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計劃管理去行政化勢在必行
據媒體報道,精準醫學研究、3D打印、新能源汽車等一批項目,最近進入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公示環節,項目總經費超過200億元。作為整合了原有的“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此番一亮相,即引發了社會關注。不僅因為在新設立的國家五類科技計劃中,這是整合原有科技計劃力度最大的一個,還因為,其計劃管理方式的改革,首次引入了“第三方”,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進行管理。
公示信息提示,對於公示內容有異議者,可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各項目的專業管理機構提交書面材料。此番表述,看似波瀾不驚,實則有着顛覆性意義,只有“運動員”和“裁判員”職責涇渭分明,政府部門退出“當事”一方,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流程才能真正實現公平公正,很多現在看起來混沌的問題才能説得清楚。有專家評價,這次整合重塑了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流程。
專業機構在科技計劃管理中的作用,在國際上已有成熟經驗。以德國的ZIM計劃為例,其參與的三家管理公司,負責計劃執行的各個階段,自身都擁有科技創新服務的專家和工程師團隊,同時又是眾多產業合作組織、協會的成員,擁有豐富的網絡資源。他們按照委託協議和ZIM計劃管理辦法,依託專業力量和網絡資源獨立開展項目和經費管理,提高了項目的執行效率。
長期以來,我國科技計劃管理基本是由政府部門和其下屬的事業單位負責,還有一些科研部門自身就有中央財政科技預算,項目和經費的管理基本是內部化管理,從而造成研發管理行政化、效率低下等問題。近年來,一些地方相繼出現了科技項目管理市場化的探索,但從總體上看,科技計劃管理還是屬於行政壟斷型的。此次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科技計劃管理,是一種管理模式從行政壟斷型向市場競爭型的巨大轉變。
當然,要真正實現這樣的轉變,還需做多方面努力,一是專業機構需要加強獨立性,二是需要不斷完善科技計劃管理服務的法律環境。目前的“第三方”,原來多是政府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與上級行政機關存在着天然的聯繫,而專業機構自身的管理能力也還有待提高。開弓沒有回頭箭,科技計劃改革又一次衝在了前列,相信這一改革舉措必將引發科技體制的新一輪改革探索。 (金振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