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改名應多一點審慎少一點任性
因為在徵集新地名的通告中附上了暫時擬定的地名“定軍山市”,這些日子陝西勉縣吸引了不少關注。有人就提議,算一下因為改地名而增加的開支,更名之後,單是換印章牌匾,一個縣就可能花掉上百萬元。(8月3日《人民日報》)
真算起經濟賬來,豈止是上百萬元能打住的,加上連鎖反應附加效應,可能要花費更多的錢。
當然有一種代表觀點認為,改地名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當地經濟,雖然犧牲眼前一點利益,但是可以提高知名度,可以換來長遠的利益滾滾。這種説法聽起來很美,好像也有例子為證。比如,説起雲南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就有當地人認為改名之後,當地原本發展就不錯的茶業越來越紅火。但這僅是個例,況且也沒有詳細確鑿的調查證據證明確實利大於弊。如果將來不是紅利滾滾,你找當時的決策者還能找得到嗎?
另外,改地名不能光算經濟賬,更要算民生賬、感情賬、文化賬、效應賬。
從民生來説,僅僅改身份證駕駛證不但麻煩還損耗民生財力。如果一個100萬人的城市,僅僅身份證一項就會讓市民為此支付幾千萬元,這比政府改名財政所花的那些錢可要多了去了。
從感情來説,人們對地名有情感。這種情感,是個人的,是家族的,更是地方的、民族的。地名如人名,與生於斯長於斯的一代又一代人息息相關。它承載豐富的文化信息,接續千百年的情感傳承,不會隨時間推移而消失。一個長期形成的地名,其實就是那個地方的符號,是那個地方所有人情感所繫的標誌。即便遠在他鄉,人們也永遠不會忘記故鄉名字。《人民日報》曾報道:一位老兵回鄉,發現名字變了後説:“你們經濟發展得很好,但是地名不要改,地名是我們回家的路。”
從文化上説,地名的文化傳承是對中國歷史文化的尊重。它既承載着城市的歷史積澱,又反映着城市的發展變遷,最能體現一個城市的人文底藴。它凝聚着當地羣眾的歸屬感,隨意換地名,其實就是一種“文化強拆”。或許有人説,我們恢復歷史名稱,這不就是對文化傳承的保護嗎?這種理解是偏頗的。文化傳承是一條鏈子,只要這個地名構成了歷史的一部分,它同樣就承載着這個歷史階段的文化。
從效應上來説,一個城市改名,可能對下面的鄉鎮和村居帶來影響示範效應。據統計,近30年來,我國有超過6萬個鄉鎮和40萬個村,名稱被廢棄。有統計顯示,因1980年至2003年的舊城改造,北京市舊城區的衚衕地名消失了40%;從1984年到2005年,杭州僅上城區就消失里弄360餘條;1991年至2000年,廣州老地名就消失了1031個……
地名是基本的社會公共信息,也是重要的文化形態和載體,它寄寓了世人的美好記憶,還保留着生動的歷史現場。粗暴易名,無異於斬斷文化命脈。即便改回原名,也是勞民傷財。改還是不改,必須遵循程序正義,更需傾聽民眾意見,多一點審慎少一點任性,多一些法制少一些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