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種手段促“紅通”嫌犯回國歸案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外逃12年、現被移送美國移民局及海關執法局(ICE)德州休斯敦移民監獄的楊秀珠當地時間7月20日正式確認自動放棄自己在美國的“庇護”申請,回到中國尋求更好醫療條件,也就自己真實情況向中國方面做説明。代表她的柯自明律師透露,如果該案撤銷進展順利,預計楊秀珠最快能於8月離美。
楊秀珠是中國經國際刑警組織向全球通報的“紅色通緝令”名單上的頭號嫌犯,頭號嫌犯若被緝獲,將極大鼓舞“追逃”幹警的鬥志。
我國向全球發起的“獵狐2014”及“天網2015”行動,主要針對外逃腐敗分子,是我國反腐敗工作中重要組成部分。這些行動表明,腐敗分子外逃逍遙法外、在海外過奢侈揮霍不法財產的“好日子”已經到頭。如果任由腐敗分子外逃後不管、或追逃不力,這會給腐敗分子一個錯誤信息:大膽地貪,貪夠了就跑,跑了就了。這樣的錯誤信號將極大損害我國反腐工作的開展和深入。
“獵狐”行動由公安部牽頭,而“天網”行動由多個專項行動組成,分別由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人民銀行等單位牽頭開展。多個單位的強力牽頭驅動,使專項行動變得更有效率和針對性。如人民銀行的牽頭,使眾多商業銀行與金融單位對外逃腐敗分子的洗錢、轉移非法資產、隱匿資產等可以展開針對性的行動。中組部則重點對領導幹部違規辦理和持有證照情況進行清查處理,並對審批、保管環節負有責任人員進行追責。
追逃既是項系統工程,又是一項個案式的複雜任務。中國與大部分外逃貪官藏身國家沒有雙邊引渡協議,這意味着,我們的全球追逃工作並不是拿着一份名單就可以讓他國把嫌犯抓起來那麼簡單。還有些外逃嫌犯會以種種“政治”理由拒絕引渡。有的用“政治庇護”為由延長外逃時間,有的則以回國後會遭遇“酷刑”並根據聯合國反酷刑公約而阻撓遣返。楊秀珠就是基本上“用盡”所有的可能借口。
楊秀珠案具有極高的示範意義:追逃工作中經濟與金融手段的跟進,切斷外逃腐敗分子佔有和揮霍不法財產的渠道,政治與外交手段的跟進,令協助國展現合作姿態,拘捕嫌犯,並進入協助國內的司法過程。政治與外交綜合壓力,也是令協助國在是否給予“政治庇護”決定上必須得百般謹慎。楊秀珠申請政治庇護案開庭數度被推遲,這不可能只是美方司法技術單獨原因使然。而我方這邊的勸返與感化工作的跟進,也是令嫌犯最終自動歸案的重要原因。
從報道中可以看出,“獵狐”及“天網”行動均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截至2014年底,“獵狐行動”已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韓國、南非、尼日利亞等5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達126名。而到今年7月9日,“天網行動”中發佈的百名紅通人員,已有31人投案自首。儘管成績喜人,但追逃工作還得“宜將剩勇追窮寇”,務必不放過任何一個外逃腐敗分子。(作者和靜鈞是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察哈爾學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