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投票評優刷票是否可恥?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雲南曲靖市師宗縣竹基鎮找網絡水軍刷票,“事後賴賬”。發帖人自稱是充當水軍的學生,刷了16天票,想通過發帖討回100多元工錢。該評選為“首屆宜居曲靖·美麗鄉村”評選,通過珠江網、曲靖日報、曲靖電視台等多家媒體開通網絡、微信投票平台。據悉,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涉事副鎮長被約談。
對於這樣的弄虛作假行為,網上很多人表示憤慨,認為這破壞了公平規則。可是,投票本身並沒有任何門檻,既不需要登記也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信息,投票者對這些村子根本一無所知,卻有權每天都為“美麗鄉村”投上一票,這是哪門子公平的規則?可以説,這樣無聊的投票,就是專為刷票而生。
在類似的網絡評選中,普通的地方要想入選贏得榮譽,多半都要四處發動投票。相比之下,找網上水軍刷票,費用反而要低得多。投票的規則就是這樣,找水軍刷票無非是個市場行為,我不覺得這比其他方式發動投票更為可恥——給納税人省點經費,應該是好事才對。
事實上,類似網絡投票評優,最後獲勝的,都是到處找人“幫忙投一票”的結果,只不過有的在朋友圈裏“跪求”,有的發紅頭文件“要求”,有的通過市場途徑找水軍“交易”。看來看去,我仍然覺得交易的方式最為清爽。正像人們常説的,能用錢解決的事情,就不要用關係不要用權力。
這次,當地之所以拒絕付錢,被曝光後的解釋是副鎮長“私人行為”,但真正的原因無非是價格問題。因為投票平台有三個,水軍只在珠江網刷票,其他兩個平台勢必票數很低,造假嫌疑太明顯,故而以“不符合要求”拒絕付款。而水軍認為9000元只是一個平台的價格,三個平台得三倍的價格。那麼問題來了,這麼一個評選,幹嗎要整三個投票平台呢?
在媒體呆過的朋友都知道,這叫利益均沾。像這次曲靖的“美麗鄉村”評選,報紙、電視台、地方網站三家,誰也不願失去“要費用”的好機會,所以都是主辦單位,都要各自開展投票。網站通過投票可以為自己引流,報紙和電視台呢,通過投票可以給自己的微信公眾號“吸粉”(必須關注才能投票),就是這麼簡單。這可苦了那些鄉鎮,求人投票還得求人家投三個地方,找水軍也得付三倍的價錢。
個人以為,像這種規則就是“誰都可以瞎投,並且可以天天投”的網絡投票評優,刷票不存在任何道德上的瑕疵,一點都不可恥,這不是什麼道德問題,這就是一個交易問題。問題是,基於創收和吸粉之類猥瑣目的,很多地方很多平台一直很熱衷搞這種無聊的投票,朋友圈裏,今天是“為我兒子投一票”,明天是“為我女兒投一票”,後天又是“為我們公司投一票”,有意思嗎?
如此無趣無聊,明擺着專為刷票而生,卻又指責別人弄虛作假,豈不是搞笑?