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農民“進城不落户”之結
近日,新華社記者赴安徽、四川、湖北等地調查發現,多數試點中小城市已經全面放開農民進城落户。雖然農民進城落户已實現“零門檻”,但農民落户意願普遍不高,有縣城2015年農轉非僅200多人。隨着農村户口“含金量”逐漸提高,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願意在城市買房、工作、生活,但選擇把户口留在農村。(7月19日新華社報道)
由國家發改委組織編寫的《國家新型城鎮化報告2015》顯示,去年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6.1%,但是户籍人口城鎮化率僅為39.9%,兩者之間存在着16.2個百分點的差距。這意味着,很多農民工雖然人在城市,户口卻在農村,“人”與“户”處於長期分離的狀態。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要達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由於户籍人口比較穩定,所以户籍人口城鎮化率更有價值。但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鎮化率能否達到45%,還需要觀察。
儘管户籍改革之後農民進城落户幾乎已是“零門檻”,但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參與試點的中小城市户籍城鎮化率遠遠低於預期目標,比如安徽某縣2015年全縣農業户口遷入城關鎮落户的僅273人。多個地方試點情況遠低於預期目標,實現全國性目標不太樂觀。
農民為何不願進城落户?這是個亟須搞清楚的問題。簡單講,是中小城市户口價值難以打動農民,而農村户口“含金量”日益上漲,農民自然不願進城落户。過去,農民千方百計進城落户,是因為城市户口價值大於農村户口價值,而今中小城市户口的價值不明顯,就會缺乏吸引力。
雖然中小城市户口如今仍“捆綁”某些福利,但絕大多數福利已經與户籍剝離,比如孩子在中小城市上學、農民工在城市就業等,都不再需要城市户口,這是進步,但也意味着中小城市户口相比過去已“貶值”。同時,相比大城市户口價值,中小城市户口又處於劣勢。
再説農村户口價值。一是“根”的價值,即農民認為自己的“根”在農村,只有户口在農村才能把“根”留住,讓自己以後有退路;二是土地的價值,土地與户口往往連在一起,由於近些年土地價值日益上漲,農民自然不想失去土地分紅,因為這是農民翻身的主要依靠。
至於一些地方出現“逆城鎮化”,也是中小城市户口價值小於農村户口價值的體現。因此,要想實現户籍人口城鎮化率目標,僅靠現有改革措施還難以打動農民。用更充分的理由去吸引農民進城落户,讓農民看到進城落户有更多好處,他們才能心動和有所行動。
首先,要大幅提升中小城市户口價值。2014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指出,要“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多項公共服務。但是,該意見是否完全落實到位,需要審視。中小城市在公共服務方面,也要努力向大城市努力,讓農民有歸屬感。
這不是説讓中小城市把公共服務與户口重新“捆綁”,而是要讓落户農民有穩定的就業和合理的收入,有健全的社會保障和舒適的生活。這需要深化改革、均衡配置公共資源,也需要進一步搞活小城市經濟。人往高處走,當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超過農村户口,農民就會進城落户。
其次,要把土地權益與户口剝離。如果農民進城落户不影響其相關土地權益,照樣可以拿到土地分紅,農民進城落户的積極性會更高。雖然上述意見提出“進城落户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但似乎不足以打消農民顧慮。
也就是説,鼓勵農民進城落户還需要“頂層設計”,也需要地方積極探索。總之,只有加強統籌規劃,讓中小城市發展更具活力,讓農民嚐到中小城市户口的“甜頭”,户籍改革目標才有望實現。當然,這種人口轉移不是故意把鄉村搞差,讓農民“被迫”進城,而是必須建立在尊重發展規律、做好統籌協調發展、整體上有利於促進區域內優化發展的基礎之上,讓留下的和進城的都各得其所。(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