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憑啥借給煤老闆6億多元?
作者:蒋萌
縣政府憑啥借給煤老闆6億多元?
背景:一份網絡流傳的陝西省府谷縣政府借款給陝西前首富高乃則名下公司6億多元的合同,引起廣泛關注。記者查詢府谷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報證實,截至2015年12月31日,高乃則名下兩家公司向府谷國有資產公司合計借款6.53億元。
京華時報發表王石川的觀點:有網友稱,政府的錢咋那麼好借,能借給我點嗎?無論國企的錢還是政府的錢,真不是想借就借,更遑論一借就是數億元。據悉,高乃則在當地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曾有“陝西首富”之稱。2008年,他以2890萬元的捐贈額,位列胡潤慈善榜第91位,同時也是唯一上榜的陝西富豪。也許正因如此,府谷縣相關部門才敢於、也樂於將錢借給高乃則。但據記者瞭解,在相關借款合同簽訂之前,高乃則旗下多個公司股權均已被質押。如果此説屬實,相關部門也太膽大太“粗心”了。當企業已被質押,無力償還或不願意還款,政府該怎麼辦?近年來關於高乃則破產的傳言一直不散。據報道,“高乃則沒上過學,以前是賣豆腐的,斗大的字不識一個”,靠煤炭發家,又因煤炭而衰。高乃則的興衰史,折射出煤炭經濟的浮沉;他出手闊綽的慈善形象背後,也許有回報桑梓和經營個人形象的雙重用心。這起借款事件的走向如何,尚需權威部門發聲,但基點只有一個:不能讓國資白白流失,不能讓責任人逍遙法外,更不能讓類似悲劇重演。
*小蔣隨想:*高乃則曾有陝西首富的頭銜,他自然會被府谷縣視為財神爺,他的企業受到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不難理解。然而,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煤炭需求與價格大跌,能源產業轉型升級,使煤老闆的好日子不在,不少煤企陷入困境。“成也煤炭敗也煤炭”的高乃則是否破產不好説,但他的企業江河日下顯而易見。常言説“銀行只會把錢借給富人”,高乃則生意紅火的時候,銀行想必會追着其屁股,“請”他貸款,因為銀行覺得高乃則有償還能力,是“優質客户”。可一旦高老闆的生意一落千丈,換高乃則主動求助於銀行,銀行估計只會“婉拒”,因為這時的高老闆已變為“不良客户”,銀行擔心其還不起錢。銀行就是這麼勢利眼,這也是在商言商。高乃則能從當地政府借到數億元,確實值得追問。從善意的角度,府谷縣政府或許是想拉這個曾經的利税大户一把,希望幫其渡過難關。但這事興許又有見不得人的一面,高乃則會不會“買通”當地官員,某些權力者是不是收了“好處費”後,慷國資之慨?無論是哪種情況,公眾最關心的是,高乃則如今有沒有償還能力,6億多元國資會不會“打水漂”,這之中是否存在權錢交易?這些問題當地必須給出交代,並對違法亂紀者予以嚴懲。
副局長當老賴“沒犯罪沒法處理”?
背景:陝西榆林市中院6月份公佈的“老賴”名單中,神木縣農業局副局長楊豔赫然在列,欠款150萬元。公開資料顯示,楊豔在神木縣農業局分管多項工作,其中包括黨建和精神文明。
京華時報發表吳龍貴的觀點:官員“老賴”性質惡劣。一方面,官員手握公權力,也有更多的人脈關係,在博弈中通常會是相對優勢的一方,治理難度和成本都更大;另一方面,官員“老賴”損害的不僅是個人形象,還有政府形象,官員私德減分,最終都要由政府公信力來埋單。本案中,官員上“老賴”名單已有20多天,其所在單位卻是在網友曝光後才得知。如果官員成“老賴”,生活和工作絲毫不受影響,又怎麼可能把“老賴”當回事呢?據報道,此案緣由是:楊豔的丈夫幾年前借款150萬元,幾年下來本息共計300萬元,遲遲不能償還,被訴至神木縣法院。楊豔及其丈夫借這麼大筆款項究竟用於何處?個人消費還是經商?如果是後者,又是否違反了官員及其親屬不得經商的中央規定?官員成“老賴”,往往與違法違規行為相伴,因而對監管部門來説,不能把官員“老賴”當成普通的“老賴”,更不能以“個人私事,不涉及犯罪”為由,視若無睹。徹底整治官員“老賴”,一方面要加強法律和制度建設,另一方面還要查清其中可能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
小蔣隨想:有知情人透露,楊豔的丈夫從事煤礦生意,因受煤價下跌和資產縮水的影響,無法償還借款。法院公告顯示,在楊豔捲入的欠債案中,欠債方是某礦業公司,似乎也佐證了其與丈夫經商的傳聞。據此,楊豔已涉嫌違反官員不得經商、嚴格限制官員親屬經商的有關規定。然而,神木方面的表態卻讓人看不懂。神木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李進斌表示,成為“老賴”,説明楊豔的誠信出了問題,但“沒涉及到犯罪,暫時沒有辦法作出處理”。人們不禁要問:楊豔涉嫌違規違紀“不算事”嗎,非要等到犯罪才重視處理?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的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健全公務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法院公告寫得明白,楊豔屬於“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這説明,楊豔與其丈夫是有錢不還。身為公務員的楊豔當“老賴”,不該因失信受懲?如果這樣的官員還“不能對其進行問責”,連帶損失的豈不是政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