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經濟時評:騙術與時俱進 監管不可再等
作者:1009
有人曾笑言,騙子不可怕,就怕騙子有文化。隨着信息技術發展,個人信息泄露愈發嚴重,騙子的騙術“與時俱進”,而現實的監管卻顯然慢了不止“半拍”
安徽婦幼保健院數千新生兒視頻遭泄露的消息前腳剛過,30省份275名艾滋患者個人信息疑泄露的新聞後腳又來了,信息泄露一次次站上輿論風口浪尖。
大泄露密集,小泄露頻發,動輒被商家或騙子“精準營銷”,人們似乎漸漸產生一種“蝨子多了不咬”的心理倦怠。
相比新生兒父母被推銷電話轟炸的不勝其煩,艾滋患者更加窘迫。據報道,一位感染者表示,“詐騙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騙子掌握的信息是準確的,這讓我們很害怕。”
不法分子盜用艾滋患者個人信息並實施電話詐騙,是違法犯罪行為。目前,中國疾控中心已報請公安部門立案偵查。但是,事情遠未結束,對於更多非特殊羣體而言,他們的信息被泄露怎麼辦?
打個車,寄個快遞,叫個餐,被互聯網改造的生活便利無比,但也要求人們不斷輸出自己的個人信息。無論是公共服務機構還是市場主體,都各自積累着大量個人信息資源。一些公共服務機構對於信息的管理還過於粗放,市場主體對大數據的攫取更是處於叢林法則階段,由此衍生出無數信息交易產業鏈。渾然不覺中,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已如影隨形,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
早在2003年,國務院信息辦就委託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承擔相關課題及草擬一份專家建議稿,課題組於2005年提交《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意見稿。時至今日,這部千呼萬喚的法律仍處於草案提交階段。2012年,工信部直屬的中國軟件測評中心聯合30多家單位起草了《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並提出“最少夠用原則”、個人信息用後應立即刪除等要求,但如今效果如何,不言自明。
有人曾笑言,騙子不可怕,就怕騙子有文化。隨着信息技術發展,個人信息泄露愈發嚴重,騙子的騙術“與時俱進”,而監管卻顯然慢了不止“半拍”。公共服務機構、市場主體對於個人信息的使用究竟該統一遵循哪些強制規定?信息泄露後相關追責機制如何完善?在現行法律體系中,這些幾近空白。
當下,大數據廣泛使用,使個人信息保護面臨更大挑戰,加快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工作迫在眉睫。只有讓個人信息安全落地,才能為“互聯網+”乃至即將到來的物聯網時代打下堅實的基石。
《 人民日報 》( 2016年07月20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