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以寬容之心看待獎勵舉報精神病人
作者:张松超
原標題:以寬容之心看待獎勵舉報精神病人
我們當然可以提出意見和擔憂,讓該政策落實得更好,但別有誅心之論,讓有為者承擔太大輿論壓力,不敢邁出有為的腳步;也別想着畢其功於一役,指望精神病患者的排查工作一步到位。
7月14日,成都雙流12個認證的衞生系統官微發佈的獎勵民眾提供精神病患者線索、確診1例獎勵350元的消息,在微博上刷屏。這些微博同時發佈了11條判斷條件,稱滿足任何1條就可上報。成都市雙流區衞計局證實了該消息,稱此舉是為了讓更多精神病患者享受國家補助,以及找出存在傷人隱患的嚴重精神病患者。
獎勵舉報精神病人到底合不合適?目前的輿論反應似乎是相當不買賬的。有人質疑這樣會侵犯精神病人的隱私;有人擔憂“被精神病”情況的出現;更有人直指這是公權越位……總之,批評的人佔絕大多數。
不否認有些擔憂是合理的,比如如何保護精神病人的隱私,如何遵循精神病救治的自願原則,等等。但這一政策果真一無是處嗎?恐怕也不能這麼説。
2011年,時任衞生部部長的陳竺就表示,我國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約1600萬人。專家分析,在這些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中,約10%有暴力傾向。很明顯,管控如此龐大的羣體,不能僅僅依靠醫務人員排查,還需要社會力量的參與。這有利於精神病患者早發現、早治療、早康復。鼓勵人們主動提供線索,有利於最大限度減少他們可能帶來的傷害。
每次聽到精神病患者傷人的新聞,我們都會反思到底該由誰來埋單,都會譴責衞生部門排查工作不到位,也會指出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還會呼籲社會提供相關線索。不可忽視的是:囿於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有些精神病患者家屬不願主動報告精神病患者的情況。在這樣的情況下,儘管舉報精神病人制度未必完美,其積極意義應該得到肯定。
至於有人説的“被精神病”,顯然是種極端化解讀。精神病鑑定最終是由專業人員來做的,11條判斷條件只是一個參考。它的表達之所以這麼樸素,是為了讓普通人更容易理解。假如用專業術語表達的話,恐怕會給執行增添很多困難。而且,對精神病患者的治療,當地也一再強調確診必須遵循自願原則。
在此語境下,使用批評、否定、指責乃至謾罵的形式,譴責當地對精神病排查的相關政策,是不是有些過分呢?如果換位思考,別的部門在工作方法上沒啥改進,反倒風平浪靜;自己做些改革措施,卻要遭受輿論的指責,自己會不會感到憋屈呢?
獎勵提供精神病患者線索,就屬於工作方法的改革,它屬於“有為”,而且也具有現實意義。我們當然可以提出意見和表示擔憂,讓該政策落實得更好,但別有誅心之論,讓有為者承擔太大輿論壓力,不敢邁出有為的腳步;也別想着畢其功於一役,指望精神病患者的排查工作一步到位。
對改革者多一些寬容,少一些苛責,多一些建議,才能讓問題更好、更快地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