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網約車新政落地 要求車齡未滿2年
據新華社12月28日報道,《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8日正式出台。按新規,車輛車齡需為2年以內,駕駛員要求擁有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證。此外,還在車輛有效期上進行限制。
對網約車經營者,要求在深圳有辦公場所、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網絡服務平台數據庫接入政府監管平台。
在車輛方面,要求車齡未滿2年,並且安裝符合規範的具有行駛記錄、車輛衞星定位、應急報警等功能的車載終端。
在車型條件上,要求純電動小汽車軸距為2650毫米以上;燃油小汽車軸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達到深圳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混合動力小汽車軸距2700毫米以上。
在有效期上,不同車型也有區別,純電動小汽車有效期為車齡滿8年對應的日期;燃油小汽車和混合動力小汽車有效期屆滿日均為2020年12月31日。
此外,個人所有車輛要求包括:先有從業資格,即車輛所有人在辦理車輛運輸證前,應當事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一人限一車,即車輛所有人名下無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自駕自車,即車輛所有人應當承諾由本人駕駛該申請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
在網約車駕駛員方面,深圳要求需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證,駕駛證取得滿3年。
同時發佈的還有《關於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的若干規定》。
(記者/毛思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