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食品“四失”凸顯監管藥效失靈
作者:1009
連日來,哈爾濱市冠童幼兒園使用發黴大米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此前,多地也曝出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如發黴的大米、生蟲的麥片、過期的牛奶、不合格的食用油被端上孩子的餐桌等。記者調查發現,在幼兒園食品安全缺失的背後,是標準失守、管理失心、審查失效、監管失靈等一系列行業軟肋。(8月1日《京華時報》)
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屢屢發生,使孩子健康受到危害,讓眾多家長憂心如焚,但奇怪的是,這些問題總是解決不了,變着法兒換着地點,不知什麼時候就會刺激一下人們脆弱的神經。你説,肉眼就能發現的變黃變綠大米,幼兒園竟敢餵給孩子,並且不僅如此,這家幼兒園還發現有其它過期的食品或調料,如酸奶、醬油、奶酪等,還有勾兑的飲料。須知,哈爾濱南崗區冠童幼兒園,還是一家年收費七八萬元的國際化高端幼兒園,不知“高”在何處,“化”在哪裏?
如此明目張膽甚至喪心病狂,監管哪裏去了?監管是有,只可惜只在事件發生後才看到了監管的身影。哈爾濱市南崗區委、區政府事發後立即召開專題會議,提出多條處理措施。目前,冠童幼兒園已被查封,各類營業許可和執照被依法吊銷,相關責任人被控制,公安、教育、食藥監局等多個部門正在介入調查。
這樣的套路,早已是司空見慣,但效果卻難盡人意。按説,號稱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已於去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新法僅容量就比舊法增加50條,不但提高了行政處罰額度,還建立起追溯制度。然而高壓之下,還會出現上述問題,就在於現行的監管和處罰方式,要麼發現不了問題,要麼吃了藥不起作用,必須有一個質的突破。
食品安全法規定,對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法受到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給予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的處罰。問題是你得能發現問題,不能讓違規者輕易溜掉。就像上述大米變質問題,是孩子家長髮現的,而監管部門所謂的每年會對成立滿一年的幼兒園進行三個等級的評定,其中A類每年檢查至少2次,B類每季度至少1次,C類每年不少於6次,竟然能讓不法經營者“裝樣子”“捂蓋子”逃避監管,這樣的管理不啻虛置。
是時候加大處罰力度了。對於嚴重違規者,一經發現就要嚴懲,不要只採用罰款、整改等實際約束力不大的手段,嘗試推行“終身禁入”制度,取消無良辦學者的辦學資格。如是,才可能真正起到震懾作用,才可能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確保幼兒的食品安全。
此外不得不説,食品安全法還規定,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這個應有的恥感,還需要提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