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欲在秦皇島港應急演練 報批等了半個月

■本報特約通訊員 王 赫
還有哪些籬笆牆要拆?
——以秦皇島港為例對民用港口軍民融合問題進行的調研
4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草案)》進行審議。據媒體報道,國防交通法草案明確,要建立市場導向的利益引導機制,鼓勵公民和組織依法參與國防交通建設,給予政策和經費支持,以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建立利益引導機制太重要了!” 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國動委常務副主任、區人武部部長房現東看到這條消息時非常興奮:“民用港口作為國防交通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戰略投送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義。要實現民用港口軍民融合,就必須兼顧港口經濟利益,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但是,現實中解決起來並不是三言兩語表述的那麼簡單。採訪中,筆者發現,民用港口軍民融合遇到的“籬笆牆”不少,涉及的問題也很多。
報批手續複雜的背後
部隊和港口相鄰,儘管開車半小時就能到,但任務需求卻不能暢通傳遞。海港區駐軍某部官兵一直不明白,為何簡單的事情變得複雜化?
該部計劃在秦皇島港進行一次應急動員演練,然而報批等了半個月,還沒有通過。“這哪叫應急演練啊,要是放在戰時,還沒等出發就全軍覆沒了吧?”該部一名排長向筆者抱怨。
“戰時動員機制一旦啓動,肯定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但是,現在國防動員工作中確實存在體制性障礙,像部隊要在港口訓練,參與審批的單位涉及軍交運輸部門、港航管理部門、港口企業等多方,耗時自然就長了。”一名法律專家如此解釋。
筆者調查發現,秦皇島港雖然成立了交通戰備辦公室,但與港口武裝部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當國防運輸任務與港口武裝工作撞車時,工作人員就手忙腳亂。而交通戰備辦公室雖然摸索建立了需求提報、規劃計劃對接制度,但到底怎麼建?如何去運行?還沒有具體明確。
另外,港口實行企業化改革特別是上市後,按照國有企業業績考核規定,評價企業和負責人的核心指標是保持企業資本保值增值。在保障任務中,港口經常要採取預留泊位、設置安全區等措施,不僅對生產造成一定影響,而且執行國防運輸任務,只能獲得低於市場價格的運輸補償。
智慧港口為啥接口不暢
2015年,秦皇島港大力推進“智慧港口”建設,將先進網絡信息技術應用到港口物流管理中,構建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體系。並在全國首創“礦路港航電合署辦公模式”,搭建與互聯網相結合的信息化平台,形成了相互間信息共享、統一調度的格局,使港口運輸作業鏈無縫銜接,壓縮了輔助作業時間,裝卸效率大幅提升。
這些都應成為港口進行軍事運輸裝卸載的有利條件,但是前不久,筆者在港口開展的裝卸載訓練現場發現,動員程序、動員方法依然是老套路。究其原因,軍地信息系統接口不統一,格式不兼容,鏈路難打通。
“有好的資源卻無法加以利用,這確實不應該。”該區交戰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筆者,他們已經在努力想辦法解決這一問題。實際上,問題還有很多,該工作人員介紹説:高技術偵察手段和精確制導武器的發展應用,對港口偽裝防護、搶修搶建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現有的專業分隊完成平時保障沒問題,但戰時大規模行動中,顯然無法完成任務。如何申請動用軍方後勤力量,甚至是戰役戰略後勤力量?如何與城市預備役力量攥指成拳?這些都必須在平時就考慮好。
強化國防意識才能抓住根本
拆“籬笆牆”到底從哪突破?毋庸置疑,即將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會打破一些體制機制性障礙,但僅此就能讓軍民融合向深度發展嗎?如果各級從思想上難以重視起來,有再好的體制機制來保障也收效甚微。
媒體曾報道過這樣一個事例:某預備役團組織訓練。一名在外資企業工作的預備役士兵向外方老闆請假,對方欣然同意;另一名在民營企業上班的預備役士兵請假卻未被批准。為何異國老闆反而能支持中國預備役士兵參訓?這位外籍老闆這樣回答:“讓他參加訓練是因為我的企業在中國。只有中國安全穩定了,我的企業才有生存之地。”
部分民眾的國家利益觀的缺失,在今天的社會里的確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從近年來新聞報道和一些故意抹黑軍隊的網絡事件看,不光是軍民融合領域,徵兵難、轉業安置難等問題的背後,都折射出國防意識的弱化。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中國國防報》2016年05月02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