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媒:從徵兵看法如何責眾 多從懲處策略動腦筋
從徵兵看 法如何“責眾”
■張西成
阿維納什·迪克希特在其著作《策略思維》中曾經討論到一個有趣的案例。
美國政府遇到一個關於徵兵的麻煩問題,即數以百萬計達到法定年齡的青年,不按規定去參加應徵入伍的註冊。法不責眾,處罰這麼多沒有按規定註冊的適齡青年,是一個規模過大的現實“威脅”。政府沒有足夠的力量去處罰,而違法者也不相信政府真的會處罰這麼多違法者。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迪克希特提出這樣一個解決辦法:將這一規模過大的“威脅”分步驟解決。
於是,一項輔助性的“遊戲規則”隨之出台:政府宣佈要按照字母順序從A到Z依次追究違法者。例如,姓氏為Aaron的人知道,假如不去註冊,他就會最先被處罰,於是Aaron以最快的速度趕着去註冊。而緊接其後的Adam想,Aaron都註冊了,那麼懲罰該輪到他了……依次類推,一直到Z開頭姓氏的人,均完成了註冊。
按道理講,是法律就必須人人遵守,違法者無論是誰都必須依法追究,根本不存在處置對象“重”與“輕”、處罰人數“眾”與“寡”的問題。可事實上,基於處罰的人多面廣,法不責眾現象在各個地方、各個領域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而受法不責眾心理的驅使,一些人越來越膽大妄為、肆意亂為,不把法律當回事兒。
法治環境影響人、誘導人、也改變人。管理學有個“破窗效應”: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不及時維修,將會導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一面牆,如果出現一處塗鴉而沒有被及時清洗掉,很快牆上就佈滿亂七八糟的東西。法律執行也是如此,如果有人違反而沒有受到及時處理或處罰,就會出現“一人違規,眾者隨之”的現實。久而久之,法律就會成為“稻草人”。
顯而易見,防止傾向性違法事件發生的最好辦法,是超前預見、防微杜漸,發現端倪就抓,察覺苗頭就剎。一旦形成一股暗流之勢、湧動之態,再想起去堵、去逮,難度可就大了。不過,面對既成事實也不是沒有辦法,就像迪克希特所採取的策略——法律在握、規則隨行,殺一儆百、以儆效尤,抓點治面、各個擊破。因為在法治面前,人既有打“擦邊球”的衝動,也有逃避制裁的僥倖,更有唯恐責到自己頭上的痛點。
説到這裏,再回到徵兵問題上。目前,在個別地區,出現了適齡青年兵役登記不及時不主動的問題。雖然,這只是發生在個別地區的少數人羣身上,但卻是一個必須嚴肅對待的問題。如何有效化解?加強教育引導、提高福利待遇是一個方面,同時更要加大執法力度,並注重多從懲處違法者的策略上動一番腦筋。事實證明,一些事只要想辦、下決心去辦,辦法總比困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