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高温津貼只憑良心發放
作為一種良心津貼,高温津貼與其他一些勞動福利不同,它是有着明文規定的,是勞動者的一項法定權利
“藿香正氣水隨便喝,高温津貼從來沒見過。”目前,儘管發放名目、標準等差異很大,但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貼或防暑降温費標準。然而,記者在石家莊市、邯鄲市等地調查發現,尚有大量户外勞動者沒有拿到高温津貼。相關專家表示,由於宣傳普及不到位,加之相關政策缺乏剛性和細則,大批企業單位選擇規避這些政策,勞動者實際上難以維權,致使高温津貼政策落實出現尷尬:一邊“紙上畫餅”,一邊“紙上清涼”(7月31日《法制日報》)。
對於勞動者來説,高温津貼絕不僅僅是一筆錢的問題,其衍生意義,還在於給勞動者帶來了人文關懷。正如有勞動者所説,這筆不多的高温津貼,不僅可以拿來購買一些防暑用品,而且它本身就有防暑作用,能夠帶來輕涼的感受。正是從這一意義上講,高温津貼其實是一種良心津貼,體現着勞動制度和用人單位的人性真情。
作為一種良心津貼,高温津貼與其他一些勞動福利不同,它是有着明文規定的,是勞動者的一項法定權利。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按照此辦法規定,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貼或防暑降温費標準。換而言之,高温津貼作為一種良心津貼,不能憑着良心發放,而是根據規定必須發放到位。
現實總是這麼讓人失望,事實上,很多勞動者並沒有享受到高温津貼。綜觀現實中發與不發的單位,有些發放的單位,本身工作環境很好,員工大多坐在空調房裏辦公,並不具有高温屬性;反之,一些身處高温第一線的崗位,並沒有發放高温津貼。
在不經意中我們會發現,高温津貼與勞動者地位息息相關。那些尊重勞動者的行業和單位,往往能夠享受到高温津貼;反之,用人單位強勢的,高温津貼基本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有人可能會説,既然有明確規定,那麼勞動者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維權。可在現實語境下,法律維權往往以丟掉工作為前提。為了幾百元的高温津貼,而丟掉辛辛苦苦找來的工作,這麼做划算嗎?
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我們不缺法律法規,也不缺少相關部門。這也是人們費解的,有關方面在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上到底發揮了什麼作用?有什麼樣的認識,就有什麼樣的作為。不能不提的是,現在有些部門一屁股坐在用人單位那邊,過度地強調單位利益,而忽視了勞動者權益,以致現在有一種認識,應該充分尊重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取消高温補貼規定。這種認識十分荒謬,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加大對用人單位的減負力度是應該的,但減負不是減勞動者應該享有的福利,更不是犧牲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別讓良心津貼只憑良心發放。誠然,高温津貼是一項良心津貼,但其發放應該是制度性的,是不以用人單位意志為轉移的。希望有關方面明確一個認識,別把給企業減負與縱容企業傷害勞動者權益對應起來。該減的負要減,該勞動者享受的福利,一分都不能少。(喬 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