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相關負責人談“網約車改革”:要在安全和服務上做“加法”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兩份文件正式發佈。今天,中國之聲再次開通特別節目《今天我值班》,邀請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出租汽車管理處副處長曾嘉做客直播間,就出租車改革問題為網友一對一答疑解惑。
央廣記者提問:從昨天下午到現在,出租改革的新聞都是各大媒體關注的頭條。按照改革方案,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這次主題思想有兩種解讀,首先一直困擾網約車的灰色身份解決了,網約車也被賦予合法地位,但也意味着網約車被正式納入出租汽車行業進行管理。其實在文件修訂和制定的過程中,就有很多擔憂聲認為管理太多,會讓網約車天然的便利性打折扣,平台公司如果按照租車公司的模式進行規範,也會讓網約車喪失自己原本的優勢。那麼,關於這個方面,文件做了哪些考慮?如何在便利和規範之中來尋求一種平衡?
對此,曾嘉指出,有觀點認為對網約車平台公司進行管理,會讓網約車平台不方便,這涉及到如何看待、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之間關係的問題。應該説,兩方面缺一不可,而且不能相互否定、相互對立。政府承擔的是社會公共管理的職責,出租客運是涉及廣大人民羣眾出行的公共服務,政府部門一定要守住必要的底線,就是安全的底線,服務的底線。這次改革,通過立法給予網約車合法身份,並且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政策優化創新,包括許可程序、計程計價、車輛報廢、勞動合同等方面。另一方面,管理暫行辦法給地方留足了政策空間,比如運力規模調控、價格制定等問題,地方上有充足的自主權和創新空間。
需要強調的一點是,政策的優化創新,是希望營造新老業態公平的市場環境前提下,更好地發揮各自的優勢特點。同時,雖然賦予網約車合法身份,但也對網約車明確了有關要求,比如網約車不得巡遊攬客,平台必須承擔承運人責任,對於駕駛員和車輛要履行管理責任,這與政策出台之前的平台公司“無序”發展、“野蠻”發展有本質不同。歸根結底,是要在兩者之間形成公平的市場經營環境,既在創新政策優化程序上作“減法”的同時,更要在安全服務的底線管理上做“加法”。
央廣記者提問:與網約車一樣,關於巡遊出租車改革方面的管理措施也比較多。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裏要求,以後新增出租車汽車的經營權一律要實行期限制和無償使用,也要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險共擔、利益分配的經營模式。這種改革對出租車公司會帶來什麼樣的變化?對行業會有什麼影響?
曾嘉表示,這次改革提出了堅持統籌兼顧等5個方面的基本原則,就是要統籌新老業態不同羣體的利益訴求,統籌新老業態的融合發展。客觀上,對傳統出租車行業來而言,在經歷了快速發展之後,一方面為解決城市居民出行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很多問題,包括一些城市長期車輛增加不了,給羣眾出行帶來不便,以及份子錢、經營權等問題,使得傳統出租車服務質量難以提升。對於出租車經營權,這次改革明確提出:一是,實行無償使用。因為有償使用已經產生了很多問題,比如市場炒作,私下交易和轉讓,使得經營權炒買炒賣推波助瀾,企業獲得經營權之後通過轉嫁成本,增加了駕駛者負擔。二是,經營權實行期限制。因為實際當中,獲得高價經營權的公司,或者經營者往往反對政府增加運力,導致運力調整機制很難調整,供需長期失衡,不能滿足羣眾出行需求。實行期限制,可以抑制非法炒賣,優化資源配置,有利於促進傳統行業的轉型升級,改進提升傳統行業的服務質量。
很多出租車司機要繳納高額的抵押費,這也導致他們其實沒有能力離開出租行業去幹一些別的工作,畢竟錢已經交了;改革之後,高額的抵押費和份子錢一定會降低嗎?過程需要多久?
曾嘉分析指出,“份子錢”體現的是一種經營組織模式,體現了“按勞分配、多勞多得”,能夠調動駕駛員的積極性,在過去行業歷史發展中起到過積極作用。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這種管理模式容易使得利益固化,一些企業坐收“份子錢”,以包代管,旱澇保收,但並沒有對駕駛員進行有效管理。這次改革對“份子錢”幾個方面進行強調:一是規範經營權的承包方式,杜絕二老闆、杜絕層層轉包;二是完善份子錢的協商機制,增加駕駛員的話語權;三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企業與駕駛員新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分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