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港獨”入侵 香港人大代表選舉須籤效忠聲明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於12月25日在北京閉幕。據大公網26日報道,此次會議決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明年3月5日舉行,新一屆港澳地區人大代表選舉辦法的草案將列入議程。選舉辦法新增一項規定,參選人要簽署聲明,表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憲法和基本法以及支持“一國兩制”方針。多名人大代表認同此修訂,認為旨在杜絕“港獨”勢力及分離主義入侵。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36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將於明年11月舉行,據此前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到深圳諮詢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希望於明年換屆選舉可以“基本不變,適當完善”為改善方針,增加一份聲明,讓參選人大代表的人士必須符合一定的政治條件,如絕不可以主張及支持“港獨”及接受外國贊助等。
李飛在今次人大常委會議首日,已經就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作出説明。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通過將有關草案列入明年全國人大會議議程討論。
草案列明,下屆港區人大選舉會在參選報名表上增加一段聲明,參選人簽署報名表時,必須表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以及支持“一國兩制”方針。
另外,報名表亦會列明人大代表的選舉不允許外國勢力介入,因此,參選者也不可以接受國外勢力的贊助。
未提及雙重國籍等問題
有份列席會議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認為,新增此項改動,與香港近來出現“港獨”、分離和“自決”等主張有關,因為中央不希望主張“港獨”、“自決”人士參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藉此宣傳分離主義。他認為,變動對參選人合理,並強調今次草案主要目的,是讓全國人大代表遇上問題時有法可依,以及杜絕外國勢力的介入,但並未提及雙重國籍等問題。

馬逢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亦表明贊成今次修訂,指中央政府見到分離主義及“港獨”勢力有漸趨猖獗跡象,所以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程序較為嚴謹。
至於參選人是否不能擁有外國護照及雙重國籍,有代表指出,今次修訂沒有明文提及有關限制,但認為參選人可以在他們報名同時申報國籍等資料。
人大代表當然必須效忠國家
大公報26日亦發表社評表示,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國家最重大、也是最重要的選舉制度,也是港人蔘與國家大事管理和體現“一國”精神的最高級別待遇。在香港能當上全國人大代表,是十分光榮和責任重大的,當選和參選者都必須要有鮮明的愛國愛港立場,和堅決維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決心與誠意,服膺國家憲制和法律,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不允許有任何含糊。
然而,眼前事實是,在特區歷次選舉中,包括區議會選舉以及立法會選舉,還有剛結束的下屆特首選舉委員會選舉,赫然都出現了與“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截然相反的公開鼓吹“港獨”與“自決”的參與人與言行主張,而其中有的人居然還選上了,大搖大擺的進入到權力架構中。其中,梁頌恆與遊蕙禎在就職宣誓中公然辱華,還有劉小麗等人“拒誓”,而問題的出現,都與參選辦法、特別是對參選人的要求不夠明確,過於寬鬆有關。
當然,選舉應該公平公正與公開進行,市民參與選舉的權利不容被剝奪。但是,確保選舉的合法性、嚴肅性與保障市民的選舉權利同樣重要,而且,前者更是任何選舉的根本目的與意義所在,否則,連國家民族尊嚴都不知不顧的人居然可以當上立法會議員,當上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的人居然以推翻這個選舉制度“為己任”,這不是太荒唐和顛倒了嗎?
因此,明年下屆港區人大代表選舉,參選者必須先簽署確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反對“港獨”、“自決”和與外國勢力有聯繫,絕對是必要和及時的有力措施,否則,出現“人大代表反人大”,不是太荒謬和可笑了嗎?
空擋滑行解讀
理應如此,養癰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