場,記者沒有看到一個工人,只有鈎機、貨車、水泥攪拌等工程設備停在路邊,幾近陳舊。負責現場施工的勞務公司負責人陳兆祿告訴記者,隧道已挖到566米處。
“我們停工了三年,農民工工資以及完成工程的造價這麼多錢都沒給,當時進來的時候還牽涉到2500萬工程保證金。”
從施工現場沿山坡而下,走不多遠的狹窄道路邊上,搭着幾頂簡易帳篷。帳篷內生活條件簡陋,火爐、電視、幾張簡易牀,棉被、吃過的方便麪袋等雜物堆放的到處都是。不少討薪農民工就擠在這裏。
記者:您在這呆了多長時間?
何庭貴:這一次過來3個月了,以前在這裏呆了1年多。
記者:欠你多少錢呢?
何庭貴:一個月就6千塊,總共是2013年到2014年初。一欠就欠了這麼久,打電話問一次沒有錢,問一次沒有錢。
何庭貴是四川廣元人,在工地上做噴槍手,他的親兄弟何庭榮也在這個工地上,做初支工。兩兄弟在工地上幹了一年多,都沒拿到工錢。
80後農民工陳家平説,他有一對雙胞胎兒子,因一直拿不到工錢,孩子感冒發燒看病,都要老婆伸手向近鄰張口借。“沒錢,問老闆要錢,老闆沒有。他前半個月發燒花了幾千塊錢,這不,在家裏面又病了。感冒發燒,燒出了肺炎,在家裏親戚朋友想辦法給他看病。”
這些農民工口中的老闆,就是承包隧道進口的勞務隊福建省富安建設工程勞務公司。拿不到血汗錢,工人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找班組長,班組長找勞務公司,而勞務公司由於工程爛尾,也沒從施工單位那裏拿到錢。無奈之下,今年年初,富安公司負責人陳兆祿帶着幾位班組長找到文縣人社局,希望勞動監察部門能出面給施工單位要錢。文縣人社局局長尤小林説,“反映後我們給施工單位發了函,而且跟企業幾個負責人聯繫,他們也明確表態説盡快解決。”

文縣人社局向葛洲壩方面發函要求支付116名民工工資
記者瞭解到,負責G212線高樓山隧道A標段的施工單位是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西南分公司。根據文縣人社局給其發函的內容顯示,施工單位共拖欠116名農民工1000多萬。包工頭稱,工程爛尾導致項目B標段(隧道出口)也有67名農民工的工資未能結清。不過,B標段中標的施工單位是另外一家央企,目前因為糾紛,這家公司已經將文縣政府,投資方和豐公司一併列為被告,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案子還沒有了結。
文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羅文詳稱,根據函件郵寄短信回執,他確信葛洲壩方面收到了去函,雖然葛洲壩方面相關負責人電話中答應,會盡快過來解決,但一直未見他們派人來,農民工也沒有再反映,以為雙方私下解決了。直到今年十月,他們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尤小林局長説:“我們在跟蹤調查時沒有那麼緊,有點欠缺,到10月份以後他們又來反映,我們要求公司要和農民工核對賬簿,解決不了,咱們就按有關規定,移交公安部門。”
黨中央、國務院近年來高度重視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政府也相繼出台文件,建立長效機制,根治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但在文縣的這一項目運行中,早已建立的長效機制並未發揮作用。
迫於農民工討薪壓力,今年11月18日,文縣政府向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告知函。要求葛洲壩方面切實履行與富安公司之間的勞務分包義務,兑現拖欠富安公司的各類債務款項,尤其是所欠的農民工工資。如不履行,造成一切後果由葛洲壩方面承擔,且保留將此事告知國資委的權利。

葛洲壩集團承建高樓山隧道組建的項目部已人去樓空
然而,葛洲壩方面壓根對欠下的農民工工資不認賬。葛洲壩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跟富安公司沒有關係。”
記者:富安公司給我提供了一個票據,是打給葛洲壩集團公司的,為什麼會有2500萬的保證金?
負責人:當時業主單位(項目投資方:和豐公司)要求打,這應該是昌都單位打,昌都是我們分包商,他們應該打保證金。那家單位怎麼找到富安那是他們之間的事情,與我們沒有關係。但是他是打給我們,我們打給業主,因為是我們中標。
記者:我看到現場隧道打了560多米,這個工程是誰幹的呢?
負責人:是我們底下的分包商乾的,是昌都找富安乾的。
記者查看了葛洲壩方面和一家名叫昌都縣鑫林混凝土有限公司簽訂的合作管理協議,其中提到葛洲壩負責投標工作中的資格審查、資質證件等文件資料,昌都的這家公司負責確保項目中標。此外,由葛洲壩牽頭組建施工項目部,項目部每月按時將工程結算的5%上交葛洲壩方面管理費。熟悉該領域的律師指出,此合同中可以看出,葛洲壩涉嫌在工程招投標中對外轉借資質承攬項目。而從葛洲壩方面、富安公司以及另外一家名為重慶星凱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的三方付款委託書中,可以看出,葛洲壩方面涉嫌非法轉包、分包工程。
葛洲壩方面相關負責人稱,當初文縣政府和和豐公司簽訂了項目合同,葛洲壩是中標的施工單位,富安公司和農民工的確是受害者,但葛洲壩方面也是受害者。**“他是受害者,葛洲壩也是受害者,**但是政府當初籤BOT合同時籤給一個民營企業,民營企業把這個事情做垮了,而且民營企業與政府之間籤的合同,對政府很不利,所以民營企業又把政府套住了,政府就要承擔責任,但是積累下來的麻煩你讓他一下子拿出這麼多東西解決,它也無可奈何,沒錢。”
葛洲壩方面相關負責人稱,葛洲壩從開始施工到項目爛尾一分錢工程款都沒有收到過。“要是結了款,葛洲壩怎麼可能不給他們付錢。我們也是受害者,政府沒有錢,他認為央企有錢,就先把錢拿出來解決問題,再來協商,政府就是想讓葛洲壩先墊錢。”
《甘肅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工程開工之前由建設工程項目審批行政部門負責通知並監督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3%向銀行專户存儲工資專項資金。在這個項目開工之前,投資方即項目的業主單位有沒有繳納足夠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文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羅文祥稱,“葛洲壩是央企,外埠企業,不是本地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要到隴南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
根據規定,外埠建設企業保證金管理工作由建設項目所在市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管理。記者為此聯繫到隴南市人社局,但截至發稿前,未能得到隴南市人社局的回應。
不過,文縣政府的一位知情人士明確表示,該項目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沒有繳納。文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羅文祥也表示:“為什麼沒有這個東西,我是基層的,那是高一層該管的,這個我也問過,但這是隴南市人社局監察支隊的事情。前期我們要看他的項目標的,經過國家正規手續和批文,招投標的核準都要有手續批文,這些他都沒有,我們也不敢收,收了就違法。”
上百名農民工討薪的背後,隴南市政府相關部門是否涉嫌翫忽職守,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失職失責?還有待權威部門作出調查結論。但民工討薪問題,已成為甘肅首個BOT公路項目,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之一。對於農民工討薪,文縣政府相關負責人稱:“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幫助農民工討薪,但這背後涉及到企業之間複雜的經濟合同糾紛,政府不便介入。能和政府直接發生關係的企業,只有和豐公司(投資方),其他葛洲壩也好,富安公司也好,都是直接或者間接跟和豐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作為地方政府,我們也一直在化解企業之間的矛盾,但是我們不能直接介入企業之間的糾紛。”
(記者 管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