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選座費只會帶來雙輸
據媒體7月21日報道,北京市發改委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中國聯合航空公司收取乘客選座費屬於自立收費項目,要求其立即改正“收取選座費”的行為,並對其所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處以443210元罰款。
航空公司收取選座費的做法最先興起於國外廉價航空公司。由於運營成本所控,廉價航空公司除個別航班安排一兩排寬大座椅外,幾乎都沒有頭等艙和商務艙的設置,其選用的座椅型號也小於普通航班,且座椅間距小於一般客機。在飛機座艙的安全門附近等,因安全規定必須留出超過其他座椅間距的座位,廉價航空公司大都以低於普通航班市場價的價格出售,由此產生了“選座費”。
不過,即使是廉價航空公司推出的選座費,也並非強制消費項目。在所有人都不為此付費的情況下,這些“特殊”座位最後當然不會空置,而是隨機安排給“幸運”的乘客。對廉價航空公司推出選座費的賺錢方法,在競爭充分的市場上,跟進者並不多。顯然,在競爭激烈的航線上貿然推行選座費,其結果很可能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把乘客推上競爭對手的航班。
當然,選座費之所以沒有流行起來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廉價航空公司選座費項目的賺錢效果並不好。在航空公司與乘客的市場博弈中,那些推出選座費的航空公司既沒有多賺錢,名聲也受到損害,導致部分乘客流失。因此,即使在國外,選座費也處於名存實亡的狀態。乘客與航空公司的博弈方法很簡單,其做法就是“消極”地不作為。既然航空公司出售的不是站票,那座位就由航空公司分配好了——航空公司總不能單設座椅票吧?航空公司總不至於因隨機安排座位而收費吧?
當然,乘客的“消極”不作為造成了乘客與航空公司零和甚至雙輸。航空公司設立選座費,實際上是取消了對那些早訂機票乘客的“自然獎勵”,可以説是對這部分乘客的一種不當“懲罰”。對航空公司而言,早訂機票的乘客是形成市場緊俏消費心理的基礎,也是航空公司縮小邊際成本、增加邊際效益的基礎。早訂機票與晚訂機票一個樣,其所形成的消費心理變化必然體現在航空公司的業績當中。
不出意料的是,選座費這種賺錢方法不失時機地被國內航空公司“接軌”過來了。然而,在競爭不充分的市場上,選座費成為強制性消費的結果也同樣不令人意外。並且,“接軌”過來之後,國內一些航空公司還根據市場競爭不充分的“國情”將選座費項目的內容有所“發展”,其推出或準備推出的選座費不限於座艙頭排或安全門附近座椅,而是隻要選擇座位就收費。這樣,在推出選座費的航線或航班上,每個班次都增加了靠窗、靠過道等更多可以為航空公司賺錢的座位。
在選座費項目推出之時,曾有航空公司人士稱,選座費是國家民航總局許可的差異化服務,只要在民航總局備案就屬於合理收費。現在看來,北京市發改委的這則行政處罰決定實際上否定了這一説法,為各地處理相同事項開了先例。(何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