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職容誤”要落到機制上
近來,一些地方提出對幹部“履職容誤”的理念與做法,輿論多給予了正面評價。
一段時間以來,幹部隊伍中的確出現了懶政、怠政的“為官不為”現象。在某些基層,還表現得十分突出。這其中,有不少同志並非是動機不純有意不為,而是“怕”字當頭不敢為。一怕自己的一些非常規手段被“秋後算賬”;二怕對尚無明確規定的領域進行探索會“先行先死”;三怕改革創新的風險難以掌控,出了問題上級一推了之“求助無門”;四怕安全生產、環境治理、產品質量、維護穩定等工作繁瑣且難度大,難免“百密一疏”;五怕履職出現失誤,被人抓住辮子“小題大做”。
正是這些“怕”,讓一些幹部不敢為、不願為。基於此,一些地方提出“履職容誤”,為敢於履職作為的幹部撐腰,使幹部創業、“為官有為”有了底氣,很值得推崇。
“履職容誤”,就是指對幹部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出現的失誤, 只要是失誤而非腐敗、為公而非謀私,不違法、不違紀,就可以從輕、減輕或免予組織處理。對於在改革創新中可能出現的無心過失,則不僅無罰,而且還予以鼓勵與支持,讓他們放心、放膽、放手去闖、去搏。由此推想開來,這種“履職容誤”的理念與做法,很是適應當下幹部隊伍建設,也很是適應幹事創業的需要。
特別應該看到,為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我國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邁上快車道,很多領域、單位的改革情況複雜、矛盾交織,難碰、難改,而各項創新的難度也不小。在這樣的情況下,幹部履職改革創新,着實較難,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失誤乃至錯誤,在所難免。哲人説過,對未來的探索本來就沒有“失敗”這個名詞。實施“履職容誤”,就是為大膽改革創新者撐腰打氣,讓改革膽識充分釋放、創新智慧充分湧流。
“履職容誤”的前提是履職。盡忠職守,是對一個幹部的基本要求,在盡職的前提下出現的無心失誤,才有被寬容的可能和“盡職免責”的可能。容誤不容懶、容誤不容貪、容誤不容罪,這是黨的一貫方針,也是建立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的保證。
“履職容誤”的基礎是建立一套有效機制。這方面,應從制度上釐清哪些錯是可容的,哪些錯是不能容的,進而明確改革者的責任邊界;同時,也要通過集體擔責的方式,給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而不至於讓那些犯了可容之錯的人背上“黑鍋”。(李儉 作者為中宣部政研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