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新規在落實中走樣(民生觀)
自主是方向明確後的自主,方向是結合自主性的方向,兩者必須兼顧
新規出台,網約車合法了。一年前出台的徵求意見稿裏很多地方,充分吸取民意後也修改了。朋友圈裏瀏覽一圈,點讚的挺多,好多人認為新規體現了改革精神,適應了共享經濟的新業態,尊重了羣眾多樣化的出行需求,同時,還給了地方充分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兼顧了多方利益,挺好!
當然,也有表達憂慮的:新規好是好,能不能落地?一些地方對網約車的限制能否解除?網約車、出租車能否實現錯位經營、各得其所?
好在,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城市要以兩個文件為依據,結合地方實際,3個月內完成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並且在近期還要組織相關人員,解讀兩個文件,確保各地“全面、準確、深刻理解”。這既是實際督促,又表明了改革的決心。
方向確定之後,關鍵在落實。網約車利用新技術新平台,消除打車人與司機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交易更順暢;盤活了存量車輛,增加了交通資源供給;通過反饋系統,激勵司機重視提升服務質量。應該説,在緩解打車難、滿足乘客出行需要上,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同時,網約車也是“互聯網+”框架下的新業態,一輛網約車好比一個淘寶店,是一個新工作機會,也是新經濟增長點。給予合法地位,益處多多。新規充分集聚民智、廣納民意,做出“鬆綁”決定,是一項大利好。
同時,網約車也暴露出一些安全問題和隱患。出租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理利益,也要兼顧。新規也給了各地很大的自主權:出租車、網約車的數量規模如何管控、運價如何動態調整、網約車車輛條件如何確定……都交給各地自行決定。這體現了積極穩妥思維,體現了“蹄疾而步穩”思路,是必須的。但是,不妨提個醒:自主空間充分,是為了結合地方實際更好地走新路,不能忘了方向,用“自主”稀釋了改革。自主是方向明確後的自主,方向是結合自主性的方向,兩者必須兼顧,才能推動工作。
在改革這架天平的兩端,一頭放着收益,一頭放着成本。我們既要擁抱收益,也要儘可能降低成本。害怕成本不前進,一説革新就蠻幹,都不可取。新規長達兩年的醖釀,就是小心翼翼調配砝碼的過程;在落實層面也要如此,把取得的成果鞏固住,把好政策落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