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報告:“一帶一路”列國能源投資風險
作者:周东旭
在“一帶一路”沿途64個國家和地區的能源投資,哪些地區風險高,哪些又相對安全?
1月15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能源戰略研究中心主任許勤華教授主編的《“一帶一路”能源投資政治風險評估報告》具體量化了64個國家和地區的能源投資風險。
報告指出,能源投資的低政治風險國家有3個,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阿聯酋,風險最低的為新加坡,綜合評分達73.89,其次為馬來西亞73.60,阿聯酋為71.35。
能源投資的政治風險最高的國家也有3個,分別是尼泊爾、阿富汗、巴勒斯坦。巴勒斯坦綜合評分最低,風險最高,為36.47,阿富汗是37.21,尼泊爾是39.54。
在64個國家和地區中,較低投資風險國家和中等風險國家佔絕大多數,達50個。較低投資風險國家有22個,包括哈薩克斯坦(69.57)、沙特阿拉伯(67.63)、波蘭(67.56)、文萊(66.49)、越南(65.96)、俄羅斯(65.27)、阿曼(65.24)、卡塔爾(65.04)、科威特(64.60)、匈牙利(64.29)、以色列(64.12)、愛沙尼亞(64.09)、羅馬尼亞(63.73)、菲律賓(63.34)、蒙古(63.06)、泰國(62.93)、阿塞拜疆(62.73)、拉脱維亞(61.45)、斯洛文尼亞(61.42)、印度尼西亞(60.75)、立陶宛(60.71)、格魯吉亞(60.40)。
中等投資風險國家28個,包括伊朗(59.88)、土耳其(59.60)、印度(59.25)、斯洛伐克(59.21)、捷克(58.95)、巴林(58.25)、保加利亞(58.17)、埃及(57.80)、土庫曼斯坦(57.19)、塞爾維亞(57.11)、阿爾巴尼亞(57.05)、緬甸(56.31)、吉爾吉斯坦(56.12)、柬埔寨(56.07)、老撾(55.93)、斯里蘭卡(55.74)、白俄羅斯(55.30)、伊拉克(54.91)、克羅地亞(54.55)、巴基斯坦(54.08)、亞美尼亞(53.17)、孟加拉國(52.02)、塔吉克斯坦(51.93)、烏克蘭(51.80)、 也門(51.47)、約旦(51.36)、波斯尼亞(51.02)、黑山(50.96)。
較高投資風險國家8個敍利亞(48.50)、黎巴嫩(48.18)、摩爾多瓦(48.10)、馬其頓(47.91)、烏茲別克斯坦(46.98)、馬爾代夫(45.44)、東帝汶(42.08)、不丹(42.02)。
從區域來看,投資投資較高的地區主要集中在南亞、西亞和北非,報告認為,主要原因是戰略頻繁、恐怖主義橫行、政府管治能力低下等。中東歐處於較高風險的國家也不少,東南亞和獨聯體其他國家投資風險總體偏低,蒙古和俄羅斯的投資風險也屬於低水平。
報告所稱投資風險主要綜合了各國經濟基礎、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環境風險、中國因素和能源因素六個維度,每個維度又包含不同子指標,比如經濟基礎包括經濟規模和通貨膨脹等八項,政治風險包括腐敗控制和法制建設等六項,中國因素包括中國出口依存度和中國投資虧損度等五項。按照綜合評分,低於30分為很高風險,30—40分為高風險,40—50分為較高風險,50—60分為中等風險,60—70為較低風險,70—80為低風險,80分以上是很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