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貼廣告,強送的服務恕難歡喜
作者:崔艳飞
近日,陳先生收到的電腦顯示器快遞包裹上除了快遞單,還多貼了幾張商場與微店的廣告。他感慨“現在的廣告無處不在,連快遞都增加了這項業務”。眾所周知,中國是全球第一快遞大國,2015年快遞業務量突破200億件。巨大的快遞包裹投放量讓“包裹上貼廣告”的生意悄然興起。(中新網,7月7日)
給包裹上貼廣告,不得不佩服快遞公司的創意無限,但是快遞公司這項新的“招財”門路是否合規呢?郵政業相關國家標準規定,針對快遞封裝用品的封套、包裝箱、包裝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經營性質的廣告”的要求。然而此項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不具備強制執行要求。《廣告法》等法律也沒有對快遞廣告做出明確規定。按理説,法無明文禁止,不為罪,法律上沒有禁止,在快遞包裹上貼廣告不算違法,但筆者仍對這項額外的服務歡喜不來。
首先,快遞貼廣告,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消費者付了款,隨即享有了郵件的所有權,對於物品裏都包括什麼內容,要不要接受這些內容,都享有權利,而快遞公司擅自利用郵件,招攬買賣,收取廣告費用,既沒有取得物主的同意,又沒有讓消費者受益,於道義上有“揩油”之嫌,於常理上也侵犯了物主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其次,快遞貼廣告,給違規甚至詐騙犯罪提供了土壤和空間。快遞上貼廣告,廣告質量和水平參差不齊,沒有監管部門對其進行審核,就免不了出現不健康內容,甚至可能被詐騙份子利用,成為違法犯罪的傳播手段。建議有關部門要完善立法和強化監管措施,避免消費者利益受損。
最後,快遞貼廣告,免不了延誤送達時間。儘管一些快遞公司極力“拍胸脯”保證,貼廣告不耽誤時間,但不能否認,在整個快遞寄送流程中增加一道粘貼廣告的工序,多少會影響寄送速度。尤其是在物流高峯期,人手嚴重短缺時,快遞久等不來,快遞公司就更難以避免落下“不務正業”的口實。
所以筆者奉勸快遞公司,還是少鑽這些“旁門左道”,好好的提升服務水平和質量,去光明正大的擴大市場佔有率,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