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該誰抬病人”背後的公共服務短板
原標題:“該誰抬病人”背後的公共服務短板
7月9日凌晨5點,81歲的丈夫出現腿腳僵硬等病症,北京通州五一花園的丁女士撥打120請求送醫。急救人員趕到後,自稱抬不動老人,要求家屬找人抬病人下樓,導致病人錯過最佳治療時間。7月12日,北京120急救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整個過程沒有違規行為。(7月13日《京華時報》)
新聞打上急救人員“拒抬病人”的字眼,很容易引發急救職業道德的爭議,放在當下醫患信任缺失的語境下,無疑是對醫患關係的又一次傷害。然而理性地看,首先急救人員有沒有“抬病人”的職責?不管是國家衞計委制定的《院前急救管理辦法》,還是各個地方制定的《院前急救條例》,都沒有明確規定急救的醫護人員必須承擔“抬病人”的職責。在實務中醫務人員基於人道主義,往往只是協助病人家屬運送病人。
該新聞出現“三個和尚抬水”式的尷尬:患者及家屬是兩個年過八旬的空巢老人,親屬指望不上;120因為沒擔架工可派,服務旁落,而剩下的也只有急救的醫生與司機。在如此特殊的情況下,人命關天,不分分內分外,主動搭把手補補位應是人之常情。幾名醫護人員不主動溝通,不考慮家屬心理,的確十分不妥。就算兩名女醫生抬不動病人是事實,也不能表述成讓人理解為“拒抬病人”的話語;要求病人家屬找人幫忙抬病人即便合理,也該是“大家一起抬”的主動姿態。而事實上也是患者的鄰居、小區保安與另外兩名急救人員一起將患者抬下樓的。
“抬不動病人”不能簡單歸咎於急救醫德醫風的爭論,畢竟讓抬病人成為急救醫護人員的職責之一,既不公平,也缺乏可靠性。隨着社會的發展,社會結構發生很大變化,個體許多的幫助與服務,都需要社會化來滿足。比如,急救所需的“抬病人”,別説是像個案的空巢老人,就算是正常的一家三口,也沒辦法把個病人抬下樓。該誰抬病人折射的還是公共服務的危機。
首先,是急救機制欠健全。許多地方還在為急救該不該收擔架費而爭論,事實上急救“抬病人”更該是急救服務體系的一部分,是財政補貼還是患者買單只是次要矛盾。同時,急救還應突出效率,向外層延伸。比如,獨居的羣體、遇險的兒童等,需要先救援後救人,急救與救援需要聯動,提供同步服務。
其次,是社會養老服務匱乏。該案另一個特徵是“空巢老人”,這是老齡化羣體養老的一個縮影,患者家屬費時費力找來鄰居與保安,證明居家養老常態化照顧與應急服務存在短板,老人一旦遭遇突發事件,容易處於無助的境地,導致對急救服務的無限依賴,也讓急救服務的不健全承受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