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受賄招呼重罪輕判咋忘了?
作者:蒋萌
市委書記受賄招呼重罪輕判咋忘了?
背景:一起涉嫌故意殺人的命案,因為湖南益陽市原市委書記“打招呼”,經過市公檢法相關人員在多個環節運作,最終主犯僅獲刑5年,從犯被判緩刑。日前,這起由領導干預司法而牽出的司法腐敗案進入庭審,包括公檢法9名公職人員、兩名律師在內的12名被告人被送上法庭。
*京華時報發表兵臨的觀點:*從市委書記“打招呼”,到“案外因素”進入公檢法辦案流程;從律師充當掮客進行利益勾兑,到公安人員兜售“立功線索”;從公訴人員截留案件人為降低審級,到審委會定性故意傷害減輕量刑,幾乎所有環節都被法治之外的邏輯所主導。它讓人們見識了一樁命案是如何經過操作而順理成章被輕判,案外因素和領導意志又是如何進入辦案過程而干預司法結果的。它不是孤立的個別環節失守,而是一整套腐敗鏈條的“完美對接”。領導干預司法,律師充當掮客,公檢法全面勾兑,這些原本都應堅守公平正義的人,卻為開脱兇手罪責提供“一條龍”服務。正因為其遞罪邏輯的完整、嚴密,才更加令人不可思議、心生恐懼。所謂司法改革,就是要通過體制再造和機制更新,讓各種“案外因素”無法進入司法程序,讓不正當的領導意志發揮不出對司法結果的影響力,讓主導辦案過程的邏輯迴歸事實與法律。基於此,解剖好湖南這隻命案輕判的“麻雀”,或許能為我們提供更多改革上的反思與鏡鑑。
*小蔣隨想:*本案的經過挺老套,被告人的父親向益陽市原市委書記馬勇行賄,馬勇“打招呼”干預司法,執法系統的一幫領導在一個飯局上就將“從輕處理”敲定。案發後,馬勇聲稱,“不知道這個是什麼案子,判了什麼罪都不清楚”。或許,馬勇是真“不記得”這回事兒。馬勇落馬後,起訴書指控其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在項目建設、土地拆遷、税費減免、消防驗收、工程款結算、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以及干預司法活動,單獨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由此觀之,馬勇在本案中受賄人民幣10萬元及價值3.3萬元的金條一根,在其受賄、違紀、違法歷史中只是“毛毛雨”,前書記大人難免“貴人多忘事”。馬勇眼中“不算事”,司法系統卻不敢怠慢,一路綠燈地將被告人的罪名從故意殺人罪改成故意傷害罪,且主犯只被判刑5年。本案再度説明,不受嚴格約束的權力將變得肆無忌憚,對權力奴顏婢膝將嚴重傷害法治的公平與正義。馬勇成為階下囚,徇私枉法的執法者面臨刑罰,印證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有應得終食苦果。
直升機婚禮阻交通惹眾怒必須懲戒
背景:7月24日,一架直升機停靠在了上海市浦東南園路上,導致交通擁堵。據瞭解,這是一場婚禮的現場,新人為了討一個“緣分從天而降”的好口彩而將直升機降落在公路上。據網友稱,直升機造成交通擁堵約一小時,有司機焦急難耐,撥打電話報警,一輛警車接報後趕赴現場處理。
*京華時報發表王石川的觀點:*直升機娶親引發交通擁堵的消息傳開後,不少網友將矛頭直指當事人,有罵土豪炫富的,有罵為富不仁的,還有詛咒金錢婚姻不會長久、祝早日離婚的……其實,尚無法確信這對新人就是富豪,即便是富豪,這起事件也與仇富無關,其焦點也不該是“富豪”二字。道理很簡單,這是一件關於守不守規則的公共事件,與富不富並無太大關係。據執行此次商業飛行的工作人員稱,他們有允許飛行的文書。即便經過批准,也不等於可以肆意降落在某個地方,更不能隨意給交通添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直升機造成交通擁堵約一小時,也經過許可了嗎?其實,沒有誰願意仇富,有錢人舉行“天上婚禮”,或到國外結婚,誰也管不着,但是一旦傷害公共利益,就得有人管。這種管,不能看人下菜碟。如果制度更完善些,監管更有力些,還會出現這類事件嗎?
*小蔣隨想:*無論結婚形式怎樣,辦喜事的人都希望得到眾人的祝福,喜事應該歡喜。可本例中,直升機婚禮佔用公路,大堵車耽誤眾人時間,路上的人還被置於上海40度高温下“烘烤”,旁人能不對這對新人抱以粗口乃至詛咒嗎?這已不是炫富與否的問題,而是拱火被罵,招來警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將喜事辦成糗事。如果這對新人還覺得這場鬧劇式的婚禮“很美好”,不是睜眼説瞎話,就是腦袋被驢踢了。此事還暴露出管理短板。按理説,像上海這樣的一線城市,管理水平應該不差,對於空域的管理應很嚴格。人們不禁要問:此次商業飛行是如何獲得批准的?誰該為此承擔不當審批之責?如果獲准為假,直升機擅闖城市低空空域,對城市建築與人員構成威脅,阻礙影響社會交通,該受到何種懲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懲戒難有敬畏,這事不能簡單拉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