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家庭廚房外賣” 尚需法治發力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上萬家“家庭廚房”從事外賣行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家庭廚房外賣”缺乏法律界定,目前屬於違法經營;並透露近日將出台《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上訂餐記錄必須在線上保存6個月,以加大網絡餐飲管理力度。(7月11日《京華時報》)
近年來,隨着“回家吃飯”等一批以家庭美食分享為主要訴求的網絡訂餐電商平台的異軍突起,使得上班白領、漂泊遊子渴望吃上家鄉菜或家常菜的需求,與業餘烹飪高手欲憑藉手藝賺錢的願望實現無縫對接。不過,相比欲解決出行共享的滴滴打車而言,旨在美食共享的“家庭廚房外賣”可謂剛剛學步。如何讓“家庭廚房外賣”跑得更穩當走得更久遠,顯然是一個亟待探討與解決的社會課題。
相比傳統餐廳,“家庭廚房外賣”一般規模較小,品種較單一,但是其價格親民實惠,並且常常以家鄉菜、家常菜、特色菜及環保菜作為吸引顧客的招數,獲得了一定的市場認可度。此情形下,第三方平台也就順理成章地願意讓“家庭廚房外賣”搭上網絡訂餐快車。但是由於“家庭廚房”目前沒有相應的法律界定,處於自我野蠻生長階段,食品安全難以令人放心。
事實上,網絡訂餐原本就問題多多,“黑暗料理”的鬧劇層出不窮,特別是一些外賣食品掛羊頭賣狗肉,網上盡顯“高大上”,而網下卻是“髒亂差”。而且,作為網絡訂餐的新方式,“家庭廚房外賣”投入少,經營場所流動性強,且參與主體基本上以散户為主,沒有辦理營業執照,食材的採購、搭配、製作均無規範化的質量監控,廚師與送餐員工也大多沒有健康證。顯然,相比其他類型的網絡訂餐,“家庭廚房外賣”隱藏的食安隱患可能會更大。一些網友拒絕這種訂餐方式,一個主要的原因便是擔心消費者權益得不到切實保障,萬一該擔責的“家庭廚房外賣”玩失蹤,又該咋辦?
顯然,近日將出台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是對“家庭廚房外賣”精準把脈問診後的對症下藥。比如,其明確要求網絡訂餐平台要在網上公示家庭廚房的名稱、食材及送餐人員的健康狀況,同時網絡訂餐記錄必須線上保存6個月。這既尊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監督權,也便於工商等職能部門通過“訂餐留痕”進行責任追究。
當然,規範“家庭廚房外賣”並非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久久為功。一方面,相關部門還要主動順應共享經濟要求,及時對“家庭廚房外賣”的相關法律補漏補強,對“家庭廚房外賣”的准入門檻、食材選擇標準、從業人員崗位職責進行設定。另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力度,對“家庭廚房外賣”的違規行為要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如此,方能讓這種訂餐新方式走得更穩更健康,確保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屈金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