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管理鬆綁 科研才能興旺
科研畢竟是一項基於科研人員的自由意志和科學信仰的事業,管制過嚴的經費管理體制,不僅給科研人員增加了不必要的精力和精神負擔,時刻處於被管制、被監控的狀態,也容易誘導科研人員以各種灰色手段,完成一項本該光明的事業。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就中央財政科研項目的資金管理,及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差旅會議管理等事項,做出了若干具體改進規定。
《意見》的基本思路可以歸納為兩點,其一,放鬆對科研經費的具體使用規定,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多的經費使用自主權。其二,提高人員費用在經費支出中的比例,尊重科研人員在科研過程中的核心作用。
這一思路看上去並不驚豔,甚至不過是必須遵從的科研規律而已。但回顧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演進,這一思路的得來和落實卻並不輕鬆。
以往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近乎荒誕,其核心的指導思想也可以歸結為兩點。其一,科研經費的支出安排中重物輕人,設備、資料等實物支出必須佔據大頭,人員費用則只能佔很小比例。其二,則是按照行政經費的管理方式管理科研經費,財務制度嚴苛而僵化,以至於每月、每年的費用報銷,都成了科研人員的噩夢。而且,由於管理制度所規定的人員費用過低,不僅無法形成對科研人員的有效激勵,有時甚至導致科研無法正常進行,於是以虛構會議、差旅,或虛報參與人員,以套取經費用於人員支出的方法成了公開的秘密。這種遊走於灰色地帶的做法,既戕害了科研人員對科研事業的熱情和信仰,也將其置於難堪甚至危險的境地。以至於有科研人員感慨,僵化的經費管理制度“就是先逼良為娼,再抓嫖,導致知識分子斯文掃地。”
2012年,中國人民大學著名性學專家潘綏銘教授以“科研資金使用不明”為由接受審查。而其實際的原因,則是由於潘教授出於研究需要,在廣東地區對大批“小姐”進行了問卷調查,為了得到她們配合,每次給予一定的酬金。而這筆錢顯然不可能得到正規發票,於是也就歸入“使用不明”。或許是鑑於潘教授的良好口碑,且查不出“使用不明”之外的違法違紀,潘綏銘教授受到了一個從二級教授降為三級教授並提前退休的尷尬處罰。而與他同時被查的其他幾位教授則沒有如此的“幸運”,分別被判刑、批捕、行政處分。至於他們究竟冤或不冤,在“逼良為娼”的語境下,恐怕也很難給出確切的答案。
在某種程度上,科研經費的管理可稱為世界性難題。由於科研項目,尤其是尖端項目的專業性和封閉性,局外人很難窺見其堂奧。完成一項研究究竟需要多少錢?那些錢究竟應該或者實際花到了何處?確實可能存在一定的灰色空間。而在中國科研體制下,由國家財政支持的科研項目,防止科研經費被挪用、套取乃至貪污,不僅事關科研項目本身的成敗,還涉及到對納税人負責的政治意涵,嚴加管控、寧緊勿松,似乎成了唯一的選項。
但科研畢竟是一項基於科研人員的自由意志和科學信仰的事業,管制過嚴的經費管理體制,不僅給科研人員增加了不必要的精力和精神負擔,時刻處於被管制、被監控的狀態,也容易誘導科研人員以各種灰色手段,完成一項本該光明的事業,以至於逐漸蜕變成對灰色手段習以為常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最終的結果,可能是整體科研氛圍的苟且和功利。
惡果其實早已顯現,但願這次的科研經費新政,能夠逐步扭轉局面,尊重科研規律,淨化科研氛圍,讓科研事業回到健康軌道,使科研人員重建對科研事業的熱情和信仰。(張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