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航班延誤“食宿自理”,能破解民航客運矛盾嗎?
一説起乘機旅行,估計不少人都有類似的擔憂:堵在去機場的路上,錯過航班;到了機場,甚至已經登機,結果等了幾個小時,最後被告知航班延誤,本來已經安排妥當的出行計劃瞬間被攪和成一團亂麻……
近日,交通運輸部將《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對外公佈,很多網友看過報道之後就不淡定了,因為他們發現,糟心的事情又多了一件:以後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可能不承擔食宿費用了。新規第二十九條規定,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其實,從情理上來説,因為非航空公司原因導致的航班延誤,責任確實不該由航空公司來承擔,畢竟一些突發情況是航空公司沒辦法掌控的。單從這一點來説,相信大多數網友會表示理解,航空公司也不必拿國際慣例來堵悠悠眾口。之所以有網友質疑,主要是因為以下三個問題待解:
第一,導致航班延誤的原因到底應該由誰來界定?
從實踐操作中看,由民航管理部門經過調查發佈某個航班延誤信息會大大降低時效性,因而航班延誤或取消的信息很多時候是由航空公司發到旅客手機上的。這種情況下,乘客會懷疑,部分航空公司為了掩蓋自身問題,而將航班延誤原因歸結為天氣或管制。
另外,空中管制的情況很多,面對乘客的質疑,該由誰,該如何進行解釋?
第二,大面積延誤導致食宿需求驟增,機場附近的配套設施能滿足需求嗎?
由於影響範圍廣、持續時間長,天氣原因最容易導致航班的大面積延誤和取消,如何安置旅客就成了一道難題。目前,國內機場周邊的餐飲、酒店配套普遍不夠健全,即使是北京首都機場都達不到應對大面積延誤安置的條件。過去,一遇到航班延誤,總是曝出候機樓暴力、空鬧、賠償糾紛等事件,部分原因就源於此。
第三,高企的航班延誤率何時能降下來?
今年5月份,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了《2015年民航行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客運航空公司共執行航班337.3萬班次,其中正常航班230.5萬班次,不正常航班99.9萬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為68.33%。全國客運航班平均延誤時間為21分鐘,同比增加2分鐘。在航班不正常原因中,空管原因佔30.68%,比上年增加5.35個百分點;天氣原因佔29.53%,比上年增加5.19個百分點;航空公司原因佔19.1%,比上年下降7.31個百分點;其他原因佔20.69%,比上年減少3.23個百分點。
從上述幾組數字可以看出,航班延誤情況不僅沒有改善,反而有繼續惡化的趨勢。而且,需要乘客“食宿自理”的航班延誤原因比例有所上升,按照去年的數據,超過6成的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將免於擔責。
“不可抗力”飄忽不定,看起來我們似乎對此無能為力,只能聽天由命。但事實上,我國航空業在這方面大有可為。拋開航空管制的情況不談,隨着航空技術的發展與航空全系統管理能力的進步,純粹因“惡劣天氣”造成的延誤理應得到有效控制,國外一些機場已經做了表率,而我國一年因天氣原因導致的航班延誤比例居然還高達近三成,實在有些説不過去。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的出台,有解決乘客與航空公司、空管部門爭端、明確權責之意,但在落實之前,需要航空業各相關部門在提升乘客出行體驗、保障乘客權益等方面拿出更加積極的態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否則,《規定》中的一些條款看起來更像是某些部門在為逃避責任開“後門”,不僅無助於破解航空業的矛盾,反而會引發新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