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來論:交通違法,“買分賣分”何時休
作者:王成艳
據報道,在上海一些交通違法受理點,仍見“黃牛”買賣“違章扣分”,一般1分要價150元。有“黃牛”表示,只要咬定車子違章時是自己在開,警察便查不出來。
對於一般交通違章的處理,扣分比罰款更有威懾力。“買分賣分”形成黑色產業鏈,嚴重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侵蝕了最為基本的社會公義和執法公信力。然而現實中,儘管有關部門多次打擊,“買分賣分”現象難以根絕,導致交規越嚴格、分數價格反而越高。日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審議,其中明令禁止“買分賣分”,並規定了處罰措施,就是針對這一積弊。
遏止“買分賣分”的亂象,需要多措並舉,形成相對縝密的制度體系。當前,法律雖對“買分賣分”的處罰結果作了規定,但程序方面的規定卻過於粗略。另一方面,也不能只靠加大處罰力度,還需要配套一些引導措施,比如在技術上增強駕駛人識別功能,在程序上明確調查程序,在實體上創新駕駛人積分激勵等。如此,才有望從根本上治理這個頑疾。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01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