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齊天大聖”證明不是刁難
作者:郭元鹏
原標題:“齊天大聖”證明不是刁難
楊女士從日本某網站購置了一套漫畫,快遞到達郵局後,卻遲遲未收到取件通知。楊女士找到郵政詢問,工作人員告訴她,收件人是“齊天大聖”,你必須證明自己是“齊天大聖”!最終,在小區物管為其開具了她就是“齊天大聖”證明。憑藉這張證明,楊女士拿到了快遞。楊女士很是生氣:“以往我就是用齊天大聖這個名字買東西的,取件的時候就很順利。”(7月24日《成都商報》)
“齊天大聖遭遇快件領取盤查”,恰恰是安全的需要。原來的時候,一直可以用“齊天大聖”的名字領取快件,不能説就是正確的,只能表明當初的工作人員是不認真的,只能説當初的這種方式是存在漏洞的。
“齊天大聖”這個名字只是一個傳説。在現實生活中,不能代表一個人。作為郵政快遞公司來説,雖然地址上是某個小區,問題是咋就能證明楊女士就是“齊天大聖”?在這個小區裏生活的人很多,每一個人都可能是“齊天大聖”,如果不仔細把關,就可能導致快件的錯誤發放,就可能把老張的快件給了老李,把老李的快件給了老王,出了糾紛,由誰承擔責任?而且還是安全隱患,比如網購毒品的人就可以用假名字把快件領走,讓警方難以破案。
楊女士既然使用了“齊天大聖”的名字購買了商品,當然有義務證明“齊天大聖”就是自己。不過,楊女士卻認為郵政快遞的這種行為是故意刁難,為了領取這個快件,她費了不少精力。首先,她向物業提供了自己身份證和樓棟號碼,其次她提供了自己的網絡訂單號碼,物業公司才願意當擔保人,證明“齊天大聖”就是楊女士。楊女士之所以到媒體投訴,是因為她覺得“證明齊天大聖是齊天大聖”屬於奇葩證明。
快件領取就要好好治治“齊天大聖”這隻潑猴。這不是故意刁難,恰恰是對制度的堅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