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添“砝碼”
作者:李志朋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項制度安排,問責條例全文內容簡明扼要,執紀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要求嚴格,備受各界關注。(7月17日新華社)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政黨,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尤為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將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開創了黨的建設新局面。嚴是本、實是根,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牢牢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讓問責制度化、常態化,這無疑為全面從嚴治黨添上了一顆重量十足的“砝碼”,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來,在一些黨員幹部中存在這樣一些“亂象”:只想握着權力、佔着“位子”,不作為,慢作為,消極怠工,不求上進,只圖享樂,忘卻擔當;工作有了成績,爭着搶着邀功,工作出現問題、差錯,就相互推脱,試圖規避責任;明知有些事情不能為、不可為,卻以身試法,墜入深淵,明知同事、下屬正在犯錯,卻不加以勸阻,“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自保主義”,把責任、擔當、為民拋之腦後。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問責作為管黨治黨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中央紀委網站上對於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等問題的通報更是屢見不鮮。據瞭解,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對4.5萬餘名黨員領導幹部作了責任追究。此次,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全黨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履職盡責作出規範,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就是要向全黨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那就是有責必問、問責必嚴。
你若精彩,清風自來;你若出力,煩惱必去。《問責條例》的出台,是立足黨的事業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又一次頂層設計,“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不擔當、不務實,被問責、被追責也是理所應當,嚴了才能正風氣,實了才能成偉業。縱觀《問責條例》,簡明扼要、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要求嚴格、強調實效,用13條對目的依據,指導思想,問責原則,問責主體和對象,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執行等作出合理安排、科學解釋、具體部署,明確了問責主體和對象,明確了問責內容和情形,明確了問責方式方法,讓問責更有方向,讓問責更有成效,讓問責更有力量。不僅如此,條例把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及黨的工作部門,堅持依規治黨,實現紀法分開,並注重與其他黨內法規的協調銜接,讓我們看到了一個極具“中國特色”的問責制度。
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古今事業皆成於實。出台《問責條例》,大有必要、大有裨益。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反腐鬥爭永遠不停歇,我們相信,全面從嚴治黨定會凝聚起廣大黨員幹部的巨大能量,更好正風肅紀、為民務實清廉、忠誠乾淨擔當,而《問責條例》這顆“砝碼”必將為之保駕護航。(李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