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給食品安全劃更多“硬槓槓”
作者:李志朋
7月28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其中針對老百姓所關心的保健品售賣、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規範、小攤販的管理等問題作了相關規定。(7月28日荊楚網)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響着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保障食品安全、築牢“良心工程”,這是常提常新、常抓不懈的大課題。一直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都把食品安全作為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不遺餘力地確保老百姓“買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這些努力和成效是我們有目共睹的。
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食品安全是一項複雜系統的工程,它不存在一種必然的完美,也沒有一個所謂的終點。縱然,標準更高、要求更多、監管更嚴,卻總有一些不法分子投機取巧、鋌而走險、不守規矩,為了私利將公眾安全拋之腦後,釀成一幕幕的食品安全問題悲劇。因此,保障食品安全必須一直在路上,要給食品安全劃更多“硬槓槓”。
此次,湖北省通過的《食品安全條例》是紮緊食品安全制度籠子濃墨重彩的一筆,真心覺得這個條例是值得讓人點讚的。為什麼這麼説呢?
其一,“三小”管理更細緻。“三小”,即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三小”在促進就業、便民利民方面有其積極的一面,但由於生產經營條件簡單、質量安全控制水平低、缺乏有效監管措施,食品安全問題較為突出。而《條例》規定,對“三小”實行生產加工和餐飲經營許可,並實行登記制度,要求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道路兩側一定範圍內禁止食品攤販經營;其二,保健品銷售不再“任性”。保健品虛假宣傳、價格虛高等現象是大量存在的,對此《條例》明確,從事保健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許可,宣傳內容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誇大功能、虛假或者誤導消費者的宣傳,不得在許可的經營場所以外進行現場銷售,對於虛假、誇大的宣傳行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其三,網上賣食品也要取得許可。網上購買食品、網上訂餐送餐在給人們生活帶來快捷、便利的同時,也時常發生相關食品安全事件。據此,《條例》規定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入網食品經營者還應當在其網站顯著位置公示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信息,以利於消費者進行監督。此外,《條例》還強化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責任。
不難發現,這些規定細緻入微、與時俱進、嚴肅有力。筆者認為,政策規定的出台,關鍵之處就是以現實問題為導向,以解決問題為根本,以為民謀利為出發點,以社會和諧為落腳地,尤其是對於食品安全這種敏感性強、重要性大的問題,更應當如此。總而言之,食品安全,任重而道遠,每一次出發都是一種進步,每一次努力都是一種收穫,要繼續劃更多的“硬槓槓”,給食品安全保駕,為羣眾生命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