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中小學體育設施要來硬的
開放學校體育設施至少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校園安全問題;二是體育設施維護經費問題。解決這兩大問題,需要來點硬的,不能光靠“呼籲”、“指責”。
為解決學校開放體育設施的後顧之憂,北京市擬通過立法,規定由政府健全相關組織管理、安全保障和經費補貼制度,以免除學校的相關責任。正在審議中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規定,公辦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工作由政府負責組織,區政府應為開放體育設施的中小學校辦理責任保險、提供經費支持和其他必要的幫助,將鄉鎮政府、街道辦協調和組織學校對外開放體育設施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為了彌補體育場館的不足,全國各地的政府部門老早就推出了開放中小學校園體育設施的政策,但是這一善政卻得不到學校的配合。別説是校外人員進不了校門,連本校學生也難以在節假日進去痛痛快快打一場球。
學校不配合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廣大家長支持的。開放學校體育設施至少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校園安全問題;二是體育設施維護經費問題。雖説社會上是好人居多,但畢竟也存在一些“不穩定”的人員;雖説公辦中小學姓公,但體育設施用壞了、用舊了,維護與換新就會佔用有限的教育經費。可見,解決了這兩大問題,中小學體育設施的開放就不是問題。
解決這兩大問題,需要來點硬的,不能光靠“呼籲”、“指責”。北京市的做法,就是一種實招,以解決學校後顧之憂為前提,以績效考核為推手。而且要注意到,這是從立法層面來落實善政,將中小學體育設施的開放納入《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按照“誰讓開放誰負責”的原則來統一安排,具有強制性,這與目前多數地方的“紅頭文件”不可同日而語。
其實,在沒有入法之前,保障經費、保障安全,也不該是什麼難事。經費方面,政府補貼一部分,還可向社會收取一部分——高成本的體育設施可採用合理收費的原則。安全方面,可限定校外人員進場的時間,比如學生離校時間、節假日。另外還可考慮健身實名制,具體做法是:政府相關部門推出校園健身卡,市民憑身份證辦理健身卡,然後在指定時間內,可刷卡進入任何一家開放體育設施的校園進行健身。
不管怎麼説,全民健身事關國民身體素質和國家可持續發展,加快落實包括校園在內的體育設施開放政策,必須有實招、硬招。這也是鼓勵全民健身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知道,身體健康是等不起的。(椿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