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暑期培訓“佔領”高校亟待規範化管理
張玉勝
據媒體報道,每到暑期,有不少培訓機構、企業瞄準學校的暑期“空窗期”,在學校租賃教室、宿舍開展學員暑期培訓、新員工入職培訓等活動。近日,有學校學生向記者反映,學校被培訓機構學員“佔領”,學校秩序混亂,並對學校在暑期出租校舍表示不解。
閒着也是閒着。高校校舍暑期外借,既可避免“空窗期”教育資源的無謂浪費,也可為高校的建設與發展籌得一筆租金外快,可謂一舉兩得的好事。不過,鑑於高校有社會公共資源的公益屬性,高校校舍外租需要銘記教育初心、規範有序管理,要及時回應民眾關切,確保有章可循。
教書育人是高等學府的辦學宗旨和神聖使命,也理當成為其“空窗期”管理必須遵循的原則和底線。這就要求高校對有租賃意向者的資質審查與動機把關,確保暑期培訓活動的合法性,絕不能不加甄別地有求必應和有錢就靈。首先,要與國家教育部門頒佈的“禁補令”、“減負令”保持一致。儘管高校不在義務教育範疇,但對疑似利用暑假組織學生補課的所謂“培訓班”也要敢於説不;同時,更需力避那些打着“講座”名義而實施的“洗腦”之類的非法傳銷經營活動。
校園安全永遠是學校管理的分內職責,尤其是在師生離校長達兩個月的暑假“空窗期”,更需警鐘長鳴、慎之又慎。教室、宿舍租賃不等於安全責任旁貸。這就要求高校在因應培訓機構或企業的租賃訴求時,不能忘了自己所肩負的安全管理責任。包括對學校財物、交通、消防、溺水、運動、飲食等方面的安全風險防控。除了在與培訓機構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明確對方所承擔的安全責任和應急措施外,高校本身也不能有絲毫的懈怠與僥倖,要抽出專人負責對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與防範協調,確保萬無一失。
租賃資金的科學管理與有效使用,既是引發社會關注的輿論焦點,也是詮釋此舉合理性與公益性的關鍵節點。這就要求高校的租賃行為必須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行事,遵循公開透明、取之於校用之於校和“收支兩條線”等相關原則,公開收費去處,消除師生質疑。防止坐收坐支和資金濫用等違規現象發生,確保租金收入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優化服務設施、獎勵優秀學生等正當去處,規避其淪為學校“小金庫”或個別人員中飽私囊等腐敗載體。
暑假期間,各高校都不乏致力科研或準備考研的留校學生,培訓機構“佔領”高校,勢必會擠壓他們的學習與生活空間,這就需要高校充分考量留校生的權利與訴求,儘可能為其正常有序的校園生活提供便利。期待通過高校、租賃方和留校生協調與合作,高校校舍租賃能夠奏出資源共享、互惠雙贏、活而不亂的和諧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