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把智能手機以舊換新被制止:不能私自處理
智能手機用舊了該咋辦?
■本報特約記者李祥輝通訊員陶佳鵬
“小王,你使用過的智能手機不能私自進行處理……”前不久,北部戰區某部政治處保衞幹事韓天陽,聽説警衞勤務連戰士小王準備將其使用過的智能手機拿到地方二手手機店以舊換新時,立即予以制止。同時,督促其按規定將手機上交,由機關保密辦對手機中的“數據記錄”進行脱密處理後,再返還給個人。
“‘數據記錄’是指那些雖已被刪除,但通過技術手段仍可被恢復,併產生危害的相關信息。”聽到小王辯稱已經清除了手機裏的涉軍信息時,韓幹事耐心向他解釋。
《關於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頒佈後,該部在符合相關保密和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逐步放開官兵使用智能手機。與此同時,該部加強對官兵們的安全保密教育,並對手機“數據記錄”這一可能的失泄密隱患及時進行防範。
經過一番調查,該部發現小王的做法並不鮮見。為此,他們制訂出台了《互聯網和智能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其中明確:無論幹部戰士,凡個人使用過的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iPad等電子產品都不能私自贈送、倒賣,確因年限過長、硬件損壞等原因無法正常使用的,必須經部隊保密部門進行深度脱密處理後,才能自行處置。
該部保密委員會還精心準備了一堂保密教育課:“我們使用智能手機收發信息和郵件、拍攝照片和視頻,其中或多或少都會有涉軍信息。這些我們認為已經刪除的‘數據記錄’,一旦被別有用心的敵特分子獲取,經過信息恢復和整理,就可能提煉出敏感信息,挖掘出相關軍事情報,造成失泄密。”
“不聽不知道,一聽嚇一跳。”這堂課也刷新了大家對手機信息安全的認識。彈藥分庫四級軍士長李合念原打算把自己使用過的智能手機郵回老家送給妹妹用。如今,他主動將手機上交保密辦進行脱密處理。李合念感慨道:“保密就是保生命!在信息網絡時代,軍人更應提高警惕,嚴防看似無妨的信息流失造成失泄密,確保軍事信息的絕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