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預備役現狀堪憂:參訓影響單位績效考評
作者:卢 军 舒启东
在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的戰場上,處處留下了民兵預備役人員衝鋒陷陣的身影。但是,他們在履行職責使命的同時,也面臨着諸多困擾。由此讓我們思考——
亦兵亦民,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
兵民是勝利之本。
民兵、預備役部隊作為我國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着建設祖國、保衞祖國的雙重職能,長期以來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作出了重要貢獻。無論是戰火硝煙的革命戰爭時期,還是在經濟騰飛的社會主義建設階段,抵禦外侮,鞏固國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民兵預備役人員都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從參加搶險救災到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從參加聯演聯訓到技術支援保障,從開展扶貧幫困到帶領羣眾發家致富,處處都有民兵預備役人員的風采英姿。但與此同時,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也擺在了我們的面前——伴着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非戰爭軍事行動的不斷增多,維護他們合法權益問題也愈發凸顯:參加非戰爭軍事行動,應給予他們哪些相關待遇?出現傷亡後如何撫卹?等等。正因如此,如何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國防動員體系、更好地維護民兵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也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不少軍地代表、委員的呼聲。
陽春三月,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現狀堪憂
●參訓影響單位績效考評
●補償不到位挫傷積極性
●隱性損失問題不容忽視
“單位推薦我加入預備役,除了每年20多天的脱產集訓,年底還要參加訓練考核、比武競賽,算下來一年有小兩個月時間不在位。雖然有訓練補助,但與績效工資相比相去甚遠,我因為每年績效差,影響了升職,長期這樣下去,誰能受得了?!”前不久,在某知名網站論壇上,一名預備役士兵發出的一段“牢騷話”耐人尋味。
據調查瞭解,有這樣想法的民兵預備役人員還真不算少數。山東省濟南市四里村街道辦事處武裝部副部長臧長春,就對此感同身受。
2007年,轉業後分到街道辦事處工作的臧長春,因割捨不斷國防情結,主動申請到基層武裝部。2010年,山東省軍區組織全省基層武裝部長大比武。為爭名次扛紅旗,他拿出當年在部隊“拼命三郎”的勁頭加班加點備戰。
功夫不負有心人。臧長春在比武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獲得省、市勞動模範等諸多榮譽。然而,因為訓練強度過大,他的身體透支嚴重,導致胃大出血,住院治療花去不少錢。雖然相關部門給予了一些經濟補助,但相對於高額的治療費用來説仍是杯水車薪。提及此,臧長春感嘆到:“躺在病牀上看着那一堆榮譽證書,心裏不是滋味,不知道這樣的付出到底值不值?”
像臧長春這樣參訓致病引發的問題絕非個例:
山東某地應急民兵連班長小宋是個體户,因為參加應急拉動演練耽誤了買賣,近萬元的水果爛在自家庫房裏。人武部和當地政府得知後,雖給予了一定的經濟補助,但因耽誤送貨時間違反合同而丟掉大客户,這個損失卻讓小宋心疼不已。
像小宋這樣因為參加民兵活動,而遭受隱性損失的民兵預備役人員也不在少數:
安徽某修理廠職工、預備役戰士小張按正常要求去參加年度預備役訓練,卻被單位扣了工資。雖然後來由預備役團領導出面協調,單位才給小張補發了工資,但此事不但傷了小張的參訓積極性,也牽扯了該團領導的時間和精力。
像小張這樣參加民兵預備役訓練而被扣工資和獎金的現象,並不鮮見:
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某企業員工、民兵小梁參加抗洪搶險,在轉運被困羣眾過程中,手指被夾傷,造成骨折。根據醫生建議,小梁在家休養1個半月後回到企業上班,要求企業報銷醫療費共計386元錢,並補發病休期間的工資。沒想到,卻遭到企業領導的拒絕:“你參加抗洪搶險是部隊組織的,屬於因公負傷,醫療費應該找人武部報銷。另外,企業工資是按工作量計算的,病休期間你沒有為企業工作,也不能補發工資。”
自己的醫療費、工資到底該由誰解決?本來參加抗洪搶險受傷是件很光榮的事,到頭來卻連醫療費和工資都沒着落,這讓小梁十分困惑。為維護民兵合法權益,該人武部和當地政府職能部門一起,多次與這家企業依法協商,最終使爭議得到妥善解決。
調查中,不少軍地領導向記者反映,近年來,隨着實戰化訓練的進一步強化和非戰爭軍事行動的不斷增多,民兵預備役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也隨之遞增,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相關的保障工作跟不上,必將挫傷他們加入民兵、預備役部隊的積極性。
把脈問診
●對權利義務的界定不夠具體
●補貼標準與時代發展不適應
●身份認同與現役官兵反差大
臧長春告訴記者,他除了擔任武裝部副部長,還兼職街道辦事處的招商引資工作。因為身體原因,做武裝工作不像前幾年那麼拼了,而是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招商引資工作中。近幾年,他招商引資工作幹得風風火火,也因此受到地方各級領導的好評。
不愛武裝愛招商——談及這一現象,臧長春頗感無奈:“比武拿金牌,領導表揚;招商丟分,飯碗保不住。”
2014年10月,國家民政部、財政部、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聯合下發《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民兵預備役人員撫卹優待辦法》。軍地各級也把學習貫徹《辦法》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都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基本權益。但隨着時代發展,更多的問題凸顯了出來,僅靠《辦法》這一個“泉眼”,的確難解民兵預備役人員基本權益維護保障的“心頭之渴”。
出現這一尷尬的癥結何在?記者對問題的誘因進行了歸納梳理。
對民兵預備役人員權利和義務,法律界定不夠明確細化。目前各地還沒有出台專門針對民兵預備役人員權利義務的法規制度,具體工作參照《國防法》《兵役法》《國防動員法》《民兵工作條例》等,但這些法律法規對權利義務規定得不夠具體,可操作性不強。
採訪中,山東省軍區政委呂民松告訴記者,當前各地普遍建立了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機制,但其主要服務對象是現役軍人及其直系親屬,沒有將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權益保障納入服務對象範圍。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侵害時,不知是向軍事部門還是向地方政府申請維權。
同時,民兵預備役人員是亦兵亦民的準軍事主體,在參加或執行任務中,其權益保障既不同於普通百姓,也不同於現役軍人。雖然《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因參戰傷亡的民兵、民工的撫卹,因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傷亡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的撫卹,參照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條例》僅限於對傷亡的撫卹優待,對一般的輕傷害或疾病沒有相應的規定,像臧長春那樣在完成任務後產生的後遺症該如何保障等問題,也沒有涉及,且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其鑑定、撫卹、賠償協調等程序繁雜、解決時間長。
補貼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這裏以山東煙台為例。2005年,煙台市委、市政府根據《預備役軍官法》和有關規定,對煙台地區預備役軍官每年發放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是:連職每年480元,營職每年720元,團職每年960元,師職每年1200元。同時,為參加預備役部隊演習演練、軍事訓練、搶險救災等大項活動的預備役官兵給予誤工補貼,2005年前每人每天補貼20元,2010年前每人每天補貼30元,目前每人每天補貼100元。但從現實狀況看,這個補貼標準跟不上經濟發展水平。加之預編戰士沒有崗位補貼,造成“同是參加預備役部隊訓練,待遇不同、標準不同”的感覺,客觀上影響了官兵參訓的積極性。
民兵預備役人員身份的社會認同與現役人員反差大。這是一個尷尬的鏡頭:某預備役師組織官兵到某紅色舊址參觀見學,現役官兵憑藉軍官證和士兵證免費進入,而同時來參觀的預備役官兵必須買票方可進入。一個活動兩樣待遇,讓不少預備役官兵心裏不是滋味:“都是穿軍裝,為啥待遇不一樣?”“預備役軍人也應得到社會認可!”
類似這樣的現象也不是個例:現役官兵家庭遇有涉法問題,能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反映並得到很好的解決,但預備役官兵遇到同樣的問題,即便師團各級出面協調,地方相關單位也認為預備役官兵的不是涉軍案件,能推就推;現役官兵轉業退伍後也能安置工作或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而預備役官兵退出預備役後,除了一個證書和紀念章,沒有任何形式的補償。
路在何方
●建立國家層面的政策和法規
●完善相關權益保障制度措施
●合力增強後備軍身份認同感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問題是工作的導向。
新形勢下,加強民兵預備役建設,更好地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的作用,不僅僅要做好“用”的工作,更要做好“促”的工作。透過問題謀發展,當前“促”的關鍵是要在搞好精神激勵的同時,採取切實措施維護好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合法權益。從古至今的實踐充分説明,以人為本搞好撫卹優待,能夠鼓舞士氣,有效激發民兵預備役人員英勇奮戰、勇往直前、奪取勝利的大無畏精神,使他們“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陣之時則忘其親,擊鼓之時則忘其身”。
令人欣喜的是,在今年“兩會”上,不少軍地代表為維護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權益積極建言獻策。
軍隊人大代表、軍委國防動員部副部長牟明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指出:“必須完善相關權益保障制度措施,解決好民兵預備役人員遂行應急任務的傷亡撫卹、優撫優待、生活補助等問題,調動和保護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
如何解決民兵預備役人員發出的維權訴求,山東省軍區司令員榮森之建議:建立和完善國家層面的政策法規,保障民兵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民兵預備役人員寓軍於民,既有“兵”的特性,也有“民”的性質。在履行國防義務時,既要執行國家法律,也要執行軍事規章,建議從國家層面出台完備清晰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明確民兵預備役人員責、權、利,切實維護好解決好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合法權益,讓他們享有更好、更多的利益保障。
在這一點上,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進行了有益嘗試。這個區有一支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為解除應急隊員的後顧之憂,長清區委、區政府和人武部專門為每名隊員辦理“五險一金”,並安排地方財政撥款,以每月發津貼的形式,進行經濟補貼和補償。此舉,讓隊員無後顧之憂,工作的勁頭更足、訓練更刻苦、應急更專業。去年以來,這支民兵防火應急分隊成功處置了幾場較大火情,贏得了軍地好評。
挖掘社會資源,建立健全民兵預備役人員權益保障體系。由於民兵預備役人員每年參加訓練、演習的時間相對較短,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地方工作生活,以至於社會各部門忽略了他們姓“軍”的身份地位。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出台文件,將民兵預備役人員納入擁軍優屬範圍中,讓民兵預備役人員感受到和現役軍人一樣的認同和尊重。同時,對履職盡責表現突出、立功受獎的民兵預備役人員,所在單位應該優先考慮提升使用,若沒有工作單位則由政府部門給予獎勵;對退出的民兵、預備役人員,政府要安排專項資金,搞好優撫和慰問;對履行國防義務而傷殘的民兵預備役人員,要與現役軍人、國家公務人員的撫卹待遇一樣,讓多種力量聚焦,合力做好民兵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本報特約記者 盧軍舒啓東
保權益就是保戰鬥力
■陳仲權
平時參訓執勤、戰時參戰支前,是民兵預備役人員必須履行的職責使命,也是他們亦民亦兵雙重身份的重要體現。責任和權利總是相伴相生的。在參訓執勤、參戰支前過程中,民兵預備役人員依法享有誤工補貼、傷亡撫卹等合法權益。然而,近年來,隨着軍事訓練實戰化程度提高、多樣化軍事任務增多、公民法律意識增強,民兵預備役人員權益保障問題日益凸顯。前不久,筆者對本單位預備役人員做了個問卷調查,結果在“影響參訓執勤積極性因素”的10個選項中,“權益保障”排在首位。
民兵預備役人員關注的,就是國防動員系統要着力解決的。這些年,各級在保障民兵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要看到,少數單位對保障民兵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重視不夠,有的片面強調服從奉獻,忽視關心愛護;有的把這項工作看成地方的事,不願攬責任、下氣力。雖然出台了相關制度法規,但有的與時代發展脱節操作性不強,有的在執行過程中打折走樣。
部隊有句俗話,叫“好伙食能頂半個指導員”。情同此理。對民兵預備役人員來説,在履行國防職責的過程中,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好他們的合法權益,就是生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夠有效提振士氣、激發鬥志。而保障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合法權益,更是依法推進武裝工作的題中應有之義,能從一個側面檢驗國防動員建設的法制化水平。妥善處置好各類涉及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權益糾紛,對於鞏固軍民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也有積極意義。總之,這是一項聚人心、暖人心、穩人心的工作,必須傾心盡力,做好做實。
維護民兵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牽涉面廣、處理難度大,必須牢固樹立“保權益就是保戰鬥力”的觀念,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黨委機關議事日程,多方發力、綜合施策才能攻堅克難。加強科學管理,周密評估訓練執勤中的安全風險,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率和財產損失率,從源頭上減少權益糾紛發生;搞好軍地協調,認真釐清民兵預備役人員權益維護的職責權限,多協商多溝通,不推諉不扯皮,防止因慢半拍、不作為而激化矛盾、擴大事態;堅持依法維權,既抓好現行法規制度的執行落地,又根據形勢任務發展適時修訂完善,進一步拓展覆蓋面、提高可操作性,為維護民兵預備役人員權益提供法理遵循。積極探索創新,嘗試將民兵預備役人員權益保障納入涉軍維權體系,設立參訓執勤保險種類,搭建數據信息平台,防範網絡負面炒作,不斷提高這項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
同時,要加強對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思想教育,幫助他們走出“利益當先、等價回報”等思想誤區,增強履行國防義務的光榮感使命感,引導他們在法制框架內理性維權,大力營造團結和諧的良好氛圍。
(作者單位:湖南某預備役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