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税制結構才是税改取向
近年來,減税的話題一再撩撥社會神經,成為輿論熱點。筆者認為,我國並不存在大範圍減税的外部環境,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税制演變的基本方向,是税制結構優化而不是大規模的普遍減税。
首先,近年來我國一直在發掘減税空間。近年來,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減税措施,具體包括:對小微企業實行所得税優惠政策;對微利企業減半增收所得税;提高對個體經營營業税的起徵點;提高個人所得税免徵額,歸併税率等級以及削減產品進口關税等。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發現減税的空間和潛力越來越小。
其次,財政收支壓力加大對減税產生強力制約。當前,政府“增收節支”壓力巨大,一方面,財政收入增速回歸常態,另一方面,公共支出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從中長期看,我國又面臨老齡化快速發展的挑戰。近期調整的困難和遠期財政支出的壓力擠壓了我國的減税空間。
最後,隨着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推動發展成果共享、實現公平正義在我國成為社會發展潮流。政府需要進一步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更離不開相應財力保障。
上述多種因素的制約,決定了我國現階段不具備開展激進式減税的條件。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税制演變的基本方向,是税制結構優化而不是大規模的普遍減税。
税制結構優化的特點,決定了其必然是“有增有減”。在目前推進的諸多項改革中,一些措施因為融合了短期宏觀調控(減税)和中長期税制重建的“雙重標準”而具有先行一步的諸多優勢。概括而言,今後一段時期我國減税的空間主要表現在:
其一,統一增值税税率,降低製造業增值税税率。全面推行“營改增”消除了營業税與增值税並存的狀態,但也把製造業與服務業税收待遇不平等的問題集中暴露了出來。目前,我國製造業增值税税率是17%,優惠税率為13%;而服務業適用的增值税税率為13%、11%、6%、3%(乃至零税率)。需要統一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增值税税率,以消除行業間税負不公、增值税税率過多的問題。
其二,重建地方政府收入體系,擺脱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目前,我國房產税改革的相關工作進行有序推進,社會各界也把遏制房地產泡沫的希望寄託在推出房產税上。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擁有社會管理者和城市土地所有者的雙重身份,具有通過統籌房產税收入和土地出讓金收入以實現收入最大化的強烈動機。房產税不能蜕變為加重居民負擔的新工具。因此,必須完善相關制度設計。政府在推出房產税時要提供關於住房保障的鄭重承諾以切實讓利於民,引導經濟社會發展步入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其三,提供經濟激勵,推動個税徵管模式轉型。縮小收入差距需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税的作用。
其四,進一步增加企業所得税減免力度。從鼓勵“雙創”、增加就業、激發經濟活力的需要出發,可以探索實行隨企業規模而逐步強化的階梯式所得税政策。
其五,大幅削減政府性基金。在税收之外,我國還有着規模超過萬億元(不含土地出讓金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其六,優化社保繳費水平。一些社會保險項目存在繳費偏高、社保收費明顯超過實際支出的現象,需要在科學測算實際資金需要的基礎上予以調整。(張俊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